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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

1星期前
2星期前
1月前
李连益/回到最初(上) 前文提要:在那一次的暴走后,你整整沉默了一两天,甚至将自己圈禁起来,而后来他们也果然不敢再过分地逼迫你。但你说那只是因为他们怕邻居碎嘴,碍于面子而作的决策。 嗯。所以你明白了为什么我们要将“回到当初”念成“呼诶达奥卒诶痴呜”了么?你神色黯然,却像是知道了其中的一些什么。看着你,我想起小学毕业的那一天,我们一群浓妆艳抹的男孩女孩,白衬衫上的右口袋别着一朵假花,排排站在台上。我记得有个男孩儿,因为赶着回家拿取某个重要的证件,而错失了人生唯一一次的小学毕业典礼的登台机会。当时候,在台上的我们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只是,站在第一排的我,清楚地看见了那个男孩儿平日活泼的脸上,重重地罩上了一层死灰之色。看不见的悲伤。隐于日常之下的绝望。错过了,便不可重来的语窒。音乐响起,台上的我们声势壮阔地唱起了骊歌,并且安分地将每一句歌词唱得极其完满。字正腔圆的那种。缘不能念作缘,要念成鱼+安,才能令人听得字字分明。大概从那时候开始吧,我总想将每一个黏腻浓稠的双音节拆分开来,尽管以成人的音声复诵这些单音有些艰难,毕竟我们再不是无所畏惧的稚龄时代。明月几时有,千里共婵娟的娟要念成居+安吧?你开始联想起相关的字眼。 “回到最初”。所谓的“回到”果然是个假靶。你又说。我们只能追溯最初的音声,继而再初,然后……然后呢?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我想起了另一段经句。少年时期的我,似乎从“入流亡所”开始便能感受到心底一丝微细的漾动。其实,我并不如你想像般了解这段文字的“第一究竟义”,宗门巨匠那些直指人心,本真如如,不容质疑的真谛。只是,当看着这些迥异于日常语汇的名相,我才觉得稍稍能脱离那日渐壮大,几乎已将心中仅存的那些蹦跳的单音消磨殆尽的庞大反复的语言困境。开始的时候,是依照自己的直觉来认识经句,像在每一个午后,无有思想地念着一段段优美的韵律。据说,当年天竺贝叶所载的长颂经句更能表现出,音节的铿锵,我想像那时候那些尚未化为中文的悉昙字母,在人体内的七脉轮中反复流转,最后再随着中脉,冲出明点,化散于虚空之中。阿、乌、吽。天地人三部音的华丽纷呈。只有在那午后仅有的时光,从半天的疲惫中走出,将自己锁在房内,才能独自领受内在巨大的独语。只有这样,我才觉得得以守住一些害怕失去的,与即将逝去的那些。因此,当读至“入流亡所”一段的时候,便觉得这其中隐含一种生死流转的意味。虽然其原意为说明从闻思修的次第进修步骤。这种不断重复的内在独语的时光,占去了我少年时期的很大一页篇幅。可能得以看作彼时整个时期的速写。因为,为了对抗那排山倒海而来的语言大杂烩,我所用尽的时间绝不比你想像的少。譬如,当周遭响起一大片流行音乐的音声,那足以将人淹毙的靡靡音海;那游戏机体反复播放的很“燃”的那些巨响;那些偶像剧像排得紧紧的分子粒子的连珠炮台词。你怎能不靠一些远古地、单一地、更为符合作为一个人的听觉承受量的音声,来维持那随时溃散的意志与念想。一直到今日。 “回到最初:呼诶达奥卒诶痴呜” 一直到今日。也许是应对了机缘,我尝试了一种直觉提炼法,一种将脑中首先浮现的一句话写在纸上,以作为一个人一天最大的命题。“回到最初”。我写下了这句话。与其说这是我今天的,不如说这是我此生将一直行将不倦的最大的命题。你跟着我将这些连绵的字句拆分成一个个单音,也许还能分得更细,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细碎的音频。一种蚂蚁的私语或细胞为了表现某种情绪的共振。你说,我们是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你感受到了作为一整个不断变化时代洪流中的蜉蝣,我们不能抵御广大音声流的急遽变幻。只是,我对于这些庞大复杂音声终将在一日,分离归为一颗颗单音,或更进阶地化为一种音声“流”,真正意义上的,“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一种更能提升灵魂愉悦度的音声,仍投以巨大的盼望。 到那时候,我想,谁也再不会感到陌生。毕竟,那是我们最熟悉的曾经。 相关文章: 李连益/回到最初(上) 李連益/关于阿胖的二三事
1月前
“回到最初” 提笔写下的第一句话。是话,活的字,可堆砌于腔体与齿间的方块。来,跟着我念诵——呼诶达奥卒诶痴呜。是的,没有怀疑地,将自己的躯体轻置于看不见的动线,缓慢地,像放下一块你深深爱着却不得不将之消融的棉花糖;让这四个字逐渐上升,想像它是一袭轻柔的纱,施施复上容颜,你的鼻樑撑起为支点,它徐徐降下衣摆,与你的出入息正维持着一段恰好的距离。 好,再念一遍: “呼诶达奥卒诶痴呜” 你突然感到陌生。初见这句话时,你不觉有异,只觉得这种“回到+XX”的词组,有些像文艺片的样板台词——回到某处、何处、当处?那时,你觉得安在“回到”后边的那些词语,只是些可望而不可即的赘言,腹中无物的箴言饼,一掐便碎,只留下了一长串“嘠滋嘠滋”磨人的杂响。你很饿。你从那饼心洞开的缺口处望去,空落落,你便觉得胃给养了一池强酸。于是,你想到了《半生缘》里曼祯对世钧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就觉得轻松了一些。根本就回不去的嘛,为何还要空想。 放缓,像这样将每一组中每一颗紧密相依,黏糊糊的方块拾掇出来,归元成为一种单音。你觉得这有些像混沌未开,气象闭窒的世界中,初有的音声,天地人三部音以外,那时已悄悄滋生的小小人的碎语。不是么?叽里咕噜之疵诗日弹舌卷舌擦音滑音边音鼻音喉音闪音颤音海豚音魔音,恒沙数尽,归元合一,却只滚成一颗颗单音跳跳糖。“回不去了”你咕哝着说。而今可用的音声已负荷不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声企图:想说的总比能说的多。兴许将来,我们将不满于脏器所能发出的有限的音声,而强行植入各类共振器械,量身打造一种,属于自己的——“个性化”的音声。这是个追求个性的时代啊。你长嘘一口气。 说起个性。其实,是否存在一种个性尚未发端的时空呢?你我皆疑惑。那应该是个一切归零的世界,零度的时空,零度的身体,零度的魂识。关于这一切,我所能想像的大概就是那段居于母体膣腔内的时光,倒悬肉身,根未触尘,长着一根连着命系母体的脐带,于大水中浮沉。那时候,如入胎未迷,怀着的应是一种喜忧参半的心情,喜的是得此人身,如经中说的,人身难得如盲龟值遇浮木;忧的也是得此人身,爱河千呎浪,苦海万重波。都是水。于焉你想到了你随意写下的一段短句: “所有生命皆源自于水,别忘了我们曾经生活于海中,后来褪去了鳍,伸手握住那令人不安的流动,开始大口大口地求取,练鳃成颊。从那时起,你就该知道,无论如何进化,我们心底仍住着一座海洋。” 无论如何进化,无论再怎样无法回到“最初”,我们心底仍住着一座海洋。你特别地再加了一些句子,像是要刻意地挑弄一片灯芯。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明——一种刻意求深的解说。没错,生命的本初,就是在一片大海水中浮沉,我说的是羊水。只是我非贤圣,入胎自然也是恍惚幽冥,归到一种纯粹的零度中。在其中,不知自己活着,却本能地接收着脐带输送而来的养分,生命因此一点一滴地成长。奇怪地,就在这种极难被干扰,最无意识的时空,我却对于音声生起了反应。母亲说。那时怀着我的她,正在观看连续剧以排遣极度无聊的坐胎时光。当主题曲的前奏响起,那一段坐落分明的鼓点,我的拳头竟也随着节奏在胀大的肚皮中鼓起。关于这段记述,我自然无法验证母亲记忆的真实性,也许这只是记忆与幻想的倒错?但如果这是真的,那是否说明音声,得以渗入零度时空的折痕中,掀起死水中的一波漾纹。 娑婆世界众生耳根最利。我突然想起了这段经句。音声比起气味与需仰赖光照方可现形的物体,更能穿越距离的障碍,由此,我们生来似乎就对音声的波动特别敏感。你说你也如是。你想起刚出生的你,当时窝在婴儿床中酣睡,半梦半醒间,恍惚听见一把熟悉的音声在门外响起,突觉心房触动,就不明不白地哭了起来。后来,那人慌忙地将你抱起,不住地挤眉弄眼安抚你的失控,那是你父亲。你这才发觉,音声原来可以涵括如此多的信息,像是记忆、面孔还有那更为隐晦的情感。你也还记得,你双唇碰撞,发出一种类似于爆破,声大于气的两个单音。在远处的他,像是安装了一种语音启动机制的高智能器械,你的音声瞬息击中按钮,他高兴地飞奔而来,将你拥住,你感受到了一种短暂的窒息。但比起现在,你果然还是喜欢彼时尚未被语言染污的纯粹的音声。你嚼动着一颗颗色彩缤纷的跳跳糖说。 我何尝不也是如此呢?被侵染日久的耳根,开始溃疡而不知,各种音声像淤泥般,堵塞在窄仄的耳道上,滑腻而充满毒气。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的耳朵会退化成为一道沉默封闭的墙。柏林围墙么?你笑着挑眉。此刻,你又想起那一句:“无论如何进化”。你才觉得当时应是中了那段文字言灵的蛊惑,“进化”原来只是为了对应“水族——人”的过程而写。其实,人类的进程只会不断退化,此原来具足圆满的肉身功能逐一地麻痺、无感直至丧失。我们都无法回到最初了。我们回不去了。你戏谑地模仿了曼祯式的语调,拉着我说。真的回不去了。 回不去最初,自然是回不去了。那居留于母体的无日无夜时光。可后来我想起比起婴孩稍大一些的稚龄阶段,我便觉得那段更有印象的岁月,是否还有往复的可能。那时的我们,开始学会了很多种语言,社会的、家庭的、学校的、小团体的……总觉得语言的样式永远抓不透,同样的意思,当到了不同语境,却又要转换姿态,诉说另一种被滤过地,透着光般过于澄净实质上却虚伪的语言。可是,一旦在不被其他语境侵扰的,那种纯粹的属于孩童的乌托邦的地方,我们便像蜕下了一层一层的皮,露出鲜嫩无菌的白肉,在阳光底下奔跑。于是,在这种莫名的令彼时仍是孩童的我们的心稍作歇息的情境中,开始嚷着那些我们压抑已久的单音。在远处的成人都以为我们着了魔般地说着他们所“不懂”的呓语。那时候,我们开口“啊”,咧嘴“一”,闭口“呜”,音声似乎可以穿透一些透明的材质物。像玻璃。当我们放声呐喊的时候,就不住地颤动。在落日的光照中,我们在后山的游艺场,释放一日的积蓄,以预支明日、后日、往后将会愈来愈少的用额般,尽情所以地放肆呐喊,那些原生带来的纯粹的音声。没有人能侵入啊,这种坚固不坏的堡垒。你说。 这些用额已尽的日子,似乎是离我们较近一些的“再初”时光。你不由得又想起你幼年时光的贫乏,你记得那时的你同时学了好几种语言。每一个晚餐后的时段,你的父亲、母亲、哥哥还有姐姐,都会轮流测验你的学习进度,他们各操持一种语言,逼着你与他们对话。碰上那些你不会发的音节,他们就一再地要求你练习,直至你学会。那时候,你觉得你稚嫩的口舌无法操弄那些音节反复诘屈聱牙的语言,你一直想要逃出家门,虽然你在外并无可寄宿之处。直到有一天,你的哥哥正在示范一列你无论怎么学也学不会的语言,你再也忍不住了,终于释放你那压抑已久的头声——“啊”!巨大的拔尖像是震响了某个轻质的餐具,你的家人似乎都吓了一跳,周围的温度逐渐变得冰冷,你一度以为桌上的冷盘都快要给复上了一层冰霜。就在这时候,你突然觉得右脸颊飞上一阵火辣辣的热烫,你母亲给你抡上的一记耳光。现在想起那时候,我才觉得音声是有无陷的可能啊。你突然失笑。你说那时的你像被触碰到按钮的狂暴机械人,你想到了你父亲。你突然在偌大的饭厅间绕走,接着发狂似地叫喊,嚎哭,更推倒了试图压制住你的父亲。你不晓得当时何以能发出一种近似核爆的巨大轰鸣,在那一次的暴走后,你整整沉默了一两天,甚至将自己圈禁起来,而后来他们也果然不敢再过分地逼迫你。但你说那只是因为他们怕邻居碎嘴,碍于面子而作的决策。(10月28日续) 相关文章: 李連益/关于阿胖的二三事
1月前
“我”、父母以及杜顺族男子必须进入阴暗潮湿的燕子洞、走过蝙蝠倒挂、遍地蝙蝠粪便与不明虫子尸体铺成的路、潮湿且充满难闻气味的空气扑面而来——这又呼应了全书的主旨:诞生、渡劫、回归、死亡。 小说一开始便道出主旨——人一出生便是污浊混沌,仿佛是为渡劫而来:“这不是我身体最初的毁损。如果往前回溯,要回到我出生前。我是名早产儿……早产导致我比一般人体质贫弱,我将它视为天生的缺失。” 兴许是这种贫弱的体质,让只有10岁的“我”失足坠湖后,竟被湖中的巨蜥蜴吓走了影子,进而开始了如爱丽丝漫游仙境般的“寻影之旅”。在这整部小说占比最大的“漫游篇”中,“我”所漫游的并不是仙境,而是小说虚构而来的古纳镇里形形色色的,带有原始野性甚至是兽性的人生百态——劳资纠纷的命案、医生与镇民的好赌、大规模的伐木、嫖妓、贪财贿赂、好杀野生动物等等人性之恶,无一不让“我”感到恶心与不忍直视。其中夹杂的热带雨林描写与赞叹,却又如这混沌夹缝中透出的一丝光芒——最富童趣的是,“我”在种种事件中虽然屡次受伤,遭到父母责骂,甚至带着久治不愈的病,但似乎不可自主地必须往外跑,往外探索追寻着自己的影子(或其他的什么),无法不如此“出外闯荡”——就好比小童在跌倒哭泣后,可以忽然站起往外跑一样,让泪水瞬间止住,让疼痛瞬间消散。 而如同宿命论般,这趟漫游让终究是把“我”引导般来到了影子被囚禁之地,但囚禁影子的是一个如梦似幻的地方,是那个燕窝山的尽头处,一个“露天洞顶洒落金黄色的阳光,投射在湖上,闪烁着这世界上所有生命的光辉”的地方。 可这个洞天福地是怎么抵达的呢?“我”、父母以及杜顺族男子必须进入阴暗潮湿的燕子洞、走过蝙蝠倒挂、遍地蝙蝠粪便与不明虫子尸体铺成的路、潮湿且充满难闻气味的空气扑面而来——这又呼应了全书的主旨:诞生、渡劫、回归、死亡。 “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试炼,一生不停的漂泊,只为寻找灵魂的原乡,直到死亡将我们带离这循环的苦难。”“我在幻觉中跃入湖水……终于找到我的影子,它一直留在我未降生前那块闪耀金黄色光芒,充满温暖的羊水之地。” 诞生即苦难,我思疑寻回影子是否意味死亡——这种生命循环的自证,天真而又惊悚,我们必须经由死而完成寻找或完整自我,在小说层面来看,究竟是圆满的。然而,小说也有让人出戏的地方。通篇小说以“我”为主要叙述者,而“我”只是个小学生,小说里的“我”一边自揭:“我感到力不从心,碍于我的智商,还有我这年纪学到的有限词汇,无法清除表达如此复杂的感受。”可一转头又写得出:浓浊的腐木味、干涩的可可味、草叶醇香的气味弥漫在空中,这种不像10岁孩童可以学懂的词汇。 作者通篇小说并没明确地以第三人称上帝视角来叙事,也没有明确地说这是从回忆而来,唯有在最后一章时忽然出现了似是“回忆”的描写:在发梦的年代,我这枚童稚懵懂的孩子,压抑不了对外在世界的绮丽想像。 然而,这只是我自己阅读过程中所感受到的一些小瑕疵,并不妨碍这是一部好小说。 更多文章: 【读家说书】龚万辉 X 农夫谈封面设计:关于书本的第一道风景 【全民读书会】趁着国际翻译日,我们来谈马华文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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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姐夫是藏传佛教徒,我有很多西藏文化和知识都是因为他才开始接触的,当然也包括了“天葬”。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读小学,我去他的家做客,那个时候他正在看一卷西藏纪录片,为什么用一卷,因为那个年代还有录像带。正好播放的段落就是藏族的“天葬”。 他们会在人死后用白布包裹起来,再请来喇嘛为其超度。等待三天的超度仪式结束,就会让家中长子,或是和死者关系相近的人把尸体背上山,交给天葬师。天葬师接过遗体后,会用工具,比如斧头和大刀把尸体砍碎,然后散落在天葬台附近。说那是天葬台,其实也就是一片比较宽敞的山顶。 无需祭拜和立碑 尸体还没完全撒出去,就会有一群秃鹰从天而降,开始啃食那些尸块。纪录片里面的画面拍摄得很客气,但是通过图像可以想像现场的画面有多么的触目惊心。当时年幼的我却不觉得可怕,反而对这一种文化多了一分好奇与向往。甚至我能够体会他们那种让死者回归自然的心境。等待秃鹰把尸块啃食得剩下骨头的时候,天葬师就会用一些较大的石头把骨头砸碎,再混入一些血肉,继续抛给秃鹰,直到什么都不剩。 在藏族人的信仰当中,他们相信人的灵魂在100天之后就会离开人世,所以不需要祭拜也不需要留下什么牌位或是墓碑,因此肉身也没有保留的必要。像这样把肉身回馈给自然就是在效仿当时佛祖割肉喂鹰的善举,为世界尽最后一分力。他们也相信,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操作,人的灵魂就可以去到天堂。 当然,这是藏族的文化与信仰,在很多国家天葬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只是我在想,在这个讲究环保的年代,天葬也许是更适合的一种选择,毕竟比起我们熟悉的土葬和火葬,它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是最少和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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