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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虹

在收到雪虹寄来的《林门郑氏》后,我将它放在桌角上,过了一段日子后才读,像是要冷却一下它的烫。我知道任何跟妈妈有关的字眼都会让我决堤。 我已经预感我会嗅到的相似气味,在去年和雪虹见面意识到她也姓林,这个福建最大的姓氏之一时,就已经嗅到的,热带闷热潮湿,阳光如暴雨一样击打进女性的骨头,使之酸痛肿胀,又只能在夜里静息辗转的痛。像风湿一样,蓄积在膝盖手肘各处关节里,只要一落雨,就开始疼,永远,永远地疼下去。 在开始读《林门郑氏》的那天,我也在读李翊云的《Things in Nature Merely Grow》,这本散文集写于她的第二个儿子过世后。在同名的那篇文章里她写到在孩子走后,她开始照料花园,但是她拒绝赋予花和植物任何比喻或象征性的意义,像人们通常会期待的,通过隐喻的魔力安慰自身。她希望它们仅是它们自己,承认衰败和死亡本身,是一件又一件事实。“Neither my garden nor my writing will solve what is insoluble in my life.”(不论是花园,还是我的写作,都不能解决我生命中那些无法解决的事。) 在读《林门郑氏》的时候,当我不断想到,这不是小说,这是真实的,雪虹失去了她的妈妈,这是真实的,总会一次次被这个冷冷的事实刺到。 死亡,是一件发冷的事实。 因为此前读过雪虹的散文集《别处的月光》,我大概能想见北方,尤其是北京的岁月如何冲刷了大家想像中马华文学粘稠的气质,让她的文字有了冷调和沙砾的质感。但在这冷下面,又涌动着滚汤的岩浆。 当我想像她是如何回忆自己第一次回到出生的医院,也是母亲开始面对死亡的医院,我相信她一定用了很大的力气,让清晰的文字从模糊的泪眼里落下,刻下,留下。 人其实可以很容易将自己纵情于情感的宣泄里,那也很重要,self-confession(自白)可以帮助痛苦中的人度过很多艰难的时刻。但更难的是,慢下来,去看这个痛苦的果实的四周,紧紧包着果核的果肉(甚至是腐烂的),以及它外层的皮。要让自己慢下来,允许自己在其中不得其法,无法动弹。甚至要像把玩一个核桃一样,去感受痛苦冷下来后的纹理。 所以在《林门郑氏》里,她要去看母亲的身体净身仪式的地方,去看墙上挂着“礼字”的木牌,去看那张白布后面的冰箱,其中第二层上面写着“林门郑氏”;去看母亲的记账本,“06.01.2002,学杂费,RM2512;06.01.2002,生活费,RM400;21.02.2002,生活费,RM400。”看见这些事实、细节,就像看着花园里的那些植物,不是也很难能为自己萃取出任何意义,那些可以更好地活下去,更知道怎么去爱的方法论。而是为了重新回到对方生命的“现场”,看见她。这些事实本身,已有千钧之力。 她通过一张张照片走回青年时期班上最高的那个女孩身边;那个在婚后把头发剪得更短的女性身边;那个骄傲地去参加长女的毕业典礼的母亲身边,还有最心碎的一张照片——那个在经历化疗后已经变得不真实的母亲的脸的照片。(近看妈妈的脸,其实是一件恐怖到心碎的事。)好像这个叫做郑锦的女人的一生已经模糊了,混杂了太多不得已和被命运推得走的时刻,在她离开后,被女儿用一张张照片,重新扎回到照片墙上,重新locate(定位)她的位置。 我突然理解几天前,为什么我会为安妮‧埃尔诺的《A Man’s Place》(一个男人的位置)哭。 那天下午我在家对面的西餐厅自习,想把最后几页《A Man’s Place》读完。坦白说,这是读过的8本埃尔诺里我共情最少的一本,也许是因为没有体尝过那种皱巴巴手掌给出的父爱,我抱着只是“finish it”的心情读完。 但不知道为什么读到最后几页的时候,我还是为这个男人的一生落泪。 我看见她的父亲缩成了一块小小的人影,就像《林门郑氏》封面上的那个剪影,到最后,人就是这样一张薄薄的剪影。不论此前这个人的身上载负了怎样让人恨,让人爱的一切,最后,就是这样一张白色的,轮廓模糊,可以被看成任何人,任何他,任何她的剪影。 我看见安妮‧埃尔诺坚持了一本书的“距离”,让这个来自工人阶级,最大的骄傲是女儿走进了他曾经被嘲笑的世界的男人,回到他的“位置”。但还是在最后无法抑制地哭出来,“while I was writing this book, I was also marking papers and sending out model essays because that’s what I’m paid to do. These intellectual games aroused the same feelings in me as luxury, a feeling of unreality, and wanting to cry.”(在我写这本书的期间,我也在批改论文,寄出范文,因为这是我的工作。这些智力游戏让我有一种奢侈的感受,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种让我想哭的冲动。) 因为她必须在距离她最远的世界里写离她最近的人生。 我们这些逃走的女儿和永远在另一处的“郑锦”的距离,已经在彼处又好像仍在此地的距离,通过文字制造了某种理解和救赎的安慰,但又同时深深意识到其间永恒的失落的距离,还有在书写他们的“位置”时,感受到的我们的“位置”的距离。 是这些,让我心碎。一个人的衰败和另一个人的无能为力,无法靠近也无法远去,让我心碎。 我走到咖啡厅外面,因为不断有路人和客人走过,我想着赶紧哭完就进去,可是不知为何我越哭越凶,擦掉眼泪又溢出,像一阵阵袭来的呕吐从身体涌出,无法抑制。我想啊,你的爱,你的恨,都不能抵住这个人终究要消散的事实。 等到这个身体终于哭完了,连绵了几日的大雨也终于停了,我抬头看见鱼尾葵因雨水而饱满的绿,和它被烧焦的鱼尾。树皮在浸湿了雨水后,被撕裂的部分也更加明晰。 回到咖啡厅,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句子是,“I don’t know how to hate with love, and how to love with hate.”因为脆弱和不知如何是好,我又写了一首诗。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发微信说想我,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担心我到“那一天”会更难受,让我给他们打个电话。每过一段时间妈妈都要把这些担忧说一遍,每次,也都是以我带着哭腔振振有词的发言,和她看似更理解了我一点的安慰的结束。 挂掉电话后,我回到书桌打开电脑,写完了昨天下午在咖啡店写的那首诗,这样想妈妈的电话打得也很及时。我把诗发给她,收到一个大哭和拥抱的表情,“看了很难过,心疼女儿又难过,不知道说什么了。”妈妈不劝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回复了一个拥抱的表情。 写诗,不能带来救赎,也不会给我带来答案。写到最后我只是把那个问了自己千百遍的问题再问了一遍,更深地叹了一口气。它只是一种陪伴,陪着我再感受一次这些情感,陪我在大树下再大哭一遍。 李翊云在《Things in Nature Merely Grow》里写到她拒绝“grief”这个词,因为在现代文化里它暗示着这是会有终点的一个过程,或早或晚,你会证明自己能够很好地活下去,而身边人也会更少因你的悲痛而尴尬。所以,她说,“I don’t want an end point to my sorrow.”(我不想我的悲伤有终点。) 《林门郑氏》可能于雪虹也是如此吧,即便到“那一天”,恨不会消散,爱也仍在继续。 当我习惯性地往后翻看还剩多少页时,会猛然收回手并感到羞愧,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止是纸,而是我认识的一个人的母亲,活生生的死。她63年的人生(在葬礼上甚至为了吉利被写成“享寿六十八”),都在这260页里,每一页都很重要,对雪虹和她母亲都是。最后一页,最后一天,是对活着的人而言的。 死亡这个事实不会随着这本书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因为它变成了印刷体,变成了一个实体的小书,为写作者带来了一些荣光和安慰后就结束。文字——在用力地陪我们重走一遍这些痛苦后,再告诉你,后面的路你还是要自己继续走。 有一些事,是可以通过书写缓解的,但失去妈妈这件事不是。 林门郑氏,雪虹的妈妈。我想到我的奶奶也姓郑,在多年前妈妈选择离婚,当我坚定地支持并试图开导奶奶时,她站在楼梯上对着楼下的我说,“你不是林家的人,你走。”但她明明也不是,她是郑家的人。理论上,我才是。 我想过去掉林姓,以此反抗父姓制,但我太喜欢林这个姓氏,它本来只是关乎绿意和生命的。这个美丽又沉重的姓,像榕树的树根细蛇一样盘住树干,往周围的土地抓伸,你会感到窒息,也会感叹它恐怖的生命力,你会想要剪断这些粗壮的须根,或者反过来绞杀它,但很快会发现它们早已紧紧缠绕在一起,连同你最深的爱,和最深的恨。 我久违地忆起年少时读木心的一句话,那时候只觉得美,“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相关文章: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林雪虹/无厝有草仔花 母女俩在逃离与守候之间 【马华独立国】叶福炎 / 她的名字是郑锦
1月前
这房间本来是不存在的。最初这里是一座院子,紧邻窗外的红砖房。很久以前也许这里有一个开着黄花的丝瓜棚,也许从前住在这座房子的人在这里乘凉和晾衣服。 尽管如此,房东先生仍然会把这里称作“小院子”。“我的房子比别人的还多了一个小院子。”他说。所以房租3300块钱(人民币)是合理的。 所以我一直有“农家乐”的感觉。雨天时这种感觉更加强烈。滴滴答答。乒乒乓乓。我们和天空离得很近很近。 “我觉得我能在这里写一本书。”在搬进来之前,我就有这个预感了。那是去年夏天,我们刚领到钥匙,于是来这里看看,讨论该怎么布置房子。 “我觉得我能在这里写一本书。”坐在什么都没有的“小院子”里,我对夏木说道。 于是我把我的书桌放在这里。这是我的第一张书桌(尽管它不是我渴望的实木书桌)。我把它从古海道搬到这里。在金台西路和广顺南大街,我是没有书桌的。 书桌上有我的日记本、电脑、诗集和书、玛丽送的瓷杯、苏从大都会博物馆带回来的杯垫、眼镜盒,右边墙上有去年在布拉索夫买的《特兰西瓦尼亚地理志》明信片。还有我从马来西亚带回来的如意油。 后来我才想起从前母亲也是经常抹如意油的。那时的她是不是焦虑又压抑? 刚搬到这里时,有一天,我在日记本写下这些片段:“她坐在书桌前思考自己的未来。然后她打开电脑,把那些申请流程又看了一遍。钱。她想。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钱。这恰恰是她缺乏的东西,而且她缺乏这样东西已经很多年了。 她以为自己正在为文学受苦。当苦日子真的降临时,她痛苦不堪,甚至有了放弃写作的念头。可是她不知道除了写下去,她还想做什么,还能做什么。于是她诅咒自己,诅咒起自己的生活。” 当时的我应该是很失落。但这日子又不是一点盼头都没有。《林门郑氏》已经完成了,我将从头开始。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看窗前的风光。这是夏木去年深秋捕捉的。那一刻我一定是在厨房准备午餐。他总是趁我不在时东拍西拍。 夏天的爬山虎很快就会消失,紫黑色的浆果早就长出来了。珠颈斑鸠会一颗一颗地啄食它们。 坐在书桌前,我常常看那座红砖房。它很神秘,从来不见有人进去过,但房子里的木板条和废弃的家具总是被移动过。 我的手在日记本或电脑和如意油之间游移。我读两首诗,在日记本上写点什么,贪婪地沉浸在如意油的沁凉之中。油不离手。这是我的世界。我独自一人在这里。 但这样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两三个小时后,我就会垂头丧气地回到厨房,键盘的敲击声会被杯盘清脆的声响取代。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午后,当秋日之光悄无声息地降临,我就会回到这个房间。不过我不会回到书桌前。我会带一本书和日记本到床上。我们的床在书桌的斜后方。那是我的第二张书桌。我会在那里读一会儿书,写点什么,昏睡过去,然后天黑之前在愧疚中醒来。 相关文章: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林雪虹/无厝有草仔花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蔡晓玲/模样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范俊奇/桌右铭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张草/手写的感觉真好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梁馨元/愉悦的阿蒙
2月前
这部散文勾勒那个时代女性的轮廓,读起来脑里浮现出具体的画面——板屋、缝纫机、锅碗瓢盆。郑锦女士的性格和我妈妈很像:同样是咬紧牙关,辛苦将孩子拉拔长大;她们经营婚姻的方式是忍气吞声,把自己训练成善忘而宽容的太太。 长篇散文《林门郑氏》记录着女儿眼里的妈妈。书名巧妙地反映了婚后女人犹如夫家的附属品,即失去自己的本名,夫姓冠前而本姓随后。作者林雪虹的最后一句写下她母亲的全名:郑锦。 这部散文勾勒那个时代女性的轮廓,读起来脑里浮现出具体的画面——板屋、缝纫机、锅碗瓢盆。郑锦女士的性格和我妈妈很像:同样是咬紧牙关,辛苦将孩子拉拔长大;她们经营婚姻的方式是忍气吞声,把自己训练成善忘而宽容的太太。 郑女士是裁缝师,为了学手艺远赴新加坡。她在家中开设缝纫室和招收学徒。书里最常提到的,正是缝纫的场景。郑女士靠这门手艺养活家人,她还得穿梭厨房为家人煮饭。 讨厌精打细算的自己 郑女士赚取的收入,不只要供养5名孩子,还要还房贷。她用记账来审视财务状况,包括孩子每一款支出都记在账目上。作者对母亲的数字敏感度有极大的厌恶,郑女士常把孩子花了她多少钱挂在嘴边。她提醒着作者是欠债人,欠下不止钱,还有养育之情。  “你终究是你母亲的孩子,不管你愿不愿意。你看你多像她。”作者写下这句话是自我的嘲讽,她不自觉遗传了母亲的陋习——精打细算。她想摆脱自己讨厌的人,那个记着饭桌价钱的自己。妈妈是女儿对未来的想像,她会试图排斥那些伤害过她的事件。事实上,它转变成一种投射,留存在我们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在想林雪虹的离乡要证明什么给郑女士看?她不理解妈妈为何离不开父亲,不赚钱还冷眼冷语,发火还会甩东西,动手打自己的手足。书里提到,郑女士试过离开数次,只是不懂去哪里,就重回去那个家了。 作者起初在中国的日子过得不顺遂,她住在狭小的空间,对未来彷徨而无助。她选择继续走这条路,因为她清楚自己想要成为作家。之后,她收到一份酬劳丰厚的教职,过上安稳的日子。她做到了自己在全新环境立足的模样。 母女俩其实很像,她们用逃离来改变人生。郑女士不想过菜农的苦日子,便去新加坡学裁缝,作者则离开故乡展开新生活。逃离需要对未来抱有一丝新希望,在奔波的旅程里,它化为了继续前进的动力。 我们决定不了原生家庭,但可以选择日后成家的对象。雪虹遇见了夏木,他们成家后定居在中国。雪虹说她只有一个家,那便是她与丈夫一起组织的家。我们不需要抹去童年,只要记得自己有创造新篇章的双手。 更多文章: 【马华读立国】叶福炎 / 日记作为一种文学形式
3月前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安妮·艾诺在受访时把自己的书写形式归纳分类为小说与自传体叙事两种,其著作《一个女人》所要探讨的议题,近似于《林门郑氏》。 阅读《林门郑氏》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是一本/长篇的散文写作吗?还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萦绕在脑海的种种疑问,一直到阅毕此书才得以解惑。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安妮·艾诺在受访时把自己的书写形式归纳分类为小说与自传体叙事两种,其著作《一个女人》所要探讨的议题,近似于《林门郑氏》。她认为,这类的书写形式是一种“自我的社会学式传记”:“这一类文本中没有虚构的成分,除非记忆有误,否则所有的细节也都是真实的。”另外她又补充,此类的书写更倾向探索并沉浸在更广泛的真实与文化状态,而相较于那些散文更为强调的“我”或“追忆”,则会退居在文字后。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进一步地理解和思考,所谓“长篇散文写作”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写作?书的封底有一个饶有趣味的句子,“林雪虹写的不止是自己的母亲”。除了字面上的意思,这一句也说明了,作者的文字另勾勒出一幅在特定时代马华社会传统妇女的图像。当然,这或许只是(专业)读者单方面为《林门郑氏》所赋予社会性的意义。对作者来说,并非是真的这么一回事。它不过是“一个忧伤的女人的故事”。 “后记”所录的一句话,“我跟你讲,你写下来”成了本书最单纯的写作意图。故此,不论是散文写作、自我的社会学式传记,抑或者现在大家常说的“非虚构写作”,反倒为在AI时代背景下提供了一种写作自身的意义宣称:探索之外,它根植于真实社会与文化的一种反思路径。只是,是否有必要花如此长的篇幅,才讲述一个女人故事的一生呢?这是值得留待读者思索的课题。 从书的第一页开始阅读起,你/你或能在某个空白区间找到停顿点,却找不到任何标题。或许,作者无意为郑氏的每个(时间)节点或某个故事,特别下标、赋予意义的概括。我想,一来是她的写作是为故事主角保留完整的面貌,二来则是不干扰读者与郑氏经由文本媒介所建立的连结。这一切或许来自于林雪虹的写作训练与思考,包括对读者的信任。 实际上,“”真正的故事是从第233页“这一切结束了吗?”才开始,是长达二百多页的故事讲述、世代探索与体现个体的价值后,林雪虹才袒露出自己对于郑氏—女性—母亲的心声与反思。最后一句“她的名字是郑锦”,也是在作者道尽了一位旧时代女性的悲剧后,为故事主角找回些什么的答案。如此铿锵有力的答案。这也是长篇幅之必要。 更多文章: 【马华读立国】叶福炎 / 他没把星星搬进房间里 【马华读立国】叶福炎 / 街头的共同体,如我们
5月前
白天我们去马场道看新房子了。说是“新房子”,其实是我们的下一个住处。这会儿我们把它唤作“新房子”,等哪天离开了,它就会成为“马场道的房子”了。 我们有“金台西路的房子”、“广顺南大街的房子”和“古海道的房子”。 马场道156号。房子前面有葡萄藤和橙红色的月季,夏木说这里像金台西路,因为一样有葡萄藤。他忘了,那是丝瓜藤架,不是葡萄藤架。 不过房子的确像金台西路的房子。幽暗、阴凉、潮湿,还格外安静,比金台西路的房子还要安静。我们一进门就想到那栋令人失望的老房子。 “没想到我们又住回一楼了,”夏木说,“以后可以多出门散步,晒晒太阳。” 不散步的话,在后面的院子也可以晒太阳。那不过是个杂草丛生、荒凉的地方,我却马上想到了侯麦的《双姝奇缘》。 我以为我们可以像蕾妮特和米拉贝那样,在院子里放一张铺着桌布的餐桌,吃面包和奶酪。 那是一顿美好得像油画的晚餐。餐桌上,蕾妮特对米拉贝说起“蓝色时光”。她想让从巴黎来的米拉贝感受蓝色时光。那是天空破晓前最宁静的一段时光,很短很短,是真正的万籁俱寂,但也很可怕,会让人想到法庭的审判或世界末日。米拉贝果然在第二个晚上听到了蓝色时光,她们俩欣喜地拥抱起来。 我为什么说这些呢? 在马场道的房子里,我想起在金台西路的房子里度过的那些时光。从前我总以为那时的自己过的是一种正在与命运对抗或交战的生活。那时我承受着婚后抑郁的痛苦,几个月后还辞职了,天真地决意要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写作。我不明白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感到迷茫又烦闷。失落感在一点一点地啃啮我。一个下午,就在那个无所适从的午后,在读门罗(编按:保留作者最初接触的译名)的小说时,我突然感受到侯麦的蓝色时光,切切实实地,如此静谧,令人屏住呼吸,紧接而来的是那片豁然开朗、幽微的天光。 是救赎的感觉。是啊,我还想要什么呢?我指望文学为我带来什么呢?难道这不已经是文学最珍贵的赐予了吗? 这篇〈绝望的对抗〉写于7年前。它稚嫩、松散,却也使我有点怀念从前的日子。那时我们已经离开金台西路,搬到了广顺南大街。我们在金台西路住了3年,我什么都没写出来。我们搬到广顺南大街是因为我突然有了一份在别人看来还算体面的工作,但一年后我又辞职了。然后我又像在金台西路时那样,一边教书,一边写作。这样始终无法专注的日子持续了两年,我才彻底告别学校。《快乐影子之舞》就是在那年读的。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 往后的岁月,我总会想起小说集里的〈乌得勒支的宁静〉,想起乌拉港的房子里,那面镶着蓝色边框的镜子。那是我们姐妹四人的梳妆镜。每次回乌拉港,我都会站在那面镜子前看自己。一年又一年,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从镜子里看见一个坚定、倔强的女人,而不是从前那个软弱、鲁莽的女孩。我一边看,一边想着小说里的那个“我”,那个和我一样始终在逃离命运的年轻女人。 下个月我们就要搬进马场道的房子了。一开始我还有点担忧自己会被那座阴暗的房子吞噬,但很快我就振奋起来了。想想金台西路和广顺南大街的“门罗时光”吧,我对自己说。再说了,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对抗我的黑夜这么久了。我一直在对抗。 〈絕望的對抗〉 我是先读门罗后来的小说才读她的第一部小说集《快乐影子之舞》的。我记得这本书是在颐堤港的页一堂买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页一堂突然变得空空荡荡的,架子上的书一下子少了许多。 门罗的小说写得真好啊。冥冥之中,我们有些东西是共通的,这样的感觉,我只在很少的几个人那里遇见过。15个故事一共花了15年才完成,如此长的时间跨度,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可能发生很大的转变,比如说结婚、生小孩、离婚、失业、生病,以及经历亲友的死亡。 小说快读完时,我在1994年的《巴黎评论》读到一篇门罗的访谈。那时门罗已经63岁,住在安大略的克林顿镇。我从中知道了《快乐影子之舞》的创作历程,知道她写〈感谢让我们搭车〉时是22岁,那时候她的第一个孩子刚出生,就躺在她写作的桌子旁的摇篮里;而〈快乐影子之舞〉〈乌得勒支的宁静〉及〈重重想像〉则是30岁以后才写的。 我22岁的时候在做些什么呢?我想或许那时候的我和身边的许多人一样,正在努力地对抗生活。可能我们更愿意承认我们是在对抗命运,试图摆脱一两个长久以来将我们深深困在其中的困境。而想要摆脱这些困境,无疑是需要运气和勇气的。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乌得勒支的宁静〉和〈男孩和女孩〉。两个故事都带有自传色彩,〈乌得勒支的宁静〉和后来的〈亲爱的生活〉一样,都写到了门罗的母亲。那是一个受病痛折磨、倔强、哥特式的女人,门罗可能一生都在逃离她那巨大的阴影。小说中,照顾晚年的母亲的是“我”的姐姐麦迪,一个“孤身一人,除了这座让人沮丧的房子以外,什么也没有”的女子。麦迪的未婚很难不让人想到是因为这10年来,她需要照看生病的母亲。如果不是由她照顾母亲,又有谁愿意或能够做这件事呢?毕竟“我”已经结婚了,而且还彻底离开了朱比利这座小镇。 “我”最终还是没有参加母亲的葬礼。这一切都由麦迪一手操办。姨妈们也来帮忙了。一直要到葬礼结束以后,“我”才回到朱比利。“我”带着两个孩子回去。孩子们对传说中的外婆的家,也就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感到失望。的确,那不过是一个无比平凡,甚至让人觉得枯燥的小镇,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小说里有一幕写得格外动人: “我一手牵住一个,女儿和她的弟弟。儿子在车上一直睡觉,这会儿摸索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呜咽。我停下脚步,一只脚在最底下的台阶上,转身打招呼。一个褐色皮肤,有习惯性警觉的纤瘦女人,一个面熟的年轻妈妈,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下巴已经不再柔软丰满,略有些尖利的锁骨让褐色的脖子看起来颇为紧张。这是大厅的镜子里看到的我,上一次我从这面镜子里看到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漂亮姑娘,不管身后隐藏了什么惊恐与混乱,她的脸都如苹果一样光滑和麻木。” 姐姐麦迪终于坦言她想要过自己的生活。“我没法再这么过了”,她说。她会走的,有一天她也会离开朱比利的,她这么想。可悲的是她最终却发现自己做不到。“但是,为什么我做不到?海伦?为什么我做不到?”她问。这样可怕的困境,那些似乎我们永远注定无法超越、摆脱的东西,仿若梦魇一般,任凭我们苦苦挣扎,它们还是在那里对我们龇牙咧嘴。 而〈男孩和女孩〉中的那个女孩“我”试图摆脱的则是自己作为女孩的身份。在那些年月里,“我”以为自己和男孩一样,完全可以帮着父亲耙草、清理水罐和推沉重的水桶车,把一切事情都处理妥当。弟弟莱尔德还那么小,当然无法胜任这些工作。只有“我”才可以胜任,尽管我“只是个小姑娘”。 然而,“我”最终却发现自己真的就像大人们说的那样,“只是个女孩子”。而母亲在这里扮演的竟是一个破坏者的角色。她希望我像一个真正的女孩,不用力甩门,坐下时双膝并拢,还有,只关心女孩该关心的事情。 而“我”对这一切一直是以一种骑士般的姿态去对抗的。 所有的努力毁于一起意外事件。“我们”的马因为要逃离被宰杀的命运而冲出了院子。在关键时刻,“我”没有像那些男人和男孩一样,奋力阻止它,而是就这样让大门敞开着,让它奔向公路。 后来,面对大家的责备时,“我”哭了。 “‘没关系。’爸爸回答,一种听天由命的语气,甚至还有点幽默感,他说的一句话,永远赦免了我,也放逐了我。‘她只是个女孩子。’” “我”并没有反驳父亲的话,连尝试找理由反驳都没有。“也许这是真的”,“我”想。 说实话,承认这一点又有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是可以继续对抗的,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抗,哪怕那是充满了绝望的味道的对抗。为什么不呢? 相关文章: 梁靖芬/今时今日读孟若 【专栏】林雪虹/弗莱兹路的爱情 【专栏】林雪虹-致R  
2年前
你那里现在几点了?我问奈伊玛。 “当你看见太阳时,我看见的是月亮。”奈伊玛教我怎样记住我们之间的时差。 后来我就不再问了。我的脑海里会浮现一幅世界地图,从我们的乌拉港出发,一路向西行,直到世界尽头,那里就是奈伊玛的家了。 那是一座岛屿,和我们的乌拉港有着一样咸腥的海水,一样的太阳,一样随处可见的甘蔗地和香蕉园。我想像奈伊玛汗流浃背,光滑的黑色皮肤曝晒在日头之下的样子。 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记错,以为奈伊玛来自牙买加。她经常提到加勒比海的沙滩和阳光。她说她在一座岛上(“我过得很好,正在岛上享受着加勒比的阳光和沙滩!”)。在那片无边无际的海域,我能记得的只有牙买加和千里达岛——蓝山咖啡和了不起的奈保尔。 那我们这里有什么呢?(“振作起来,我们还有彼此呢。”) 我在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初春抵达巴黎。那是一个仓促的决定,虽然我早就想离开乌拉港。我想逃离这里。那时候我总是感到迷茫和孤独。我想改变生活,却又不知从何下手。 当我终于找到我的青年旅舍时,我已经浑身湿透,又冷又累。洗过澡后,我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着,直到被一阵嗡嗡声吵醒。 昏暗中有个女人举着吹风筒吹头发。见到我,她没有转过身,而是对着镜子里的我微笑。镜子中的两个女人相视而笑。伫立在镜子前的那个女人看起来神采奕奕,一头玉米烫张扬地顶在脑袋上,使她原本就娇小的身躯看起来更小。她精心装扮了一番,赭红色的北欧风提花毛衣,浅棕色卡其裤的大半截藏在深褐色长筒靴里。一对大圈耳环在阴影里闪闪发亮。房间里弥漫着香波和香水的浓郁气味。 我吵到你了吗?她回过头来问道,但并没有看我。 噢,没有,我只是在倒时差,我说。 你想不想跟我们一起出去找点乐子? 她叫奈伊玛。两个男孩的母亲。外贸公司的职员。香熏爱好者。只要她在,甚至是在她离开后好一会儿,整个房间都会飘散着各种香气。她说的我们是她和寝室的其他女孩,人数和成员总是不固定,3个或5个,取决于那天有哪些人在寝室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对那些乐子感兴趣。 今晚她们要去“玉榭小地窖”。这家爵士乐俱乐部曾出现在《爱乐之城》里。同行的两个女孩——娜塔莉和金是大学生,比奈伊玛年轻许多,似乎对去酒吧这件事更热衷,花更多时间在化妆上。她们的床上凌乱地放着各种东西——化妆包、充电器、睡裤、孤独星球的旅游指南、皱巴巴的巴黎地图。奈伊玛反倒显得不那么兴奋或满怀期待。不过她看起来还是很欢快。她总是热情洋溢,极少提出反对意见,极少对人冷嘲热讽或说泄气的话。 但在维持秩序和寝室的整洁这件事上就不一样了。奈伊玛精力充沛,有足够的能耐确保寝室里的公共空间——简陋的浴室和一张塑胶方形餐桌永远干净、井井有条。这会儿她果然像一个母亲,孜孜不倦,一会儿对着镜子抚弄头发,一会儿整理搁架上的洗漱用品,然后又检查餐桌上的那些零食包装袋和饮料瓶是不是空的。 我的天呐,这究竟是多少个莴苣姑娘掉的头发?她一边说,一边将一团头发扔进垃圾桶里。 哎哟喂,这是准备为老鼠和蟑螂开派对吗? 你不会怪她好管闲事。奈伊玛就是有这股魄力。即便有时她有点气势凌人。对着她,你不会生气,也不会想要较真。 我没有和她们一起去玉榭小地窖。那是我在巴黎的第一个晚上,我不想去什么俱乐部。我感到疲惫、恍惚,以及无所适从。那也是我第一次去欧洲。我一直想去巴黎。就像许多文艺青年那样,巴黎是我的梦想之都,那里有我为之着迷的一切——塞纳河畔,莎士比亚书店,海明威,波伏娃,杜拉斯在召唤我,我的灵魂热切渴望受到他们的洗礼。 第二天并不比第一天好过。我一上街就险些遭抢劫。在北站的地下通道,三个吉普赛女孩围堵我,将我逼到墙角,企图夺走我的照相机和钱包。一个路过的男人及时解救了我。这使我更加恐惧这座城市。这里充满了甜蜜与惊喜,却也暗藏各种危险和未知。 我惊魂未定。午后,我们一起去花神咖啡馆喝咖啡。只有奈伊玛和我两个人。露天座位已经满了,我们坐在靠近门口的桌子旁。点一杯咖啡你还会得到一小块印有花神咖啡馆标志的巧克力。奈伊玛把她的巧克力送给了我。 她能说流利的法语。看着她一边看菜单,一边淡定地和侍者说话,我心生艳羡。不只是她,周围所有人看起来都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人们从容不迫地推开门,优雅、自信地用餐和交谈。我却总是胆怯、窘迫,总是感到难为情。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下子我终于能看清奈伊玛的脸了。那张脸偶尔会紧绷、抽搐,眉毛稀疏,额头有几条细纹,下巴有点松弛。惹人注目的是那只左眼。奈伊玛的左眼严重斜视。这容易使人产生错觉,以为她总是心不在焉。 事实是她一直都在倾听。这在往后的岁月里都得到了证实。(“你说过你想成为一名作家。”“我记得。”“我看了你上次说的《午夜巴黎》了!”) 你说这是你第一次出国。为什么是巴黎?奈伊玛问我。 我想寻找一点光。 怎么了?你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 也许吧。我不知道。我好像已经能预见我的未来了。 那你看到什么了? 一潭死水。 所以你也是来朝圣的。她用了“朝圣”这个词。 没错。今天早晨我已经去蒙帕纳斯公墓了。 那你在那堆骷髅里找到你的人生意义了吗? 没有。我苦笑了一下。 谈谈瓜德罗普吧。我对它一无所知。在那里生活是什么样的感觉?我说。 到处都是树。还有海风。我们有无穷无尽的热风。阳光、沙滩、香蕉。我的童年就是在香蕉园度过的。剩下的就是生老病死了。 听起来很像我们那里。 C’est la vie. 人生苦短,所以我们应该找点乐子! 奈伊玛比我早两个礼拜来到巴黎。她辗转于不同的酒店。最初的几天,她住在豪华的大饭店里。然后是档次低一些的连锁酒店。最后是廉价的青年旅舍。每换一个地方,她都能结交到新朋友,和他们一起在巴黎的街头游荡,流连于各种酒吧、公园和博物馆。 我说我很难交到新朋友。她说别担心,不要害怕。要记住这趟旅行的目的。你是为了寻找生活的意义。你已经拥有了。 奈伊玛要回巴斯特尔了。我要回我的洼地了,她笑着说。她看起来丝毫没有不舍,虽然她说她爱巴黎爱得要命。 我们在旅舍的餐厅道别。那时我有点沮丧。我起得很早,情绪难得高涨,打算去奥赛美术馆看《隆河上的星夜》。排队取面包时,我不小心将刀叉掉落到地上,捡起来后又不小心碰掉了盘子里的香肠。一个男人皱着眉,夸张地做出“嘘”的手势。就在我转身时,他一边摇头,一边冷笑着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我面红耳赤,羞耻感如旋风般向我袭来。 我和奈伊玛用力地拥抱。是她先对我张开双臂的。 不要害怕,她再次对我说。在这里,你只要记住你是雪。她叫我雪。那是我的中间名。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这样呼唤我。 你只要像雪那样活着。临走时,她铿锵有力地说道。 像雪那样活着。 我就是雪。 奈伊玛走后,我失落了几天。这很奇怪。我感到更加孤独、恐惧了。 我走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偶尔突如其来的阳光使我想念起赤道的阳光来。我不停地走,寻遍那些我从电影和书本知道的地方。红磨坊。丁香园。马克西姆餐厅。洗濯船。 夜里,我疲倦又心满意足地回到宿舍(现在我视我们的寝室为女生宿舍了),爬上我的上层铺位,拉上帘,睁着眼回忆白天的一切。我还写日记。那段日子我总在尝试写点什么。我被幸福感和安全感笼罩着。我感慨不已,知道这一切来得不易。像雪那样活着。奈伊玛的话盘旋在我脑海里。 很快我的钱花光了。在奈伊玛离去后一个礼拜,还是在一个阴郁,下着绵绵细雨的午后,我离开巴黎,回到了乌拉港。 两年后,我想起奈伊玛。我给她发简讯,告诉她我的近况。我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富有正义感的记者。我们搬到了吉隆玻,住处附近也有酒吧和咖啡馆,但这一切都远远不及巴黎。 “我真是太开心了!你一定会幸福的。真正的生活这才要开始呢。我的长子已经上初中了。他再也不哭哭啼啼,真的是长大了。我呢,一切如故,没什么可抱怨的。” “圣诞快乐!我们这儿也没有白色圣诞。” “你为什么不考虑找新工作呢?换种生活方式,未尝不是好事。” “我太想念巴黎了。想念和你一起在花神咖啡馆的那个下午。你激励了我。” “生活就是这样的。没什么可抱怨的。” “活着就很好了!” 老实说,我不喜欢她提到那趟巴黎之行。那只会提醒我眼下的生活有多乏味、绝望。这些年来,我经历了结婚、搬家、母亲病逝——那些人们说的人生大事,但不知为何,我却感觉什么都没有改变。没有。 令我愤懑的还有奈伊玛依然是那个奈伊玛。一样的语调和笑声。那个底气十足,永远乐观、积极的奈伊玛。看看那些她分享到社交媒体上的照片。那棵装饰着圣诞球和姜饼人的圣诞树。蓝天、白云和沙滩。新年的烟花。一个又一个的生日蛋糕。 那场旅行并没有为我带来梦寐以求的重生(“你究竟想要什么呢?”)。我原以为会的。一丝掺杂着甜蜜、苦涩与冒险的味道。我曾经多么迷恋这种感觉啊。在巴黎时,我拍了无数张照片,天真地以为回去后可以办一场摄影展,向所有人展示我的决心和能耐。我甚至真的尝试写了点东西。但到头来我只感到力不从心,倦怠,自怨自艾。 巴黎不过是个幌子。 奈伊玛忽然消失了。从社交媒体上消失了。了无音讯。再也没有照片,没有简讯。我们陷入到长时间的沉寂之中。 她再次出现是在去年年底。那时候,不只是我,整个世界都深陷在泥淖之中。一天凌晨,她给我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女人蓄着超短卷发,戴着墨镜,穿着一件鲜艳的花卉连衣裙。她的身后是一片绿松石色、清澈见底的海水。不远处有茂密的树林和山崖。 你瘦了,也更美了,我说。 她说她病了。不是新冠肺炎。多发性硬化症,她说了一个我从未听闻的词。 “已经4年了。没关系。我还活着,这已经足够幸运了。” 我在网上搜索“多发性硬化症”。我看到“感觉异常”、“吞咽障碍”、“慢性疼痛”、“抑郁症”这样的词汇。还有“单侧视力受损”。我想到了那只斜视的左眼,那只看起来漫不经心的眼睛。 “所以巴黎之旅对我很重要。那时我已经病了。我想要及时行乐。” “我想我是中了十氯酮的毒了。我吃太多香蕉了,哈哈。” 那个身穿赭红色毛衣、浅棕色卡其裤,身上无时无刻不散发着香水味的女人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她慷慨激昂地说着话,大笑着,表现出惊人的耐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也许当时她已经开始被疼痛折磨,也许她也处在对未知的将来的恐惧、担忧之中。 那个午后,从花神咖啡馆出来后,我们还去了圣母院。尽管春天巴黎的天空总是灰白、阴郁,我们的热情却丝毫未减。我终于目睹卡西莫多的钟塔了。奈伊玛坐在靠近祭坛的长椅上低头祈祷。她祷告了很长时间。我也坐了下来,坐在她后面的长椅上。望着空无一人的祭坛,我突然悲从中来,泪流满面。那时我以为自己是那个需要救赎的人。 奈伊玛。亲爱的奈伊玛。她才是那个真正站在悬崖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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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家伙来我们家时就像一条干巴巴的咸鱼。是舅姥爷带他来的。他们坐了18个小时的火车,汗涔涔地出现在我们家门口。爸爸小心翼翼地开门迎接他们,妈妈赶忙打开电扇,然后从厨房端出一壶茶和一盘肉包子来。舅姥爷对我咧嘴笑了笑,我看了他怀里的小东西一眼。 “这是谁?”我问。 “这是谁的宝宝?”我又问一遍。 “这是舅姥爷带来的宝宝。”妈妈说。 后来才有人告诉我那个小不点是“弟弟”。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我会有一个弟弟。我从来没有想要一个弟弟。 所有人都围着那个小家伙转。他醒了,也许是饿昏了,哇呜哇呜地哭起来。妈妈把他抱过来,用小勺子喂他喝橘子汁。橘子汁顺着那又瘦又黑的脸颊流下来,妈妈用袖子轻轻地擦了擦。 舅姥爷走了,把“弟弟”留给了我们。我的木马再次被放在过道上,那是我从前经常骑的。妈妈还到百货大楼买新衣服和尿布。我没有和她一起去。又不是给我买衣服。 只是短短几天,我们的阳台就挂满了床单、毛巾和泛黄的尿布。奶奶每天都坐在过道用热水洗那些臭烘烘的尿布。整座房子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尿骚味。“臭死人!臭死人!”我故意夸张地大声嚷道。 “别叫了!”妈妈和奶奶都被我闹得心烦意乱。 我讨厌小家伙喝橘子汁的模样。啊。咕咚咕咚。妈妈矫揉造作地张大嘴巴,模仿喝水的声音。我凑上前去,妈妈也给我倒了杯橘子汁。“和弟弟一起喝。”妈妈柔声说。“不要。”我把橘子汁留在桌上,扭过头,跑进卧室,躺在床上看《故事大王》。 大人们给小家伙起了个名字。康康。楼上的李奶奶说这真是个好名字,什么都不比健康来得重要。“和‘宁宁’搁在一起就是‘健康安宁’了,多好呀。”她说。 “是‘鸡犬不宁’!”我从卧室探出头来说。大家都笑了。 小家伙来的时候一定是快满周岁了,因为他不久后就开始牙牙学语,“妈……爸”个不停。他会在看到食物时冲着人喊“妈妈”或“爸爸”,急促而奋力地伸手在空中乱抓。后来他学会了作揖,当然只是拙劣的模仿,便改用这招讨好大人。有时候,当他说“妈妈”时,我会故意说“诶”,然后得意洋洋地对着他和妈妈做鬼脸。噗。 妈妈气坏了。小家伙一脸懵懂的样子真滑稽。 但很快我便悲从中来,独自躲在卧室里生闷气。一阵刺痛感向我袭来,我感到失落、苦涩,心中充满了怨毒。仿佛我才是那个被遗弃的可怜孩子。 妈妈总说我想整死小家伙。偶尔她会吩咐我喂小家伙吃饭,我一不留神就烫伤了他的嘴。那不是我的错,是他自己太过急躁,总是狼吞虎咽的。 “你这孩子怎么那么坏?” 我抿紧嘴唇,不说一句话。我别过头,避开妈妈失望、斥责的眼神。我没有说出“我就是想弄死他”这样的话。 “人贩子。你们这些人贩子。”我说的是这句。 然后我就哭着跑下楼。 晚餐时间,我回到家里,沮丧又疲惫不堪。爸爸已经从车间回来了。昏暗的灯光下,妈妈在厨房做饭,奶奶在喂小家伙喝小米粥。看到我,妈妈递给我一个盛着几颗肉丸子的小碗。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那几年,很长一段时间,房子里的某个角落像是滋生了一小片阴湿的霉菌,它们就这样野蛮生长,无法抑制地扩散到整座原本就不堪一击的房子,将我们所有人笼罩在幽暗的阴影之中。伴随着那片灰绿色霉菌滋长的是沉默,愈发令人难以忍受的缄默。那里面也许还隐藏着欺瞒、奢望、悔恨、弥补缺憾之类的东西。谁知道呢。每个人都各怀鬼胎。 我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渐渐理清一点点头绪的。从报纸上、电视上、人们的闲言碎语和无意中听到的谈话或争执。那些防不胜防,突然爆发的争执。“事已至此。”“花了不少钱哪。”“等他长大了就会没事的。” 小家伙长得很快,眨眼间就能蹦蹦跳跳了。他比刚来时壮实不少,但肤色还是一样黝黑。他的舌头有点短,总是把“姐姐”说成“喋喋”,经常把我逗得哭笑不得。 那时候我们会一起玩游戏。他喜欢玩“木头人”,我当号令者,他当木头人。一二三,木头人。老实说,他是个定力十足的孩子,比我强多了。我常常费了好大的劲都没能逗笑他。有那么一两次,望着那张脸,我差一点就按捺不住,想不顾后果地让多年来压在心底的那句话,那个所有人长久以来合谋坚守的秘密就这样脱口而出。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