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修改控状 玻财政司署前助理会计认罪罚4.2万



(加央24日讯)玻璃市财政司署前助理会计师于去年7月,被控非法挪用政府款项逾8万1000令吉,面对13项滥用资金罪,不过反贪会昨天修改控状,以不诚实收藏赃物罪控告被告。
45岁被告雷米向在加央第一地方法庭,向法官拿督诺阿曼承认其中7项替代控状,即第二、第四、第五、第10、第11及第13项罪名,被判罚款2000令吉至1万零500令吉不等,总额4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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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曼谕令被告若无法缴清罚款,将入狱3至6个月不等,另6项罪名则暂时纳入考量(TIC)。
45岁被告雷米原本于去年7月26日,在加央第一地方法庭被控从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9月5日,任职玻州财政司署助理会计师(W32级别)非法挪用13项数额介于360令吉至1万9424令吉56仙的政府资金,至3家银行即联昌银行(CIMB)、国家储蓄银行(BSN)及马来亚银行加央分行的2个私人银行户头,总额8万1585令吉04仙,因此违反刑事法典第403(滥用资金)条文,不过他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玛芝雅副检察司担任反贪会主控官,被告则由赛莫哈末安华出任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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