男携6颗肉松面包入境台 被罚2.8万交不出钱 当场遣返 5年不得入境



(台北19日综合电)金门小三通水头码头周五中午上演一场“面包风波”,一名来自厦门鼓浪屿的董姓男陆客,行李竟暗藏6颗肉松面包、重达1公斤企图闯关,结果在X光机下一览无遗,当场被海关拦下。据悉,董男供称是母亲所购买的,他不知情也无法缴纳多达2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8万令吉)的罚金,最后遭原船遣返回厦门,5年内不得再入境。
据了解,这名年约60岁的董男是随母亲、弟弟前来金门,准备参加家族洋楼修复落成典礼,却因母亲临行前跟他们说,“要去买几个面包,沿途路上食用”,他也不清楚是购买肉松面包,让他误触禁令,由于肉松属于禁止携带的动物性产品,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最高可开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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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表示,董男第一时间打电话跟文化局求救,文化局虽介入协调,但因证据确凿加上董男的母亲与弟弟态度不佳,甚至喧闹表示要“现场吃掉”,还疑似与现场防检人员发生口角争执,海关依法开单将案子移送给动植物防疫检疫局高雄分局金门检疫站,最后被裁罚新台币20万元,却因一时筹不出款项,依法遭原船遣返回厦门,并5年不得再入境。董男母亲与弟弟则自行入关,继续原规划行程。
这些肉品也不可入境
不仅肉松是违禁品,根据财政部官网指出,以下常见应检疫的加工肉类产品也都不可入境,包括,肉乾、肉松、肉燕皮、酸肉、香肠、腊肉、热狗、培根、火腿、烤鸭、咸水鸭、鸭肾、鸡翅、凤爪、肉粽、肉包、肉卷、牛肉丸、贡丸、精肉团、水饺、披萨、(含肉)月饼、杏仁饼、鸡仔饼、三明治、汉堡、肉松虾饼、含肉机上餐食或餐盒、含肉液态汤类、含肉夹馅粉条等。
海关与防检局也再度呼吁,民众入境台湾时,切勿携带动物、肉类或任何含肉加工食品,否则不仅面临高额罚款,还可能失去入境资格,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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