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新法大会:考虑利益方意见 应暂缓城新法检讨重拟



(吉隆坡3日讯)由巫统主办的城市翻新法案大会呼吁政府停止在国会提呈城市翻新法案,直到重新草拟,并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今日的大会也促请对现有的10项相关法令进行全面的检讨和修正,直至新的城市翻新法案完成,包括土地征用法、地方政府法、联邦直辖区(规划)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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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也建议成立城市重建机构,确保项目顺利推行,调解居民、业主和发展商之间的争议。
与会者在发言时也认为,政府应该暂缓或搁置这项法案,以厘清更多疑问缓解民众的担忧。
他们表示不反对城市翻新,而且还支持政府的这项决定,但认为政府有必要完善和调整现有的法案。
此外,还有出席者在提出个人看法时,批评提出这项法案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并要求他辞职。
11名来自各领域的专家和人士在大会上发言。
郑金龙:不应以发展商为中心
大马购屋者协会名誉总秘书拿督郑金龙促请政府重新拟定法案,让它更有利于人民,而不是以发展商为中心。
他指出,法案可能变成对不同意翻新的群体的迫害,这些少数群体在法律上并没有做错,法律不应该对任何人带有偏见。
“我们支持重建,但前提是规划得当、规范清楚,妥善执行。但我们对法案的结构、内容和方向感到担忧,以目前的形式来说是不可行的。”
阿威仄:城市发展须考量人民福祉
巫统格底里区部主席拿督斯里阿威仄表示,城市发展必须包括人民的整体福祉和可持续性,现在的人民组屋有很多问题,如停车位不足,垃圾车、救护车,甚至是消防车无法进入,也没有公共设施和公交。
“这些才是我们首先应该纳入的内容,可是城市翻新法案却没有纳入这些内容,也没有清楚定义何为人民福祉、何为重建。”
他指出,城市翻新法案权力过于集中在房地部长手中,因为部长可以随时宣布任何地区成为城市发展区,且法案所设立的机构中13人组成的委员,有7人是由部长委任。
哈山末:人民有权决定城市发展
马来人协商理事会秘书长拿督哈山末指出,国家的主题和监督者是人民,其中土著人口如今占70.4%,到2065年预计可达79.4%,因此人民有权决定他们所期望的城市发展,而非政府的期望。
青年律师代表阿德丽娜表示,公共用途的定义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与解释,只有真正直接造福社会才符合“公共利益”,而不是单纯让私人发展商或利益相关者获益。
她说,城市翻新法案能够打开缺口,让土地被征用仅仅是为了推动高价值的综合发展项目,让发展商获益,导致原有社区被驱逐。
房地部前部长拿督斯里利查马成立力肯则建议成立一个监管机构,以监督城市翻新工作。
他指出,这个机构应该直接隶属于首相之下,以确保城市翻新法案有效和协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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