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銮2纵火案嫌犯上庭面控 不认罪获准1.4万保释候审



(居銮22日讯)本地妇女涉嫌受雇在居銮干下两宗蓄意纵火案,今日上庭面对两项指控时均不认罪,法官准许她以1万4000令吉保释候审,并择定案件于10月15日过堂。
被告是46岁的温丽芬(译音),她今早8时40分左右被警方押送到居銮地方法庭面控,期间她神情淡定,且不时望向摄影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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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求法庭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并在聆听两项控状后表示明白,但均否认有罪。
第一项控状指她于本月3日凌晨4时左右,到兴青花园(Taman Matahari)一处民宅抛掷汽油弹,蓄意破坏及燃烧一辆汽车,导致车主蒙受688令吉损失,触犯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
第二项控状则指她于本月5日凌晨3时30分,到斯里柏迈花园的一处民宅纵火,蓄意烧毁事主的汽车及房屋,触犯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努拉米扎拉兹里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条件定为保释金1万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不得骚扰事主。
被告以需照顾母亲及两名孩子为由向法官求情,要求减少保释金额。
法官慕吉最终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提交7000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每月向附近警局报到一次,以及不可骚扰事主为条件保释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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