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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

1天前
(新加坡2日讯)22岁外籍男子为延长准证,向一名55岁狮城移民局男官员提供性贿赂,昨日被判监禁7个月。 被告是来自印度的21岁青年巴拉特,他承认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案情指出,巴拉特于2023年1月到狮城就读商科与管理课程,当时年仅19岁。 同年2月10日至12日期间,他陪同友人与表亲到狮城移民局延长短期探访准证。期间,他在柜台认识了时任的移民与关卡局督察卡南(55岁),对方主动攀谈,还故意碰手微笑。当时被告收回手后,卡南再次伸手轻碰他的拇指,并称两人是朋友。 2月17日,巴拉特再次陪亲友到移民与关卡局,又遇上卡南,卡南主动向被告索取联络方式,还约他隔天见面喝酒。被告为了与对方建立友好关系答应,双方约定在加冷地铁站见面。 2月18日,巴拉特带着友人赴约,一行人买酒后到卡南的住处。期间,趁着巴拉特友人外出抽烟,卡南逐渐聊到性话题,并要求被告手淫。被告担心自己的准证申请,顶着巨大压力照做。 当卡南要求进一步性行为时,被告拒绝,称自己并非同性恋。事后,卡南表示不高兴。被告随即带友人离开,后来坦言想与卡南保持友好关系,以便日后延长准证时,对方能够帮忙。 被告昨日在庭上认罪后,被判监禁七个月。 卡南是同案的另一名被告,他于1996年加入移民与关卡局,并于2018年升任探访准证部门团队负责人,案发时仍担任该职。卡南此前因在任职期间借协助办理申请为名,向六名男子索取性服务,被判坐牢一年10个月。 律师:被告年轻 处弱势深受压力 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被告年轻,身为外国留学生,面对身为督察的卡南时处于明显弱势。被告当时只希望继续留在新加坡求学,因此被对方牵着走,而且深感压力。事件如今曝光,父母得知后,被告感到懊悔与羞愧,恳请法官从轻发落,判处七个月监禁。 控方则指出,被告虽是年轻的外国人,经济能力有限并承受压力,他仍为了延长居留,向公职人员提供性贿赂。控方强调,此类行为必须严惩,以遏阻他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方式延长在新加坡逗留,促请法官判处九至十个月监禁。
3天前
(新加坡20日讯)曾当侍应生的靓丽直播主,离职后仍用之前经理签过的工时表,通过手机软件修图更换日期,持续上交工时表长达一年半,前后骗走前公司超过12万元(新币,下同;约38万1458令吉),今早被判坐牢8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24岁的刘卓琳(译音),她于今早在妈妈和哥哥的陪同下出庭认罪。如今,她在一家直播带货的公司当直播主。 她早前被控3项伪造文件的罪行,今早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揭露,被告于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之间,通过招聘公司Oriental Aviation International(简称OAI)派到Sushiro GH Singapore当侍应生。 工作期间,被告每月都会把工时表(timesheet)通过电邮发给OAI,让公司知道她工作多少个小时。被告每天都得在工时表上签名,月底就交给餐馆经理签名,OAI就会根据工时表发放薪水。 2022年7月起,被告已经不在Sushiro上班,但她仍然每个月给OAI发工时表。她会先用手机为之前保留的扫描版工时表修图,修改日期,保留下自己和经理的签名,再通过电邮发过去。 情况持续了一年半,直到今年1月,OAI发现被告早在2022年6月已不在Sushiro工作,才开始着手调查。 当被OAI职员质问是否早就离职,被告谎称被调派到其他分店,但当OAI进一步调查后,被告才承认撒谎。 事后,OAI提出和解协议,被告坚持更改协议,标明她“不承认责任”,才愿意做出赔偿。 被告过后已做出全额赔偿。 法官苦口婆心 劝被告反省勿重犯 被告目前和奶奶住,除了每个月给奶奶300元的家用,自2019年起,为了帮助陷入经济困境的父亲,也每月给对方400元。 被告的代表律师罗汉在庭上求情时说,被告当时才19岁。 他说,被告父母在她6岁时离异,姑婆将她带大到16岁。被告于2021年从理工学院毕业,求学时就打工来帮补家用。 被告承认错误,并已做出全额赔偿,律师希望法官看在她初犯,从轻发落。 主控官则指被告犯案时间长、数额大,但看在她已做出赔偿,可见悔意,判她坐牢8个月。 法官下判时循循善诱地劝被告不要重犯,表示对她有信心,要她好好反省,并说“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其原因”,希望她往后会过得更好。被告最终被判坐牢8个月。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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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3日讯)父亲多次向大女儿求欢,乱伦后还嘱咐大女儿别张扬,大女儿隐忍多年后才向社工吐露真相,进而揭发父亲恶行。 《联合早报》报道,警方接到报案后检查这名父亲的手机,发现手机收藏了多段大女儿和小女儿冲凉的视频,进一步揭发他偷拍女儿冲凉的行为。 46岁的被告事后面对乱伦、偷拍和抵触影片法令共11项控状。他于昨日在多名亲友的陪同下出庭,认下其中4项罪行,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3年又3个月。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其中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现年23岁的大女儿和14岁的小女儿,事发时与被告住在一起。2019年至2023年间,被告多次向大女儿求欢。尽管大女儿屡次要求被告停止这么做,被告却充耳不闻。 大女儿原本拒绝与被告发生关系,但后来还是选择屈从。被告得逞后也不忘嘱咐大女儿,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2023年的某一天,被告要大女儿为他口交,后者虽然照做,却对被告的行为感到恶心。 除了与大女儿乱伦,被告也用手机偷拍她冲凉,甚至连小女儿也不放过。 庭上透露,被告会在女儿冲凉前,预先把手机安置在厕所里。为了掩盖罪行,被告还下载“间谍相机”的应用程式,确保手机录像时不会显示它正在录像。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4年1月间,至少6次偷拍两个女儿冲凉,偷拍画面甚至可以清晰看到两人的脸部及私处。庭上揭露,小女儿被偷拍时未满14岁。 受害者无处倾诉 社工协助揭发恶行 根据法庭文件,大女儿曾在2023年,向妹妹(即小女儿)申诉自己遭父亲不当触摸,但因害怕面对后果而要求妹妹不要告诉任何人。 2024年2月左右,大女儿向一名社工吐露她遭被告虐待,但不愿透露更多信息。社工于是向妹妹打听,得知妹妹曾目睹被告趁姐姐睡觉时,将姐姐的裤子从大腿拉至腰部。 同年4月,警方接获报案。 调查显示,被告还曾在2024年1月,与一名印尼籍女佣(35岁)视频通话时,要求对方自慰,并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录下对方的私密行为。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称,虽然被告犯下的罪行令人遗憾,但他将在服刑期间认真反省,并期盼家人原谅,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在闻判后要求展期服刑,法官批准他从10月6日开始服刑。被告获准以2万新元(约6万5588令吉)获保在外,担保人是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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