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问诊 | 永久地契也会“利益受限制”?



读者疑惑人发来电子邮件,提出关于永久地契(Freehold)及租赁地契(Leasohold)的疑问。
他说,购买房产单位的时候,发展商说是永久地契,有关房产的地契有这样的字眼“di pegang untuk selama-lamanya oleh tuan punya pada masa namanya di sebut rekod ketuanpunyaan di baw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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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地契“sekatan-sekatan kepentingan”这两个字之外又多了这些字,就是“tanah yang diberimilik ini tidak boleh di pindahmilik , di pajak ,digadai melainkan dengan kebenaran bertulis daripada pihak berkuasa negeri”。
请问这个房产单位是位于租赁地契或是永久地契的土地上 ?
如果是租赁地契,那么地契应该有注明租期(Lease Duration)还剩下多少年,对吗?如果地契没有注明租期,但却是租赁契约房产,我们要如何查到租期的资料?
另外一个问题: “请问商业地契和住宅地契有何分别 ?” 谢谢。
“利益受限制” 转让抵押须州政府批准
答: 林若辉律师回答疑惑人的问题时指出,假如房产单位是在吉隆坡和雪兰莪,并且是发展商宣称的永久地契房产,鲜少会有“利益受限制”(Restriction In Interest)的情况。
他说,“利益受限制”指的是“tanah yang diberi hakmilik ini tidak boleh dipindahmilik, dipajak , digadai melainkan dengan kebenaran bertulis daripada pihak berkuasa nege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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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这些字指的是这土地不能被转让及抵押,除非获得州政府当局的书面批准。
不过,在霹雳州,一些被宣称为永久地契的房产,确实存在利益被限制的情况。因此,建议疑惑人读者进行土地搜寻(Land Search),以确定所购买的房产单位是属于永久地契或租赁地契房屋,以及是否面对利益被限制的问题 。
假如是租赁契约房产,在进行土地搜寻时,就可以看到租期的年限及到期的日子等等。
商业地契产业水电费门牌税
比住宅地契贵
提到商业地契与住宅地契产业之间的分别,林律师说,最大的分别是:商业地契产业的水费、电费计算法比较贵,而且地税、门牌税也是比较贵。
我们以水费的征收作为例子,假如是住宅单位,最低收费是6令吉50仙(2024年2月1日开始生效,在那之前最低收费是6令吉),如果是商业单位,例如店屋、办公楼,最低收费则是36令吉。
所谓最低收费的情况是:一个单位的住户/租户,不论是否用到那个数量,都需要缴交最低收费。
与此同时,一些共管公寓或是服务公寓,如果是建在被列入商业地契的土地上,虽然用途是作为住宅,但是这栋产业大楼的底层楼(Ground Floor)、一楼和二楼是商店,三楼以上才是住家,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住宅单位的业主,需要缴交的水费和电费,都是以商业单位的计算法来支付。
说到这里,林律师建议,共管公寓的买家在购买之前,最好是可以确定他们准备购买的公寓单位,是被归为商业地契或是住宅地契房产,业主可以向发展商要求地契副本,以便进行土地搜寻,鉴定有关产业土地是属于商业地契或住宅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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