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宪法法院取消总统提名门槛 小党称“民主胜利”



(雅加达5日中央电)印尼宪法法院日前裁定,选举法中针对正副总统提名所设的门槛,仅有利大型政党,违宪须废除。代表中小型政党将来能推出人选竞逐总统,未来大选可能出现更多组候选人。国会表示将修订相关条款。
印尼宪法法院上周四裁定,取消选举法中正副总统提名门槛的条款,条款规定仅有获得20%国会席次或得票率逾25%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能提名总统候选人。法院认为此条款违宪须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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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2日表示,“2017年选举法”第222条抵触印尼宪法,因此裁定相关条款无效并作废。
法官萨尔迪表示:“在过去的选举中,某些政党主导了候选人的提名过程,这限制了选民选择其他候选人的权利。”
这起释宪是由印尼倡议人士及大学生向宪法法院提出,他们质疑这项条款限制选民和小型政党的权利。
学者认为,宪法法院的裁决允许更多小党自行推举正副总统候选人,减少依赖大党。
雅加达“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阿里雅对这项裁决表示欢迎,因为这将允许小型政党提名正副总统候选人,并减少它们依赖大型政党。
《雅加达邮报》报道哦啊,多个中小型政党对取消总统提名门槛表示欢迎,认为裁决为印尼的民主和选举制度带来新气象。
中等规模的伊斯兰政党─国民使命党(PAN)在去年选举中仅获得7.2%的选票。该党副主席萨勒赫对这项裁决表示感谢,并称门槛限制了公民参选总统的权利。
他说:“(原规定只允许)拥有庞大政治力量的人参选(总统)。而事实证明,要获得这样的支持是很困难的。”
大印尼运动党和专业集团党分别是众议院的第三和第二大政党,仅次于民主斗争党(PDI-P),后者是目前唯一的实际反对党,控制着众议院19%的席位。
印尼的总统提名门槛是2004年推出的,当时设定的门槛是众议院席位的15%或民众投票的20%。5年后,众议院将门槛提高到20%的席位或25%的民众投票。
在去年选举中,无法独立提名参选人的伊斯兰繁荣正义党(PKS)也认同这项裁决,PKS发言人哈立德表示,这项裁决为印尼的选举制度带来“新气象”,将使选民受益,因为他们能在选票上获得更多选择。
其他在众议院未拥有任何席位的小党,如印尼团结党(PSI)、印尼统一党(Perindo)、星月党(PBB)和乌玛党(Ummah)都正面看待这项裁决,并称这项裁决是“民主的胜利”。
就在几个月前,法院降低了各政党在地区首长选举中提名候选人的选举门槛,为反对派候选人挑战由大印尼运动党领导的前进印尼联盟 (KIM) 的主导地位打开了大门。
去年2月,印尼举行了总统和立法选举,总统普拉博沃和PDI-P分别获胜。9个月后,人们在全国范围的地区选举中投票选出了州长、市长和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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