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骨头事件| MCMC传3人录供 罪成可判50万罚款 坐牢2年



(依斯干达公主城5日讯)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传召3名华裔少年,针对拿鸡骨头给流浪汉恶搞短片录取口供。
该会在文告中指出,该会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588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成他们将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涉事的3名少年今日到柔佛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总部录供,执法单位也充公了3部手机与3张SIM卡,以协助调查。
该会指短片内容带有严重侮辱性质,不仅冒犯社会大众的价值观,也触及多元社会的敏感神经。
MCMC强调,将持续通过“安全上网运动”(Kempen Internet Selamat)强化数字素养教育,培养具备道德、负责任及理性意识的社会环境,并推广有礼、有道德的内容创作文化,以提升国人对健康数码生态系统的认知与尊重。
据早前报道,3名华裔年轻人在一家商店吃完炸鸡后,以“不浪费食物”为由,将饭菜“施舍”给流浪汉。
他们在街头见到一位流浪汉后,把装有鸡骨头的饭盒交给他。流浪汉当时感激涕零,可是一打开饭盒,发现竟是鸡骨头,整个人神情显得落寞。
镜头转向3人,回到居所后把鸡骨头喂给宠物狗。该视频随后遭到网民谴责指“践踏流浪汉尊严, 只为点击率。”
后来,其中一名华青发布另一则短片,指他们其实有给流浪汉正当及完好的食物,并与他“串通”演戏,因此并没有把鸡骨头给流浪汉。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