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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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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前
(新加坡15日讯)一名在新加坡一家迷你超市担任收银员的马来西亚女子,私吞超市5万6797元(新币,下同;约18万8067令吉),并将大部份拿去线上赌博。 《新明日报》报道,迷你超市经理发现销售额下跌,起初以为生意变差,后来发现只有在女收银员上班日收入才减少,他于是调阅监控器,才发现她中饱私囊。 被告关金霞(37岁,译音)案发时,在位于新加坡裕廊西61街第651座的迷你超市当收银员。 她被控两项失信罪,昨日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17个月。 调查揭露,去年4月1日开始,迷你超市经理发现每日的销售额下降,一开始以为是生意变差,怎料到了9月份却注意到,每当被告值班,销售额就会减少约600元(约1986令吉)至700元(约2317令吉)。 经理于是调阅9月30日到10月27日的监控器画面,发现当顾客以现金付款时,被告会在找钱后,趁机把现金放入收银机旁的抽屉。 经理随之质问被告,被告当场承认罪行,坦承自4月起就开始中饱私囊,每次值班都会拿走500元(约1655令吉)至600元的现金。 她下班时会把这些钱放入口袋才离开,之后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经理曾给被告机会赔偿,但被告没有还钱,因此选择报警;被告东窗事发后已遭解雇。 根据被告的银行记录,她在案发期间共将5万6797元存入户头。 被告承认这些钱都来自迷你超市,并称将大部分的款项都花在线上赌博。
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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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前
(新加坡23日讯)男子带100元(新币,下同;约335令吉)大钞买一两元商品,店家找钱后他却趁机藏起50元钞票,再返回谎称对方找错钱,从店员手中骗走50元(约167令吉)。他多次行骗,保释期间也不收手,被判坐牢5个月。 来自马来西亚的被告陈志忠(43岁,译音)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对5项欺骗罪,今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警方曾发出文告,指于去年6月到11月间接获多起报案,说淡滨尼数家商店的收银员都遇上同一名骗子,也就是被告。 根据案情,去年7月15日晚上7时27分,被告为了骗钱,刻意带着百元大钞到淡滨尼第44街第481座组屋的一间商店,拿了一罐1元的饮料,却用百元大钞付款。 店员找了99元(约332令吉)给被告,被告转身走了两步,将50元快速藏进裤袋后,又回头亮出手中的49元(约164令吉),称店员找错钱。 店员虽然感到疑惑,但却选择相信被告,于是又掏出50元交给被告。 同样的事件,于去年10月5日再次发生。被告到一家餐馆,拿了一个2元(约6令吉)的商品到柜台,掏出百元大钞付款。 被告故技重施,在店员找钱后,迅速藏起50元钞票,再回到柜台称对方少给50元。这次被告同样得逞。 店员点算账目时发现少了50元,翻阅监控器发现被告的恶行,于是报警。 被告于今年1月9日被捕,隔天被控后得以保释,但却不知悔改,保释期间继续以同样手法继续行骗。他在第二次落网后便还押至今。
8月前
12月前
1年前
(新加坡8日讯)马来西亚男子在新加坡一家超市当收银员,他值夜班时趁店内无人,两个多月内57次办退货手续,骗取1万6262元(新币,下同;约5万4932令吉)退款,昨日被判坐牢7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李明元(译音),案发时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面对一项欺骗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2000年,被调派到新加坡淡滨尼44街第475座组屋24小时营业的分店工作,并经常值夜班。 调查揭露,被告去年4月2日至6月25日趁一人值班时,57次将超市里多样产品拿到柜台办理退货手续。 依照惯例,超市系统一旦记录有顾客退货,收银员便可将退款支付给顾客。 被告借此骗取共1万6262元的退款,事后将物品放回原位。 有关超市的总部管理团队发现被告处理退货手续的次数异常高,于是通知超市分店经理。经理检查监控器画面后,发现被告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办理退货手续。 被告于去年6月26日,在超市保安主管的质问下承认罪行。 超市总部去年7月8日解雇被告,隔天报警。 被告入境时被捕 称钱拿来还债 被告被解雇后不久离开新加坡,当地警方展开调查时,发现被告已出境,对他发出逮捕令。被告今年5月23日早上11时31分,从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时被捕。 他接受调查时透露,将不义之财拿去偿还网络扑克牌骗局的债务。被告至今没有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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