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大臣儿申请撤销伪造文件罪 遭总检察署驳回



(加央4日讯)玻璃市州务大臣儿子沙菲克的辩护律师法德里日前提呈陈情书,申请撤销被告伪造申索文件的罪状,不过总检察署以此案为“备受关注案件”为由,驳回被告方的申请。
主控官阿末法力副检察司今天在加央第一地方法庭,向法官拿督努阿曼禀报总检察署的决定后,传召此案的主要证人娜比拉上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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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菲克于去年5月被控伪造文件,申索逾1万9000令吉,作为供应玻州拉惹在加央端姑傅芝雅医院王室病房饮用水的费用,因此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娜比拉在玻州秘书署任职,是此案的第六名证人。她在庭上供述时说,她负责准备及发出供应商采购凭证,包括上述案件所应发放的付款凭证,不过她并不知道饮用水是否有全数送抵王室病房。
此案共有12名证人,至今已传召7名证人,即玻州大臣前任机要秘书阿诺、玻州拉惹前任高级机要秘书赛弗安利、时任的玻州秘书署人力资源局秘书阿兹米阿都拉迪夫、时任的玻州政府秘书署区域管制局秘书阿菲菲及玻璃市州务大臣办公室助理旺阿兹敏。
沙菲克非供应商股东
沙菲克不是供应商的股东,却持有该公司的提款卡及银行户头权限。
阿末法力在盘问第七名证人法利时,后者证实沙菲克不是其公司的股东,不过他把公司的提款卡及密码给沙菲克,沙菲克可自由挪用银行户头内的钱。
法利名下的公司是王室病房饮用水的供应商。他也是沙菲克的同乡。
法利供证时说,案中的其中一名证人即玻州秘书室署官员拉杰弗曾在一次喝茶聚会时,向沙菲克询问是否有意要供应饮用水给王室病房。
“沙菲克回复对方,他可以用我的公司来竞标。最后中标后,沙菲克就用我的公司银行户头来申索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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