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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之上

发布: 7:30am 15/04/2024

温思恳

磐石之上

言论自由

杯葛

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温思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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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杯葛

通讯与多媒体法令

溫思懇.杯葛潮是言論自由失衡所致?

潮其實反映了許多大馬人仍然缺乏獨立思考、常識與理性思維的能力。

近期,我們經歷了無止境的杯葛潮,從麥當勞到KK便利店,再到鞋類品牌Vern’s等,各類企業受到了杯葛行動的影響,大馬成為杯葛運動的佼佼者,但這一趨勢引發了人們對商業環境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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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馬來西亞人以網絡狂熱著稱,每天平均上網時間長達8小時,位居全球第三!此外,約80%的網民活躍於社交媒體平臺,每天平均花費2小時47分鐘瀏覽臉書、Instagram等社交平臺。

縱觀以上數據,不難明白杯葛潮得以在我國不斷上演。要知道社交媒體猶如一把雙刃劍,它能將好人好事廣傳,也同時能放大任何負面,甚至是極端的情緒。如今再加上缺乏適當的言論管控,就讓一些人陷入了羊群效應,無限放大了對種族或宗教的敏感神經。

與過去的社會運動不同,現在人們不再需要走上街頭抗議或高聲呼喊。只需在手機屏幕上點點幾下,就能輕鬆傳播自己的觀點。

此外,目前政府對社交媒體採取較為開放的言論管控,似乎讓一些網民覺得發表言論不需承擔責任或付出代價。

然而,這種言論自由的邊界並不清晰。目前,我國的網上言論仍主要受到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和1948年煽動法令的管控。問題是,這些老舊的法律是否足以應對新時代的挑戰呢?

例如,在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中,僅有第211條與第233條適用於社交媒體上的言論。第211條是涉及“禁止令人反感的內容”,像是不能提供有傷風化的、猥褻的、不正確的、危險的內容等。至於第233條,則涉及“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兩者的最高刑罰都為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1年。可見以上的條文用來對付扭曲的敏感言論派不上多大用場。

至於惡名昭彰的1948年煽動法令,則常被誤用來進行政治逼迫和打壓異議。儘管內閣已批准修改該法令,以幫助政府應對涉及種族、宗教和王室等敏感問題,但重新使用該法令來限制言論自由是否是開倒車?

法律專家指出,“煽動”一詞的定義非常困難,因此該法令往往被濫用。因此,希盟政府曾於2020年提呈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法案,但法案最終沒有通過。

在這個法律框架下,獨立委員會將在無需向警方報案下,負責調解種族和宗教敏感糾紛。重要的是,特定課題可以通過和平方式解決,因此這個委員會將有權為爭執的雙方進行調解,避免他們的言論傷害其他社群的感受。

杯葛潮凸顯了言論自由之間的失衡。雖然我們珍惜言論自由,但也必須監管那些刻意製造分裂和仇恨的言論。只有通過合適的法律,才能讓網民學會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當然,杯葛潮不會因為一個新的法案出現而就此消失。杯葛潮其實反映了許多大馬人仍然缺乏獨立思考、常識與理性思維的能力。一個適當的法律雖能確保國家在言論自由與社會和諧中取得平衡,但真正能帶來轉機的,仰賴每一位大馬公民的思維成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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