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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挂国旗

2月前
3月前
3月前
在国庆月召唤宪法精神,才是各族人民真正应该贯彻的。当然,所谓召唤宪法精神并非死记深奥条文,而是学习法官,以有理有据的精神分析议题。 九月,依然是国庆月。这个国家叫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的成立日期是1963年9月16日。在此之前,存在的国家是马来亚。 马来亚的马来文名称是 Persekutuan Tanah Melayu,直译就是“马来土地联邦”。我国《联邦宪法》是以英文版(Federation of Malaya)为准。“马来亚”是个新创的名字,它的意义来自这片土地的历史、宪法,以及往后领袖与人民的努力,共同建造。 然而,“Tanah Melayu”从字面上看,更贴近“马来人的土地”。因此有人翻译为“马来人土地联邦”,这一说法虽非官方,却更符合部分马来民族主义者心中的国家想象。 若从这种语义出发,1963年马来西亚的诞生,就不该只是国号的改变。吸纳华人为主的新加坡、婆罗洲土著为主的沙巴与砂拉越,应该意味单一族群主导的意识进一步淡化。 事实呢?大家也都知道:没有。 新加坡退出,砂拉越执政党长期与西马一党独大的国阵默契共存;沙巴则在政治动荡与发展乏力中自顾不暇。马来西亚依旧维系了马来亚时期的族群意识。在1969年“五月血”后,这种意识甚至更为强化。 一直到多年以后,政治风云变幻。随着威权政党倒台、政党势力碎化,偏居南中国海东边的伙伴再次获得关注。因为西马政治势力需要东马的支持,才能上台执政。 但,东马更在意的是,在新的政治格局下,多年被剥夺的成长成果,能否归还东马,让资源分配更为公平。 如果东马政权关注的仅仅只是这样,那“马来西亚”成立初期,迈向世俗多元开放的潜能,始终未能真正释放。 今年八月,张牙舞爪的马来右派势力,以监督人们挂国旗的戏码主导场面。那是国庆月的悲哀。 九月国庆,我们应该回归更实在的关怀。每个人都可以提出,比表面化爱国更深沉的追求。其中最关键之一,就是对宪法的崇敬。 《联邦宪法》作为国家成立的最庄重文件,包含着国家给予人们最神圣的誓言。当中,对人民最关键的,莫过于宪法第二部分,第5到第13条规定的“基本自由”(Fundamental Liberties)。 不过,在政治操作下,其他条文喧宾夺主,甚至成为权谋运作的工具。 正当马来右派掀起的国旗猎巫之时,司法为人民点亮了一丝曙光。那是言论自由的胜利。 今年8月18日,上诉庭一致裁定,于2020年6月5日在脸书帖文批评政府无视扣留所新冠疫情,而被政府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提控的 [vip_content_start] 社运人士柯玉莉胜诉。 上诉庭裁定,《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旧版本中把“冒犯或令人反感”(offensive)及“惹人厌烦”(annoy)视为定罪依据的条文是违反宪法的,并宣布相关字眼无效。 法官在判词中提出《联邦宪法》第10(1)(a)保障公民言论与表达的自由,虽然10(2)(a)罗列一系列政府可以立法限制言论自由的例外情况(国家安全之类)。 然而,法官认定,《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能以《联邦宪法》第10(2)(a)“公众秩序”(Public Order)的理由,而侵犯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保障。 此外,《联邦宪法》第8条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保障,多年来也有许多案例,将之诠释为任何刑罚必须有度,符合“比例原则”(proportionality)。 于是,因为有人发出“冒犯”或“惹人厌烦”言论,就要牺牲言论自由的宪赋原则,这显然也是超越合理度量的。所以《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同样违背《联邦宪法》第8条文,违宪无效。 “冒犯”与“惹人厌烦”具有高度主观性。在多元种族社会,“冒犯”与“惹人厌烦”在不同社群的定义也可以大不相同。倒挂国旗事件当中,各族的观念差异就是很好的例子。 因此,如果政府要以“冒犯”与“惹人厌烦”将人治罪,各族群间各有各的“冒犯”与“惹人厌烦”,那么很多言论都要遭罚,言论自由自然是虚幻的。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主流族群会以“支配权”判定他们认为的“冒犯”才是“冒犯”,其他族群认定的“冒犯”不算“冒犯”。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权心态,马来西亚少数民族看得还少? 如果在公正的法庭上,这种特权思维自然毫无立足之地。 法庭一些裁决理据虽然令人振奋,但在社会生活上,若事事都要进行冗长且烧钱的诉讼才能讨回公道,这也不是可行的。 在国庆月召唤宪法精神,才是各族人民真正应该贯彻的。当然,所谓召唤宪法精神并非死记深奥条文,而是学习法官,以有理有据的精神分析议题。 回到最基本,如果热爱这个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应以“理”为议论根据。更多的理性,更少的情绪,霸权更应彻底摒弃。这才是真正爱国的体现。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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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马来西亚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国旗倒挂”事件。从学校到社区、商业场所乃至私人单位,错挂国旗都引发舆论热议,揭示出公众对国家象征的敏感与应对方式之分歧。 今年8月初,森美兰波德申中华小学的一名职员误将国旗倒挂,虽然校方已迅速纠正并致歉,但教育部随即介入调查,并表示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动。 与此同时,一家槟城五金店因国旗倒挂被拍摄上传网络,随即遭巫青团团长点名抨击,最终遭到提控。柔佛一间牙科诊所则因挂错国旗而被勒令停业30天,引发公众争议。 然而,随着事件不断发酵,网民也翻出教育部官网曾出现“国旗错误示范图”,甚至挂法不符合官方规范。此事引起广泛讨论:既然教育部作为最高教育单位本身也曾出错,却没有受到惩罚,那为何基层学校或商家却被从重对待?这被批评为“选择性执法”,削弱了公众信任。 这一系列处理方式反映了“执法双重标准”。如果教育部的失误可以轻轻带过,那为何学校职员、商家或民间机构却必须面对停业或诉讼?这种差别待遇,不仅引发公众的不满,也使事件逐渐被政治化。 部分政治人物借此议题炒作,以博取关注,而忽视教育和团结的本质。社会不应以情绪化方式处理挂旗事件,否则可能让民众因畏惧惩罚而干脆不再挂国旗,反而削弱国庆氛围。其实,大多数倒挂国旗事件属无心之失,应该透过教育和提醒来纠正,而不是一味处罚。 国旗代表国家尊严,是团结的象征。但当“倒挂国旗”事件被过度放大、甚至伴随高压处理时,社会就容易陷入口水战,失去冷静的判断。国旗应成为全民共同的骄傲,而不是制造对立的工具,应该通过教育、对话与正面行动来解决问题,而非政治化与选择性惩罚。 “倒挂国旗”风波表面上是礼仪疏忽,实质却折射出制度执行的公平与社会信任的考验。若教育部自身错误能宽容处理,却对基层与民间“零容忍”,便会削弱执法的公信力。 未来,政府与社会应透过教育普及与积极引导,让民众在国庆时自发、正确地展示国旗,从而守护国旗的尊严,也守护全民的团结。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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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1日讯)马来西亚永春湖洋彭城刘氏公会主席刘文行表示,随着时代变迁,年轻一代对社团活动的兴趣逐渐减退,导致社团后继乏人。他呼吁青年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共同传推动华社发展。 马来西亚永春湖洋彭城刘氏公会于昨晚,举行公会67周年、青年团32周年、妇女组25周年纪念暨筹募提升彭城会所设备基金联欢晚会,刘文行以大会主席身份致辞。 他表示,社团不仅是族亲交流的平台,更是传承文化与见证历史的重要载体,希望年轻人热衷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延续薪火、发扬精神。 适逢国庆日,他也提及近期的国旗风波。他说,国旗不应与政治挂钩,个别政治人物更不该为个人利益而炒作此事。 “尽管国旗倒挂确实不妥,但应由执法单位依照合理方式给予惩罚,而不是成为政治操作的工具。” 马来西亚永春联合会总会长郑声泰和马来西亚龙岗亲义总会总会长张程兴,皆受邀出席晚宴并致辞。 郑声泰表示,公会始终秉持“同根同源,守望相助”的精神,积极推动公益、教育与文化事业,他呼吁宗亲同心协力,不仅要传承宗族精神,也要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 张程兴则说,公会素来凝聚着宗亲力量,青年团与妇女组更是公会的左膀右臂,在推动会务进步与培养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公会发展至今离不开全体宗亲的支持与努力。 大会当晚移交3000令吉予教育团体,中化中学署理董事长徐代荣、培华独中执行董事张金顺及中化二小副校长许翠云分别代表校方,领取各1000令吉捐款。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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