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国油未违与蚬标MDS协议 撤供应天然气强制令


(布城24日讯)上诉庭裁定,国家石油公司并未违反与蚬标MDS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的天然气供应协议,并指高庭早前颁发国油继续供应天然气的强制令是错误的。
上诉庭法官拿督王建强在其扼要判决中说,高庭司法专员未考量1950年具体救济法令第53条文,该条文规定蚬标MDS需证明国油已违反所签署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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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国油并未违反协议,反之,国油在所有相关时间点都遵守协议条款。”
他说,高庭司法专员阿兹雅只能在蚬标MDS对国油提出“异常有力且明确”的理据时,才能行驶其酌情权批准强制令,要求继续供应天然气。
“我们认为,第一答辩人(蚬标MDS)未能达到‘异常有力且明确’的门槛,以足以让高庭颁布该强制令。”
他也说,该强制令导致国油在财务上受打击,持续对该公司造成经济压力。
“这是因为上诉方自去年12月19日高庭下达临时强制令以来,便被迫无偿供应天然气。
“值得强调的是,上诉人迄今已被剥夺每月约8000万令吉的巨额款项。”
他说,天然气供应临时强制令和停止银行担保款项的临时强制令改变现状,对国家石油公司造成财务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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