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雄出示地契 侨民华小礼堂地段属董事部拥有



(八打灵再也19日讯)行动党班达马兰前州议员陈博雄今早在脸书发文指出,雪州侨民华小礼堂的地段为该校董事部所拥有,并贴出涉及的两块土地的地契,指地契的拥有者清楚写明为董事部的3人为信托人。
他说,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回应表示,土地从商业用途更改为学校用途下,并不会更改土地拥有者,也不会有“夺地”的情况发生,这也说明土地归董事部拥有是没任何问题,也不必转让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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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针对黄思汉较早作出的回应驳斥,根据土地法令,在土地用途类别(Kategori Pengunaan Tanah)一栏,即土地用途只分为3种,分别是建筑(Bangunan)、工业(Perindustrian)及农业(Pertanian),但没有教育(Pendidikan)的类别,因而在改为校地下,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作为“建筑”的土地用途。
他说,黄思汉所强调的,只是在土地使用条款(Syarat-syarat Nyata)一栏中,注明土地用途为商业(Bangunan Perniagaan)的部分必须修改为校地(Untuk Tapak Sekolah),又或者是学校建筑(Untuk Bangunan Sekolah)。
他质问,是否需要多此一举,并认为所谓的“转换成校地才是以地养校模式的永久保障”的说法是胡说八道,毫无法律基础。
此外,陈博雄在贴文中写到,州政府大可以趁地契到期将之收回,然后重新发出新地契,届时可随意作出更改,何须把侨民华小董事部妖魔化,如同董事部借此赚取私利、中饱私囊。
他说,这也让一直以来为学校出钱出力,不期望任何回报的华小董事们受尽委屈。
“所以,是谁在复杂化问题?是谁让出钱出力的侨民华小董事受尽委屈?”
他感叹,倘若行动党雪州前行政议员邓章钦仍在位,将比他更清楚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他补充,当官者要怎幺做就怎幺做,只要是愿意豁免该校的地价;而他自己人微言轻,但身为华人及为了华教,即使切腹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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