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会质疑健身房突击无依据 “所有执法须符法律程序”



(吉隆坡10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针对日前执法机构突击一家健身房并大规模逮捕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多名人士事件,强调所有执法与纪律行动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与宪法保障。
该会发文告指出,虽然执法机关与公共服务局有责任处理公务员的不当行为指控,但任何行动都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基于可信证据,并尊重涉案人士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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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委员会注意到媒体报道指,突击行动仓促进行,涉案受害者也未被确认,而吉隆坡总警长早前也表示,所有被捕者皆以刑事法典第377及372条文调查,但警方没有找到相关证据。
人权委员会认为,这项澄清反映一个关键问题:既然没有证据,大规模逮捕是否有根据?这也引发是否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文,即保障人身自由的疑问。
拖延释放涉案者侵害自由
同时,该会也关注被捕者在地庭法官拒绝警方的延扣申请后,却未即时获释。为此,人权委员会强调,延迟或拖延释放涉案人士,不仅可能违背法庭指示,也可能侵害个人自由,并削弱公众对执法程序的信任。
至于涉及公务员的部分,人权委员会提醒政府,必须严格遵守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确保调查、发出解释通知及纪律聆讯过程公平透明。
该会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35(2)条文,公务员不得在未获合理申诉机会的情况下被革职或降职。
调查过程应保护个人隐私
人权委员会也对部分涉案人士身分被曝光表示关切,认为在调查尚未完成前公开个人资料,可能造成不必要伤害,也与人权标准不符,无论如何,隐私与尊严的保障必须贯穿整个调查过程。
该会呼吁相关单位确保所有调查基于核实证据、维护当事人权利,并在事实未查明前,不应仓促展开或结束纪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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