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明年起用于租赁服务 旅居车可登记商业用



(加影23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2026年1月1日起,无论是国内组装或整装进口的新旅居车,皆可登记为商业用途,以用于自驾租赁服务。
他指出,至于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已注册的私人旅居车,若业主欲将其转为商业用途,必须符合车龄不超过15年的条件,并通过陆路交通局所制定的技术检验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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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单一窗口”办租赁车执照申请
他表示,交通部将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合作,研究通过“单一窗口”机制,办理大马半岛旅游自驾租赁车;沙巴、砂拉越和纳闽自驾租赁车的发牌申请。
陆兆福今日出席陆路交通局加影分局新办公楼动土仪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国人宣布这项新政策。
他指出,现行政策仅允许国人以个人或公司名义注册,并用于私人用途,这也限制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潜在活动。
他说,为了推动旅居车租赁服务的发展,交通部同意允许旅居车服务取得商业许可和监管。
“这意味着,此后注册的旅居车可供用户及休闲产业作为自驾租赁用途。”
他表示,旅居车的商业注册与发牌有其必要性,以规范营运和确保用户安全,并保障租赁者的权益。
他说,截至8月22日记录,我国共有1405辆旅居车注册并用于私人用途。目前大部分注册的旅居车属于小型和中型,归类于拖挂式或露营车类别。
他指出,从社交媒体平台的市场监测结果发现,有大量广告提供自驾旅居车租赁服务。
他表示,上述发展反映了旅居车市场的持续增长,也体现国人对休闲旅游领域日益浓厚的兴趣。
加强取缔机场霸王车
针对机场一名霸王车司机涉嫌向外国游客“砍菜头”,收取超过800令吉车资一事,陆兆福说,这些人士通常以租车方式,提供非法的交通服务。
“他们的作案手法简单,车辆不属于自己的,因此即使被扣押或充公,他们不受影响。仅从一名顾客所赚的钱,一天就能赚取数百令吉。”
陆兆福指出,陆交局将针对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的霸王车活动加强执法、持续监控及取缔,以确保杜绝这种活动。
“我们也将探讨现有法律条文是否足够,或是否有必要收紧,以明确传达信息,即绝不对这种行为妥协。”
● 小字典 / 部长解释
什么是旅居车?
旅居车是一种机动车,包括半挂车和拖车形式,专门设计用于提供两大主要功能:交通运输和临时住宿。这类的车辆配备多种基本住宿设施,如睡眠区、简易厨房、餐饮区及卫生间,以供用户的舒适体验。

●旅居车设计例子 1. 旅行房车/ 露营车 用途:以面包车车身为基础改装或设计,调整为适合作为旅居车使用。 2. 自驾房车(Motorhome)/ 露营巴士 用途:以巴士车身(M2和M3 类别)为基础改装或设计,调整为适合作为旅居车使用。 3. 露营皮卡 / 露营卡车 用途:以货运车(N1、N2和N3类别)为基础改装或设计,调整为适合作为旅居车使用。 4. 拖挂式房车 用途:以中心轴拖车(O1、O2、O3 和O4 类别)改装或设计,调整为适合作为旅居车使用。 (资料由交通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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