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章钦:上议员人选资格 “森州子民有知情权”



(八打灵再也4日讯)行动党前中委拿督邓章钦发文挺森火箭元老,强调森州子民有知情权,行动党应正面答复上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问题,使人信服。
邓章钦在脸书贴文,针对森行动党元老俱乐部不满森行动党推荐“外州人”拿督伍薪荣出任上议员,以戴“卫生棉口罩”讽刺一事时,也列举联邦宪法条款,力挺森州子民的质疑,属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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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帖文中表示,联邦宪法第45(1)(a)条款阐明,每个州(通过州议会)可以选出2名成员出任国会上议员,虽没有阐明必须具备哪些资格,但参考同个条款第(2)副款,国家元首可以委任的40名上议员,必须是公共服务界杰出人士或在专业、工商、农业、文化活动或社会服务领域成就卓越的人士,或者代表少数民族,又或能代表原住民权益的人士。
“虽然由州提名的2位人士,宪法没有规定资格,但应是具备与最高元首委任的同样条件才合理;同时,条文提到州的两位人士英文是‘Two members for each state’,直译就是每州的人士,这个人士既然是州议会选出的州代表,道理上,应该是该州的子民或至少是该州的居民才是合理。”
他强调,在森美兰事件中,该州子民质疑由行动党提名给州议会出任州代表的上议员候选人的资格,这是合理的要求,不只是党员有知情权,森州人民也有知情权。
“必须正面答复候选人的资格问题,包括是否有资格代表森州、其教育背景、事业背景、卓越成就,那才能使人信服。”
他说,相关人士提出质疑的方式可能欠缺礼貌,可以批评训责,但关键问题还是必须要正面回答,不能以一块卫生棉作为挡箭牌来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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