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添华.晚上禁卖酒能保护年轻人?


其实喝酒也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罪行,也不是每个人喝酒后就会打架闹事的。行文至此,我们不禁奇怪对年轻人更加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香烟,为什么拉美斯又不提出晚上禁售的劝告?
很多看似表面上为人民着想的条规,其实也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想法,完全经不起深一层的推敲和探讨。酒精饮料便是其中最常也最爱被政治人物拿来“立规矩”的课题,大有十恶不赦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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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印裔事务特别官员拉美斯,便提出政府应该全面禁止24小时零售商店,在晚上10时后销售酒类,以保护年轻人。他所持的理由是,由于年轻人往往会在深夜由于饮酒过量,因而会增加发生各种事故的风险,包括交通意外、殴打或是犯罪行为。
虽然拉美斯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样简单直接的理由,却未免有怀璧其罪之意。就有点像菜刀虽然是厨房工具,却因为同样可以成为凶器,所以必须实名制购买,是同样一个道理。
我们知道很多便利店的设立就是为了给人们方便,尤其是设在旅客较多地点的便利店更是如此。如果为了防年轻人晚上喝酒而禁止售酒,相信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却反而会给旅客和人们带来困扰。
至于拉美斯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年轻人去从事一些对家人、对自己有益的活动,而不是引导他们去喝酒的说话,就更令人费解了。他提到限制卖酒,对于家庭生活也有好处,个人健康也会受到保护,免于酒精引起的各种疾病。这显然是已经把适量饮酒和狂喝滥醉混为一谈了。
我们认为拉美斯显然是有点把“喝酒”和“酗酒”这两个不同的行为概念搞混了。其实对于饮酒过量已经到达酒精中毒者,哪还有分什么白天晚上,他们几乎是睡醒就找酒喝了。
至于晚上10点后不能卖酒,也是自欺欺人的限制措施。嗜酒者自然还是有其办法购买到酒喝的,或者也有人会在十点前先买多几罐“备饮”。
其实喝酒也不是什么万恶不赦的罪行,也不是每个人喝酒后就会打架闹事的。行文至此,我们不禁奇怪对年轻人更加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香烟,为什么拉美斯又不提出晚上禁售的劝告?
之前的咖啡店禁止吸烟令,现在已成一纸空文了。越来越烟客故态复萌,正是因为相关单位没有认真看待和执法。拉美斯如果真的如其所言,是关心人民健康的话,以其叫便利店晚上不卖酒,还不如卫生部和执法单位加强力度,到各社区去抓违例烟客吧。
至于要减少年轻人酗酒闹事,严刑峻法才是治本之道。如今禁止晚上卖酒只是让不闹事者无辜遭受连坐之罪,况且不能卖酒又不是不能喝酒,喝酒后还不是会一样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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