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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00pm 02/09/2025

邦莫达夫妻贪污案

邦莫达夫妻贪污案

邦莫达夫妻贪污案 | 邦莫达:他人口中知悉事件 “没指示妻收280万”

即时国内∕邦莫达夫妻贪污案|邦莫达:未曾指示妻子收取280万令吉
邦莫达(左起)和芝芝出庭面审。(档案照)

(吉隆坡2日讯)沙巴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供称,他是直到2016或2017年被反贪会传召协助调查时,才从他人口中得知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从信托基金经纪那里收取280万令吉一事。

邦莫达和芝芝涉及的贪污案今日进入自辩阶段。66岁的邦莫达是首名辩方证人,他于2013年7月17日至2018年5月担任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FELCRA Berhad)非执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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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妻储蓄投资状况

邦莫达在辩方律师利达阿达尔的引导下供称,他不了解芝芝的储蓄和投资状况。

他说,他与芝芝结婚至今,之间一直有共识,即不会干涉妻子的财务。

他指出,芝芝自从和他结婚后,便从演艺圈退隐,从那时起,芝芝开始经营多项生意,大多与时尚及相关领域有关。

邦莫达说,芝芝利用其演艺生涯期间积累的储蓄资金来经营这些生意。

他表示,他不知道芝芝于2015年6月12日和17日分别从诺海丽和马希阿都哈密那里收取总额280万令吉。

称妻介绍诺海丽

他供称,是芝芝向他介绍诺海丽。

邦莫达说,随后,诺海丽又介绍了坐在她旁边的一位马来男子马希阿都哈密,并称对方是她的商业伙伴。

“之后,诺海丽告诉我,他们想要与我认识,并向我介绍她的代理机构所推销的单位信托产品及其优势。

指自己不谙信托投资

“我礼貌地告诉她,我对单位信托投资毫无认识,并建议她联系或致函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的财务或投资官员,因为他们在金融和投资方面更为专业。”

他进一步供称,他从未以贪污或任何其他方式,经由芝芝从马希阿都哈密处收取款项,作为他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向时任第二财长争取批准投资1亿5000万令吉于大众信托基金单位信托产品的报酬或诱因。

他指出,所提及的3笔款项分别为220万令吉,据称由马希阿都哈密通过芝芝交付;26万2500令吉和33万7500令吉据称汇入登记在芝芝名下的2个基金户头。

邦莫达供称,他不曾指示或要求芝芝于2015年6月12日和17日从诺海丽和马希阿都哈密处收取上述总额280万令吉。

“我完全不知道我的妻子(芝芝)会在2015年6月12日和17日分别从诺海丽和马希阿都哈密处收取280万令吉。”

他说,芝芝从来没告知他有关收取这笔钱的事情。

他指出,本身是直到2016或2017年他被传召协助反贪会调查时,才从他人口中得知此事。

邦莫达是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指控,即以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非执行主席的身份,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的贿金,作为让该公司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

他被控在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芝芝的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芝芝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丽收取33万7500令吉贿金,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至于芝芝则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的罪控,即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收取贿金。

地庭是在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达夫妻3项收贿与串谋控状表罪成立及必须出庭自辩,随后他们向高庭申请检讨及撤销地庭的判决。高庭在2023年9月7日批准他们的申请,推翻地庭判决,并裁定这对夫妻无罪释放。

在2023年9月18日,控方针对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裁定邦莫达夫妻无罪释放的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在2024年11月18日,上诉庭批准控方提出的上诉申请,推翻高庭此前无罪释放的判决,裁定邦莫达夫妻2人表罪成立,谕令2人需出庭自辩,案件发还地庭审理。

FELCRA获批1.5亿投资信托基金
“未指示隐瞒批准信” 

此外,邦莫达供称,根据财长机构在2015年的一封信函,该机构不反对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在信托基金中进行1亿5000万令吉的投资,并要求董事部确保管理层持续监控投资表现,以便在股市出现明显下滑时及早采取风险缓解措施。

邦莫达供称,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由财长机构持有99.99%股份,其成立宗旨通过土地复育与整合活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及消除农村贫困。

他说,上述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进行投资的信函,是由当时的政府投资公司秘书兼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董事部成员之一的拿督莫哈末依萨胡先签署。

信函抄送给首席执行员

“该信函寄给身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主席的我,同时也抄送给首席执行员拿督拉姆里。”

针对是否曾下令官员隐瞒批准信一事,邦莫达强调,他从未指示任何人不得把这封批准信给董事部。

他供称,鉴于该批准信已抄送给首席执行员,他相信首席执行员或其任何官员会主动将此事通知董事部。

“首席财务员阿兹米曾提出建议,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设立新的现金投资,以获取更高回酬,投资类别涵盖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及信托基金,总额达3亿令吉。”

邦莫达说,这份提案已在董事部会议召开前分发给全体董事部成员,并列入由公司秘书准备的议程汇编册子。

他指出,董事部当时主要关注信托基金投资的风险,但阿兹米逐一解释,董事部对其说明感到满意。

他说,自己并未参与任何与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公司投资信托基金相关文件的准备工作,那是首席财务员及其部门的职责。

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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