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削弱监督制衡 采购法 部长权力过大


(吉隆坡25日讯)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C4)认为,昨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的2025年政府采购法案存在严重缺陷,恐让部长与财政部官员权力过度集中,反而削弱监督与制衡。
C4发文告指出,法案并未真正解决采购腐败与滥权的核心问题,反而暗藏5大隐忧,包括部长过大采购权、上诉机制缺乏独立性、注册官权力集中、透明度漏洞,以及财政部官员执法权力过度。
ADVERTISEMENT
直批巨额合约 无金额上限
文告指出,根据法案第10(1)(a)条,财长与州务大臣可直接批准超过5000万令吉(货物与服务)或1亿令吉(工程)的合约,且无金额上限。
“相比之下,采购委员会仅能批准50万至5000万令吉的合约,还必须遵守利益冲突申报机制。
“部长不仅能任命委员会成员,还在委员会无法一致决定时握有最终决定权,等同既是规则制定者、把关者,也是仲裁者,极易引发利益冲突与贪腐风险。”
C4续指,法案中的上诉法庭同样由部长掌控,包括程序制定、成员与秘书的任命等,恐无法独立裁决采购争议,更遑论撤销因贪腐授予的合约。
此外,法案规定所有供应商须注册于政府采购中央注册处,注册官却由财政部秘书长任命,拥有完全裁量权,包括批准、拒绝或附加条件。对此,C4担忧,此举恐成为裙带关系与朋党主义的温床。
文告指出,法案多条条文允许部长或州务大臣豁免项目不受监管,或以“公共利益”为由绕过监督程序,等同开出大后门。
类似“准警察”权限超越警方
更受关注的是,法案第八章赋予财政部及州财政机关官员类似“准警察”的权力,包括无令状搜查、扣押与解码电脑数据。
C4强调,这些权限甚至超越警方,却没有设定最低官阶门槛,也缺乏外部监督。
C4直言,该法案在结构与制度设计上“极度危险”,与透明、问责目标背道而驰。
文告补充,由于国会将在本周四休会,法案或仓促通过,为此C4呼吁政府延迟法案二读,并给予国会议员、机构、民间团体与公众更多审阅与反馈时间。
“唯有在修正缺陷并确保公众参与的情况下,政府采购法案才能真正提升廉正与公众信任。”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