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佚/听团仔的“冲撞文化”



你是听团仔吗?如果是,去现场看乐团表演时,你可能会注意到一些听众选择平静地坐着享受音乐,一些人则选择站在原地摇头晃脑,脚板跟着律动打着拍子,当这些听众很嗨的时候,就会默契地形成一个“冲撞区”(mosh pit),大家就会用上臂和肩膀相互冲撞,此举被视为听众对于乐团音乐的喜爱。另一种形式是主唱会在台上cue,一只手不停地朝下画圈圈,像在对听众施咒,这时接到指令的听众就会自动自发地在人群中让出一个范围,让乐迷沿着这个让出的大圈边边跑。无论是在摇滚音乐会或大型的音乐祭,我们有很高的几率一睹“冲撞现场”,不只是以手臂撞击对方,也可采取更极端的形式是“死墙”,即听众在台下分成左右两边,在音乐的节奏下迅速冲向对方,像极侏罗纪公园里的迅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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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撞时,看似混乱,其实也得守规矩,比如出拳头基本上是不行的。冲撞者尽情宣泄被音乐激发的热情时,也得与没意愿参与冲撞的听众保持一小段距离,千万别刻意去撞击无辜者。在范围外的听众只能继续看表演,或举起手机将冲撞现场录下来。另外,当有人不小心跌倒,应当立即合力搀扶离场。对一些人来说,明明“冲撞文化”看起来很暴力,而且毫无意义,却总是在冲撞者的脸上看到一脸欢笑,这大概是从中找到群体归属感吧。但其中玄妙之处,还得自己亲自参与才明了。
“冲撞文化”始于1970年代末期的美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文化不只是在摇滚演出才看得到,也逐渐扩展到各种音乐风格中,比如电子舞曲、嘻哈等。比如一年前,万发携手浮现祭在Zepp KL举办的巡演印象深刻,我记得当S.A.C站在台上演出时,台下忽然形成一个大型的冲撞现场,可是只是维持几分钟而已。我第一次看“冲撞”是在Live Fact,乐团“变胎”演出一半,忽然有听众用身体碰撞与推挤彼此,一度觉得扫兴,以为有人闹事,后来我发现冲撞范围逐渐变大,形成一个“漩涡”的动态场面,视觉效果令我难忘。Live Fact的场地不算大,冲撞现场反而进一步加强了音乐的渲染力,过瘾极了。
坦白说,我没试过冲撞。一来是戴着眼镜,担心摔下来被踩碎,二是有伤在身,不敢轻举妄动。我记得两年前出席“城市巨响音乐节”时,也曾一睹冲撞现场的精彩,在我眼前的乐迷像着了魔,或被巫师下了降头,几乎抛开所有的理性彼此冲撞,一个巫裔女生趁我录影时,忽然握着我的手,暗示我赶紧将她拍下,镜头前她不断吐舌头,比中指,摇头晃脑,抚摸身体,令我啧啧称奇。“冲撞”是音乐文化的象征,虽然有风险,但对于听众而言,这或许是现场音乐的精髓之一,千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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