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壓歲錢“被保管” 江蘇13歲兒女討不回怒告爸討回


(徐州19日綜合電)過年孩子們收到的紅包,到底父母可不可以“代保管”?2020年1月26日,中國江蘇一名父親以保管名義,拿走雙胞胎兒女的壓歲錢共1萬6800元人民幣(約1萬令吉),兒女多次要求歸還不果後,直接將父親告上法庭,並在最近獲判勝訴。這起案件引發熱議衝上熱搜。
根據中新網報道,江蘇省邳州市一名周姓男子和吳姓女子結婚後,生下一兒一女,並在夫妻離婚後交由吳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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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6日,周男以保管的名義,拿走孩子多達1萬6800元的壓歲錢,後來孩子多次向父親要回壓歲錢,他卻用各種理由不斷推託,2個孩子一氣之下只好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返還“被保管”的壓歲錢。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長輩在春節期間按照民俗給予的壓歲錢,符合法律中規定的“贈予行為”,因此壓歲錢屬於雙胞胎合法的個人財產,且他們是經母親同意,向周男討要壓歲錢,因此法院判定,周男已侵犯到雙胞胎的合法權益,必須在15日內將壓歲錢全數返還。
新聞曝光,網絡留言幾乎一面倒批評該父親,稱“這個父親是有多缺錢,都離了還拿走孩子的壓歲錢”、“還有這樣的父親真是開眼了”,也有不少人大讚“連13歲孩子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壓歲錢”、“哇太厲害了吧,從小法律意識就這麼強了。”
事實上,在中國這類事件不算少見,廣州幾年前有男童為3000元利是錢而入稟法院,浙江義烏一名8歲男童去年也因發現利是錢“消失”,鬧到要報警處理。
有律師曾解釋,利是錢屬私人財產,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有權代為保管,但不具擁有權。如父母侵佔子女的利是錢,等於侵犯了被監護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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