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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

窗户是一间房子的双眼,让光洒进屋内,点亮屋内世界。有窗户的房子总是让人感到生机勃勃,充满希望;没有窗户的房子则总是令人提不起劲,浑浑噩噩,看不见未来似的。所以说,一间房子能否宜居怡人,全看窗户。 在马来西亚,这里没有一年四季,只有阳光普照、大雨滂沱和阴雨连绵。每次打开窗户,外头的风景加上阵阵凉风,令人为之一振,心情顿时舒畅。窗户配上美景,就是屋内最亮丽的一幅风景画;随着时而阴天,时而阳光明媚,这幅风景画每天不重样,让见者的心情也随之起伏转变。 如果房子没有窗户,是多么令人糟心的事。失去窗户的空间,就像人类失去眼睛,外面的精彩缤纷再也与自己无关。而门远不能与窗户相比——门的作用是进入和离开,若非必要,大家的门几乎是常年紧闭的;与窗户的观景功能可说是截然不同。 我有一个朋友,两年前从沙巴搬到吉隆坡,谋求更好的待遇与薪金。他的老东家对员工的福利可说相当不错,不仅提供免费早午餐,还有免费员工住宿。我这位朋友到了这间公司之后,可说是乐不思蜀,除了每年新年回一趟山打根,其他时间都待在吉隆坡。 上次我难得到吉隆坡旅游,约他出来喝茶叙旧,他才跟我说起,他住的宿舍房间没有窗户。每逢周末放假,他总是不嫌麻烦,从宿舍搭车到购物中心,有时候买一杯蜜雪冰城的柠檬水,在充电中心一坐就是一整天。因为没有窗户,他总觉得待在房间里没劲,只能到处走走,舒展一周积累的不快。钱锺书的〈窗〉里说过:“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我想,要是他那间房装了窗户,又有好风景,凭他的脾性,应该不会每周准时出门逃离那间没有窗户的宿舍。没有窗户的房间,倒让门的作用放大了好几倍,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你:“出去吧,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出去见见有趣的人。” 我自己也经历过一段没有窗户的时期。想起我从山打根搬来槟城的时候,也住过一间“形同没有窗户”的宿舍。那并不是房间真的没有窗,而是窗外正好安装着冷气压缩机,又对着另一栋楼的后墙,根本没有风景可言,只能看到长满青苔与藤蔓的灰色墙面。 窗是家的眼睛 那段时间,也是我最坐不住的岁月。那时候我老想往外跑,因为房间和室友合住,我的书桌正好靠近房门,伸手就能碰到门把。回想起来,正是那段时光,促使我独自探索槟城,也因此收获最多。当房间的窗户缺席时,唯一能取代它的,就是一双可以自由走动的脚,去丈量人世间的美好。 对于有窗的人家而言,无论是高楼还是平房,窗户就是一本打开就能阅读的好书。下雨时,它像一篇优美而带点哀伤的散文诗;阳光普照时,它又像一位喜气洋洋、生机勃勃的主人翁跃然纸上,诉说当下的心情。我在公寓居住时,就喜欢依着窗往外看,似乎想透过这扇窗户看尽人间悲欢。每次依窗远眺,我都由衷佩服发明窗户的人。因为有了窗户,人们的视线才不再局限于室内的一地鸡毛与琐碎,而能随着目光自由飞翔,伴着宜人清风,与云卷云舒共舞,与夕阳清风作伴。 需要隐私时,只要拉上窗帘,就能保有自己的天地,窗帘内发生的一切,外人一概无从得知;想看风景时,拉开窗帘,即使只是方寸天地,也不妨碍一览无遗。这便是有窗的好处。 与其说窗户是从房子凿开的一个通往外界的洞口,不如说,它是我们用来迎接世界美好的通道。窗户一开一合,寓意着我们既要学会迎合与欣赏这个世界,也要适时独处、回到自己,在开与合之间做出明智取舍,才不至于过度暴露,也不会过度封闭。 无论闹市还是小乡村,窗户,始终就是那么一个不可将就、不能随意“凑合”的存在。
1月前
  约翰·沙米年(John Salminen),1945年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今年刚好80岁,是一名在街景水彩上享有很高声誉的画家。他的水彩街景,被誉为“都市里一层层精彩的细节描绘”。 在细节的描绘上,这赞语当之无愧。其实不仅如此,我觉得约翰在他的作品里,更有一双极懂得阅读光线的眼睛,在他水彩笔的渲染下,环境的光线往往就是整幅作品的情感基调,深刻地左右着赏画人的心情。 他太会观察及捕捉光线了。他的精彩处,是不仅看到光线的主源,还会关切到光线在四周弥漫的泛光,从而让自己的作品具有强烈的整体感——当今流行的水彩画风多数属于“内容选择派”,也就是说,多数画家只强调自己想强调的部分景物,其他部分就让它留白——在这点上约翰算是旧派的oldschool了,但这一点不影响他的成就,赢了国内外至少250项大奖,也是国际上多处水彩画会的关键成员。 说真的,油画若有误笔还能够随时改,只要等下面一层颜色干了就能添上要改的颜色。但水彩可就不行了,水彩要求的是“控制”,控制水分的干湿与渲染,控制整体的先后操作程序,还得控制整体感,这三样,最难的还是整体感,而约翰就以他对场景光线控制的功夫,做到浑然天成。 两幅水彩都是纽约市区内的大桥之下,不同时间里的照明就产生全然不同的气氛,尤其是在桥底阴影里那一幅,要在水彩上同时控制繁琐的细节与照下来的细碎光线殊不容易,更困难是,在完成之后它们全部都必须结合成一体,哪怕就是最前面那辆车顶上的光,深一点不对,浅一点也不合逻辑,一切都要刚刚好,才有浑然一体的气派。 反映各处浮世的光景 在约翰的水彩里我们能看到街上的大雾如何营造了苍茫的立体感,纽约唐人街的沧桑感跃然纸上。街边鹰架下等候过马路的人们,从阴影里延伸到鹰架外的光线里,一丝不苟,最亮堂的地方也就是透视的消失点,这一切切,在动笔之前就需要事先心里有数,数十年水彩控制的经验,就在这些地方交上功课。 约翰喜欢到处写生,除了美国本土去透透,他还到澳洲、欧洲、日本、韩国、越南、泰国、菲律宾和新加坡,拿着他的写生画具,用自己的眼睛和画笔,去反映各处浮世的光景。 我最喜欢的一幅,原来是第一眼看似极为平常的一幅。 那是一幅纽约在融雪后的街景。街上全是湿漉漉的,在都市里活着确实需要步步为营。很多行人的头上都有斜照的背光,大家都是斜阳下的羔羊。颜色虽是寒冷的色调,但依然可以窥见高大老去的街树在光源那边仍然带有一丝活气,整个环境既表达出冷与湿,但同时也没忽略那点生命力,它就在对街那个蓝色帐篷上,也在洒满马路的温暖阳光里。 更多文章: 【话剧】《唔讲得》 无法言说的真相?──一场揭露深藏秘密的对话 西北孤鸟/革语言的命,丢戏剧之魂——《练习簿》的失语困境 在静谧中绽放力量——《爵士风华:WVC爵士乐队和姐妹仨》音乐会 吴伟才/失常的悲情天才——济斯瓦夫·贝克辛斯基(Zdzislaw Beksinski)                
8月前
有人问写东西或画图的感觉像什么?我脑里的画面是手持着小小的,带有圆形镜子的铅笔钻,借一点光,折射去某处(时代变迁,如今小孩都纠正我说嘿,那是卷笔刀)。这是小时常玩的游戏。偷偷移动手表或小圆镜,让光走出一条自己的轨迹。单单这样便可以想像一个故事。有时希望唯独自己看见小小的晃动的,光的轨迹,光要折射去哪里我心里有个底,别人不一定需要看见。有时开心的是只有自己看见的光点从窗帘移到墙壁,再默默移动到某人的肩下,这是只有我能看见的,移动的光。 有时开心的是被人发现光和它移动的轨迹。于是那人也淘出一枚小镜子,移动着小小的光。有时碰撞有时回避,有时各自陈述,彼此不须交谈,又或说,不须用言语交谈。有伴一起改变光的数量、路线、大小,叙事的时间、人物、地点于是也改变了。 也像某日早晨看见公鸡,我漫步它也漫步。我快步,它也快步。最后它振翅飞上树枝得意地俯瞰我。这时我才抬头看见公鸡背后的树和树梢缝隙间耀眼的光。每天早晨走过这里,几乎不记得抬头看树(不像《我的完美日子》里的平山,他没有一天忘记看树)。平日早晨看的多是远方的天及刚升起的太阳,云的形状以及地上的落花。今天先看见公鸡,后来才看见树。 有人问为什么想要开始写或画?我想起公鸡。我喜欢的是“后来才看见树”。虽然那时公鸡喔喔喔地看着我,但它应该不知道,这便是我的回答。 相关文章: 【专栏.砂煲罂罉】抽屉/可以是神 【专栏.砂煲罂罉】抽屉/看破绽 【专栏.砂煲罂罉】抽屉/万物与万字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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