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雄.烈酒执照折射公务体系僵化



烈酒风波应该是国旗事件之外, 另一个引起人们关注和摇头叹气的事情。 关税局助理总监卡马拉哈山日前声称,若在住家存放烈酒数量过多, 可能抵触1976年国产税法令,并举例“若藏酒达三、 四十瓶已不被允许”的讲话,引起人们反弹。 虽然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事后澄清,民众若仅在家中收藏或自用烈酒, 并无须申请任何执照。但作为关税局高层,卡马拉哈山的这番说话, 却还是让人难以接受的。因为他的举措,突显了政府行政体系内, 一部分执法单位依然停留在过去的思维, 完全缺乏与时俱进的认知与灵活性。
我们不否认, 当年的法律条文或许对烈酒的销售与存放设有严格规定。然而, 今天的社会已与当年情况大相径庭。 消费者从合法商店购买缴税酒品,然后在自己家里收藏品饮, 本质上属于正常私人行为,不再涉及逃税或走私的隐忧。因此, 倘若执法单位仍然机械地采用已经明显过时的旧条文来解读, 自然也就延伸出“家中放几十瓶酒也违法”的荒谬说法。
其实事件也反映出了政府公务员体系在执行政策时, 缺乏应有的前瞻性与实际考量。条文没有即时修订固然是一回事, 但执法官员在对外发言与执法尺度上,理应掌握大方向, 明白什么才是法律真正的精神与当下的合理界限, 而不是如此生搬硬套地拿出几十年前的规定来诠释。 这种发言不仅容易造成民众误解,更让人们质疑这些公务员, 是否仍活在半世纪前的治理思维模式。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暴露出政府内部沟通不足的问题。 关税局高层如果可以更多的和财政部或其他相关的机构沟通协调, 就不会让部门官员说出闹笑话的言论。
以这个事件为契机,政府可以在公务员体系中开展并灌输“ 必须与时俱进”的意识。 法律改革也许无法一步到位的跟上时代要求, 但执法与行政解读则有必要符合时代的实际。 公务员并不是机械式的执行者,而是制度与民众之间的桥梁。 因此他们的言行,不该让人民觉得体制落伍僵化, 反之应该展现出合理与现代化的治理思维。
烈酒执照风波只是一个缩影,却值得整个公务体系深思。 人民需要的是一个懂得迎合时代变化, 能够给予人们清晰合理指引的公务员队伍,而不是不断制造笑话、 让人摇头,臃肿且迟钝的行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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