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可成立协会 沈志强:以零工模式代表谈判



(吉隆坡16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指出,随着零工经济委员会法案在国会通过,马来西亚媒体自由业者与通讯员在零工模式下可依法成立协会代表群体进行谈判、申诉与政策协商。
NUJ拟纳媒体自由业
他今日在2025年零工经济委员会法案汇报会(自由媒体从业者)上透露,大马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正在向人资部下属的大马公会事务局申请修改章程,拟开放媒体自由业者成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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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NUJ成功纳入媒体自由业者成为会员,这将成为一个重要法律先例,让其他工会得以比照办理。”
不过,他强调该申请仍在审核阶段,尚未获批。

雇主拒供收入单 监禁罚款
“工会法令规定工会只能代表劳工法定义下的受雇者,因此目前工会仍不能直接代表零工工作者,不过他们可以成立协会。”
他说,协会所扮演的角色包括可代表零工工作者进行调节谈判、可代表他们在仲裁庭出席纠纷听证,以及可代表他们参与国家三方理事会。
对于薪资拖欠问题,沈志强解释,法案第13条文第7条款明文规定,零工群体有权要求雇主提供收入单,若拒绝则属违法,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新法有更快调节仲裁机制
他说,新法提供更快的调节与仲裁机制,如遇争议,可先向工业关系局申请调解;若调节失败则带上仲裁庭。
“不过,双方都不能带律师。原因是如果允许律师介入,工人未必负担得起律师费,我们不想让法律程序变得昂贵,也要确保公平。
“另外,只要该公司是马来西亚注册公司,即便员工在国外工作也仍受保护。但如果公司没有在马来西亚注册,则不再法令管辖范围内。”

张念群:研究媒体许可证增社险条款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政府将进一步研究是否在为媒体机构发放或更新许可证时加入特定条件,比如为零工工作者缴纳社险和公积金。
“我会和新闻局讨论此事,因为新闻局也负责发放媒体许可证,这些证件的申请通常由雇主提交,因为我们会探讨是否加入一些条款,以确保自由业者获得更好的保障。”
她指出,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已在拍摄许可合约中加入要求,凡是在大马拍摄的制作团队,都必须为工作人员缴纳社险。
演唱会奖掖 须聘30%本地员工
她说,通讯部也通过“马来西亚演唱会与活动奖掖”计划拨出高达1000万令吉的资金,以协助主办高影响力演唱会或活动,惟申请者必须聘用至少30%的本地员工。
“以Coldplay为例,他们的演出为马来西亚带来高达1亿令吉的经济产值,虽然这是天王巨星的规模。
“但我们的目标是确保主办单位享有政府资金支持时,他们也有责任雇佣本地人,无论在哪个领域,本地工作者都应享有优先权,而非被外劳取代。”
出席嘉宾尚有人力资源部秘书长拿督阿兹曼和通讯部(策略及创意产业)副秘书长聂卡马鲁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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