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委会:针对数条文 通讯法重审晋最后阶段



(而连突4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主席法鲁拉苏海米指出,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589条文)中的几项条文重新审查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以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来解决国家网络安全问题。
他说,这项重新审查涵盖保护使用者,通过制定法律以便国内的通讯服务获得监控(获得许可),以及用于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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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已向该部做出汇报,并在提呈给总检察署之前,征求了他的意见。
“我们需要一至两个星期的时间来整理及完成审查,之后才提呈给内阁讨论及寻求通过。”
他昨日走访而连突乌鲁淡比灵多个甘榜视察当地网络覆盖率后,如此表示。
在场者尚有瓜拉大汉州议员莫哈末查克旺、而连突县长凯伦妮莎和甘榜马达令村长旺莫哈末沙海米。
现有法令已逾20年
这项重新审查工作是在通讯及多媒体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重新审查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法令(第589条文)中的几项条文后才进行。
安努亚慕沙日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现有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已制定超过20年,证明了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时候需要更有效的法律以符合当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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