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阳光》各罚10万 | 律师公会:应有“法律纠正”途径 “罚款可由法庭审查”



(吉隆坡21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拿督莫哈末依兹里认为,《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被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罚款10万令吉一事,应具备法律纠正途径,即针对所遭受的不当、损害或不公而寻求的法律补偿或补救措施。
“一般情况下必须有‘法律纠正’途径,也就是说,若是处以罚款,可以由法庭进行审查,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不仅关乎人们在做什么,更重要的是在那之后你能做什么。”
ADVERTISEMENT
他是于今早为“2025年我的律师嘉年华会”主持开幕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如是回应。
同时,他直言不确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否有权略过法律程序、直接宣布处以罚款,但既然他们已经这么做,相信拥有这方面的权力,而他们只是行使权力而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