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地颁新法:除了两座圣城 外国人可持房产



(利雅得4日综合电)沙地阿拉伯上月推出新法,允许一般外国人以个人、公司或组织名义,在除了麦加和麦地那两座圣城之外购买和持有房地产。
沙地媒体《阿拉伯报》(Arab News)报道,沙地政府上月25日正式公告新法,允许非沙地公民可在境内以个人、公司或组织名义置产。新法从2026年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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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特别鼓励至首都利雅德和吉达购置房产。吉达位于红海沿岸,是第2大城,也是通往圣城麦加的主要出入口。
两大圣城麦加和麦地那的房产所有权则适用特殊条件,一般非穆斯林的外国人仍不得持有。今年1月底,沙地阿拉伯政府宣布,开放外国人在两大圣城购买股份或债券。
沙地市政农村事务和住房部长马吉阿都拉阿尔霍盖尔表示,制定新法的目在于刺激当地产业发展,并鼓励外国直接投资。
沙地商会联合会国家估价委员会会长哈默德舒瓦伊尔表示,内阁批准新法,代表支持沙地房地产开发计划。
新法同时也明定限制措施,以保护当地文化和宗教敏感性。例如,政府划分出外国人可以购买房地产的特定区域、数量和期限,也包括使用权、房产受益权、租赁权和其他财产权益的权利。
居住登记在沙地阿拉伯的个人和外国公司均可持有房产。个人可在限制区域外拥有一套用于个人的房产;公司可购买房产用于业务或是员工住房。外国大使馆和国际组织在取得沙地外交部核准后,也可持有房产用于官方工作。
沙地政府将对外国人房地产交易收取购买金额5%的过户费。比如外国人未至国家房地产登记处登记所有权,将导致高达1000万沙地利雅(Riyal,1125万)的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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