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龍/民國女性與女權的“文學讀本”


編按:本期【讀家說書】寫的是民國舊書《女界文學讀本》,關於女權的內容也許有些“難讀”……但試想想,讀原著更難!作者蕭永龍就像老學究,埋頭苦讀了這本稀罕老書,再用相對淺顯的話簡述一遍給讀者,如此看來,我們豈不是“坐享其成”?

ADVERTISEMENT

18世紀末,美國《獨立宣言》與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的發表,昭示著“人人生而平等”的時代到來,其中對生命、自由及幸福的追求,更被認為是造物主所賦予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但是宣言中的“人人”指的到底是誰?如果我們仔細閱讀宣言,兩者在《宣言》中的遣詞用字,敘述都是以帶有男性意思的He、men或法文的hommes,正如《獨立宣言》原文所述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文中的all men無疑表明《宣言》裡所倡導的人權及公民權只停留在男性的範疇裡。相同的論述亦出現在法國的《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中,宣言原為法文,今用英譯版,裡頭第一條就提及”Men are born and remain free and equal in rights”,同樣強調以男性為主導的權利。
由於不滿《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文字上只強調男性權利,有意無意忽視了女性權益,法國劇作家奧蘭普·德古熱(Olympe de Gouges)就依據《宣言》中的內容起草,完成《婦女和女性公民權利宣言》(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a femme et de la citoyenne,內容乃據《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改寫而成,如第二條提到:”The goal of any political association is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natural and imprescriptible rights of man. These rights are liberty, property, safety and resistance against oppression.”,顯然並未提及女性的權益,故《婦女和女性公民權利宣言》中,則在這段話裡補入“女性”字眼,”rights of woman and man”,強調女性應當保有與男性相同的人權〔Woman is born free and lives equal to man in her rights —— 第一條〕),對男性霸權及男女不平等現象提出控訴,企圖為被消音的女性群體發聲。
◢女權與舊中國女界文化不符
雖然《婦女和女性公民權利宣言》是否為世界第一份訴求女性權利平等的宣言尚存有爭議,但《宣言》無疑昭示著女權的崛起,在往後兩百多年間,女性權益逐漸受到重視,從公民權的承認,參政、投票權的合法,就學、就業率的逐步提升,到近年以來,女性意識越發抬頭,爭取在社會上性別平等的呼聲更是此起彼落。
女性權益的提高,得來不易,就連西方國家,在女性參政權上,也要到19世紀末才開始發釀,20世紀初中各國才大致開放。女權從西方世界開展,經數百年後,儼然已成全球共識,然而有趣的是,女權在西方逐漸發展之際,中國卻越趨保守,加上女權脈絡原就與中國本土自有的女界文化不符,中國強調的是女性的三從四德、所讀為《女論語》、《女孝經》、《女誡》、《女範》等閨閣思想。再者自北宋開始,社會逐漸視貞潔為絕對的道德標準,至明、清更趨嚴格,尤其清朝更是制度化貞潔旌表,以賜名、立碑、入祀,並賦予爵秩、赦免稅役的方式,公開表揚守節不嫁的貞女及拒絕受辱自殺的烈女(詳見費絲言:《由典範到規範:從明代貞潔烈女的辨識與流傳看貞潔觀念的嚴格化》),在朝廷及社會氛圍的影響下,無形中讓女性忽視自身權益,以守節壓抑自身慾望為榮。

◢清末民初引入女權概念
然而甲午戰爭大敗,加上《馬關條約》的簽訂,使社會開始湧現改革的聲音,有志之士,也意識到亡國滅種之危機,乃引進國外思想,發行報紙,企圖變法求強,據日本學者須藤瑞代考證,發現清末民初是海量新詞彙湧入中國的時期,那麼“女權”概念的引入也就順理成章了。從20世紀初開始,馬君武就翻譯了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的《女權篇》、穆勒的《女人壓制論》、社會民主黨的《女權宣言》等,同時在1903年8月,由金天翮所撰的《女界鍾》出版,表達女性當有入學、營業、掌握財產、出入自由、婚姻自由等權利,昭示著近代中國第一部論述女性問題的專著出版,無形中推動了中國女性思想的變革。此外,女性思想的變革,還體現在小說讀物上,據阿英《晚清小說史》,當時以“婦女問題”為主題探討者,多達40部,其中包括《黃繡球》、《女子權》、《中國之女銅像》、《女閨淚》、《女界鍾》等。
正是值此時段,中國女性接觸了新思想,加上清政府消亡,無疑為女權發展提供萌芽的空間,可惜,女權的發釀究竟是少數,隨著民國成立,袁世凱上臺,社會思潮反倒變得更為保守,女子軍的解散、女性參政權被否定,女權論也逐漸消失,越發佔據新聞報道的反而是參照日本、歐美等文明國家而誕生的“賢妻良母”論,其中最明顯的是1911至1917年間出版的《婦女時報》雜誌。該雜誌在辛亥革命至1912年間,女性參加革命及參政權討論的論述甚多,然而到了1913年,關於革命的文章銳減,同時家務及衛生的新聞卻突然引人注目,種種現象都說明《婦女時報》從反映“女權”的雜誌,開始向“賢妻良母”型家政文章傾斜。(詳見須藤瑞代:《中國“女權”概念的變遷——清末民初的人權和社會性別》)

◢“娜拉”成文化偶像
但隨著袁世凱倒臺,加上五四作家在《新青年》陸續刊登與自由戀愛、貞操問題相關內容,尤其易卜生筆下的娜拉形象,更是成為文化偶像,變成揭露家庭黑暗,女性從不幸婚姻中解放自己的象徵,強調女性自主的“人格”。五四運動後,中國知識界與思想界翻天覆地改變,原先偏向“賢妻良母”論的《婦女雜誌》也被逼改革,重新提倡婦女解放,刊登與女性運動、家庭改革、新性道德、貞操等議題的嶄新論說,否則“再無存在的餘地”。
正是值此特殊時期,書坊嗅到了商機,乃順應時風,編撰一系列與女權相關的書籍,其中由樊春霖於1923年創立的“新文化書社”(書坊命名作“新文化書社”,很可能是受到新文化運動的影響,怪不得早期會出版列寧的《帝國主義淺談》、楊賢江《教育問題》、梅生《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等書了。),就出版了由梅生編輯的《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6冊、《婦女年鑑》4冊,收錄各雜誌中與女性問題相關的文章,該書一版再版,尤其《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更是受到學者青睞,成為了解民國女性問題的一塊窗口。有趣的是,相對《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的重視,同為梅生所編的《婦女年鑑》反倒沒有受到器重,直到民國二十四年(1935)才更名作《女界文學讀本》重新出版。筆者曾比對《婦女年鑑》與《女界文學讀本》兩書,發現兩者收錄的內容完全一致,除了目次頁版面稍改,就連尾頁都還一致保留“婦女年鑑第一冊終”的字眼。
◢網羅20年代女性課題
《女界文學讀本》,乍看書名,似乎是一部與女性文學相關的休閒讀物,然而翻開內頁,首先映入眼前的卻是由梅生彙整各名家所撰與“女權”相關的文章,全書分做14個單元,涵蓋“通論、女權運動、婦女參政運動、貞操問題、婦女體育問題、婦女勞動問題、女子教育問題、男女同學、家庭問題、戀愛問題、婚姻問題、婦女與合作、傳記、雜類”。對看同樣由梅生編輯的《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能發現兩書收錄的小題近乎相同,雖然“男女同學”與“婦女勞動問題”這兩項並未獨立成一單元,卻各收入“(二)教育問題”及“(三)生活問題”中,唯有“女權運動”、“婦女體育問題”、“婦女與合作”3項小題未出現在《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裡。
但這並不意味《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相對《女界文學讀本》來得淺薄,相反它所收錄的內容更為龐雜,就連“生育制度、離婚問題、獨身問題、兒童共育問題、娼婢問題”等也囊括其中,可說幾乎網羅了20年代與女性論相關話題的內容。之所以未收錄上述3項小題,究其原因,與兩書的取向相關,《女界文學讀本》前身原名作《婦女年鑑》,而作為一本年鑑,其特性為網羅匯聚相關主題的時事資料到該書的出版年份,內容包含各方面的敘述、整理、統計等資料,供瞭解過去的發展概況,以資未來。也正因此特性,所以翻看兩書相同單元的篇目——“教育問題”,則能發現《女界文學讀本》的文章更偏向資料彙整,略述發展概況與未來展望,如書中收錄的〈婦女教育運動概略〉、〈我國女子中等教育〉、〈改進中國女子教育之計劃〉等幾篇皆為如此,至於《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則更偏向其時所面對之問題討論,如〈今後的女子教育〉、〈怎樣救濟失學的婦女〉、〈男女同學後的感覺〉、〈討論男女同學問題〉等。
◢文學讀本,不文藝!
也正因其年鑑的特性,才使《女界文學讀本》在“女權運動”小題中,不厭其煩地敘述相關運動的前後發展,如〈婦女運動的成立及其要求〉、〈中國最近婦女運動〉、〈女權運動觀及中國目前女權運動應取的步驟〉這類彙整總結的文章。是的,這是一部一點都不文藝的“文學讀本”,它不但不是文學讀物,更是一部硬得不行的民國女權資料彙編書。然而正因如此,內裡記載才保留了部分民國女性的真實狀況,如身處底層勞工的女工哀告書,就在〈上海絲廠女工底工作時間問題〉中全書轉載,提及她們“不遠數百里……傭工絲廠,每日僅博取代價銀洋四角……而該絲繭公所總董沈鏞不知顧恤”,進而控訴公司“工作時間太長不能忍受”、“工價扣作押金不敷生活”、“做工稍不如意,慘加酷刑”,唯有哀告“海內仁人君子”,盼工界同袍,施以援手,以求一線生機。
《女界文學讀本》如果只是凸顯民國時期的女性概況,那它不過是部與《中國婦女問題討論集》相似的書,並不值得稱道。它的特別之處,正正在於它對各女性問題的總結,正如〈中國最近婦女運動〉一文中提及當時的婦女運動“可分為勞動婦女運動、女權及參政運動、基督教婦女運動三派”,其中在“勞動婦女運動”解說裡,就撰表傾訴1922年中國勞動婦女罷工的地點、廠名、人數、時期、原因及結果;而在“女權及參政運動”中則明確表達女權派的訴求為“(1)參政權(2)財產與繼承權(3)職業與工眥平等權(4)婚姻自由權(5)教育平等權”;至於“基督教婦女運動”則較常向“婦女群眾宣傳育嬰衛生節儉及禁止無益之嗜好”的道理,並曾有以下成績,如“上海中英美婦女會通過函請市政廳取締童工辦法三條”、“設工兒院”、聲援代絲廠女工等,“於勞動婦女要稱不遺餘力的幫助”,簡明扼要地敘述了3派的發展與訴求。
且有趣的是,著者不只簡略介紹各派慨況,更對她們的行動評頭論足,如他認為“一種運動實力的標準,常因群眾的多寡及組織力戰鬥力的強弱而決定”,相對勞動婦女為“爭自由爭本身利益常常以幾千幾百的群眾”,以罷工的方式與廠商對抗,女權派卻“從未有過千人以上的群眾運動…… 除了叩頭式的請願和打拱式的哀求,對舊社會從不敢有反抗的表示”,而大多數“職員會員連平常一個會議也到不齊”,以為只要“打打電報上封信便已盡了女權運動問題的能事”,所講述的女權運動發展實況,與一般所認知的情形有著不小的落差,雖然無法得知著者本身是否帶有個人偏見,但他無疑為我們提供民國女權運動的另一側面,由是《女界文學讀本》不失為了解民國20年代以前女權思潮及女性問題的重要史料,值得讀者細細品讀。
《婦女年鑑》經11年後改名《女界文學讀本》再版發售,書名的更動也許是原書的滯銷,但我更願相信的是,《女界文學讀本》的更名,其實傳達著書坊及編者對女權運動的期許,或許在他們的思緒裡,這部再版的“文學讀本”,不應只是部女權思潮發展史的年鑑,更應是一部女性必讀,宛若文學書般的普通讀物,期許當代女性翻閱後,繼續為女性的權益奮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