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屋买卖47.7万失信罪 前律师上诉驳回 监2年


(布城24日讯)一名75岁的前律师今日因涉及房屋买卖款项47万7000令吉的刑事失信罪,在上诉庭被判入狱两年。
由拿督阿兹曼阿都拉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定上诉人阿都干尼仄曼有罪,不过,将原由推事庭判处的5年监禁刑期减至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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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两司为拿督阿兹米阿里芬及拿督莫哈希米阿都哈密。
随后,法庭即时签发监禁令,阿都干尼须立即服刑。他此前曾以2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准保外候审。
刑期从5年减至2年
法官阿兹曼在驳回上诉人针对定罪的上诉时指出,高庭法官在维持原判方面并无出错。
他说,上诉人是律师楼客户账户支票的唯一签署人,而开给投诉人的支票却遭拒付。
“考虑到上诉人的求情理由、年龄、健康状况,以及该罪行涉及客户账户并关乎公共利益,我们将刑期从5年减至2年,自今日起执行。”
2022年12月13日,推事庭裁定阿都干尼犯下刑事失信罪,并判处他5年监禁;高庭于去年7月11日维持定罪与刑期。
根据控状,阿都干尼受托管理一笔房屋买卖的尾款,但未将47万7000令吉交付给投诉人莫哈末鲁斯迪拉查里。该罪行于2016年4月6日发生在他位于吉隆坡旺沙玛朱迪沙班丹的前律师楼。
案情显示,莫哈末鲁斯迪曾聘请阿都干尼处理该产业的买卖与产权转移。产权于2016年2月15日完成过户并登记至新买家名下。
支票因户头资金不足遭拒付
当莫哈末鲁斯迪向阿都干尼索取银行已汇入客户账户的尾款时,后者于2016年4月7日开出一张金额为47万7000令吉的支票;然而,该支票因户头资金不足而遭拒付。
阿都干尼在辩护时声称自己并未受托管理这笔款项,因为在该段时间,资金已存入律师楼的客户账户,而他当时已被暂停执业。他也表示,在被除名后,他已不再参与律师楼的管理。
阿都干尼曾是一名警官,后来转行成为律师并开设律师楼。
今日的聆审中,拿督阿兹米塔立代表上诉人出庭,检方则由副检察司游锦祥(译音)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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