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选举制度/01】大马现有的选举制度公平吗?“头马先赢制”造就什么问题?


无论愿意与否,我们的生活都离不开政治。报纸能否出版,是因为政治;读者能否自由获得资讯,是因为政治;我们能否公开讨论政治,也是因为政治。政治可以不必、也不应该只在事情发生时才讨论,选举机制的改革亦不必在大选时才成为话题。
我们习惯了近70年的选举制度,不过是众多可能的其中一种,如果有更适合我国政党政治的选举制度,是否会让选举结果更体现民意呢?本文带你了解我们的选举机制哪里不适配,有什么改善方式,以及选民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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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就是探讨如何把选票转换成议席。”双威大学亚洲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SDSN-Asia)副主任(策略)黄进发说。现况下,马来西亚只有在下议院(即国会)和州议会使用选制来遴选代议士。我们使用的制度俗称“头马先赢制”(First Past The Post,FPTP),即符合资格的选民投票、计算票数、最高得票者获胜,简单、直接。
不过,与组成执政政府不同,获胜的代议士条件是“最高得票数”并不意味着需要“得票数过半”。2013年第13届大选,全国222个国会议席,只有9位当选者得票不过半。到了2018和2022年,得票不过半,却当选代议士的人数飙升至88位和102位,有近一半的代议士不是该选区过半选民的首选。
头马先赢制还真的能“代表民意”吗?除了造成过多的“无效选票”(Wasted Vote),头马先赢制还造成什么其他问题呢?

向“多数决”靠拢的弊端
选制是决定谁是赢家吗?不,黄进发认为,“选制不是看谁赢,而是问多少人可以‘被当作’输家?如果你觉得只要赢家是所有参赛者里获得最多支持的,那是‘相对多数’;如果你觉得需要所有反对者加起来都比不过赢家,那是‘绝对多数’。”绝对多数有不同标准,可以是过半(或称简单多数)、三分之二、五分之四等等。
“选举制度就像个咖啡机,让咖啡豆(选票)进入咖啡机后成为咖啡(议席),可是途中一些咖啡豆会卡在机器内,这些就是无效选票。然而,头马先赢是一个很符合直觉,投选出赢家的制度,但可能造成多数人成为输家。”
以第15届全国大选为例,纳闽选区出现六角战,获胜议员得票率仅28.56%,即71.44%的选票成为了无效选票,这群“少数”选民成为了输家。“我们假设选民都是理性的,会尽量让自己的票举足轻重。那这时会怎么选择?大概率会选择弃车保帅。”
2018年大选,前两届都当选的和丰国会议席社会主义党(PSM)主席再也古玛不仅落败,还失去按柜金。选民多少因“改朝换代”、“顾全大局”所影响,使用弃保策略。这种选举制度让我们往“多数决民主”靠拢。此外,多数决还会造成哪些问题?

【问题一】多数决会恶化族群关系
“我认为多数决,会恶化我们的族群关系。”黄进发说,“传统的头马先赢,因为怕输所以政治意识形态会尽量趋向中庸,剑走偏锋反而会被淘汰。英、澳就是典型案例。”
“这些国家能出现两党制,是因为他们大致上是‘单极社会’,凝聚力较强,可是马来西亚是‘双极社会’。倘若走中庸路线,选举策略上反而吃亏。就好像要‘无酒精啤酒’或‘无咖啡因咖啡’,对喜欢啤酒和不喜欢啤酒的人来说都不吸引。”
中庸不曾适用吗?“你可以说联盟(Perikatan)确实是这种路线,因为互相需要对方的选票。但到了如今,族群整体结构和混合选区减少,在马来选区需要中庸吗?在华人选区中庸可能还会被骂没有脊椎骨。”
“有人说,伊党也曾温和啊,难道不是头马先赢的效果吗?不是,那是因为它已经成为执政党。从赢(单个议席)的角度代议士不需要温和,组成政府才需要分享权力、与盟友妥协。”换言之,在双极社会头马先赢反而加剧不同立场间的冲突,这是对族群关系的第一层伤害。
“选举总伴随着‘万劫不复’的恐惧,这也就是为什么华社和马来社群都充斥着合力对抗外敌的情绪,开始搞‘大团结’。真的合并了,但没有了竞争不就是我们堕落的原因吗?
“1972-1977年巫统和伊党可以算是第一次的马来大团结。但是就算执政党不需要担心反对党的威胁,也需要有一个内部竞争的机制,而因为当初没有这种机制,所以1977年后分裂了。
“可是国阵倒台后的一系列事情如ICERD、爪夷文争议,又让马来族群感到60年来的政治利益削弱。政党版图四分五裂反而让选民担心以后一无所有,才会出现了后来的第二次马来大团结——喜来登政变。”
“族群政治的受害者不只是少数族群,当各族群都大统一,你觉得选民还有选择吗?选民就只能以种族本位出发,造成恶性循环。伤害民主的不是种族主义,而是消除竞争的保护主义。”当政党各自为营,社会的分歧就会更大,这是对族群关系的第二层伤害。

【问题二】选举制度的舞弊及选区有什么问题
黄进发提问,“你觉得为什么我们的国会议席会越来越多?”因为人口变多,自然需要更多代议士?“可是国会是用来立法的,而‘法律条文’的数量,不会随着人口等比例增长。”
“而且,议席数量增加但国会开会时间没有等比例增加,只是压缩了每位议员的发言时间,也违背了‘为选民发声’的目的。更甚,总数增多,个别议员在国会的权利和占比也会减少。”
那为什么还要增加议席呢?“如果我是政府,50个人里面5个人(10%)反对我比较可怕,还是100个人里面5个人(5%)反对我比较可怕?有更多的代议士就有更多拨款,选民误把代议士当成‘提款机’,也让国阵60年来的专政把国会塑造成了养人的工具。”
这里涉及到另一个制度想像,“发展”和“民意代表”理应分开。黄进发认为,“确实每个选区有自己的发展难题,但这应该交给地方政府负责,也应该恢复民选。我们过于务实到短视,不够钱就增加议员、扩大内阁。”
增加了议员,也要增加选区,却又有制度上的舞弊(malpractice)。黄进发分析,“我们有3个选区划分的问题:选区划分不公、州内的选区划分不均,以及西马州际选区划分不均。前两者都是选委会违宪行使,后者则是因国会拥有任意决定权导致。”
潘永强主编的《当代马来西亚:政府与政治》一书中,黄进发的章节说明选区划分不公主要体现在选委会罔顾地方政府边界,划出跨县市选区,破坏了地方纽带,也对选民造成不便。其中就如第一次方案建议下,雪州双溪毛糯(Sungai Buloh)国会选区将横跨沙亚南市政局、八打灵再也市政局、士拉央市议会和瓜拉雪兰莪县议会。
对于州内选区划分不均而言,1973年宪法修正案移除了“乡村选区可能只及城市选区的一半”(即最大选区只能是最小选区的两倍)的规定后,只留下“同一州属选区的选民人数需大致相等”的规定。黄进发反问,“我们看雪州的沙白安南(Sabak Bernam)选民是5万2000人,万宜(Bangi)则是32万人,足足差了6倍之多,这还是‘大致相等’吗?”
对于州际选区而言,以彭亨和雪兰莪为例,“彭亨每位代议士平均需要服务8万2000名选民,而雪兰莪呢?17万4000名选民。若是你相信各选区代议士平均服务的选民理应相等,那彭亨的情况已经算是被过度代表了,但我们可以削减彭亨的议席转移给雪兰莪吗?恐怕一时半刻不能。”

【问题三】头马先赢,男性更可能获派竞选
双威大学亚洲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SDSN-Asia)研究员胡昌熙是与黄进发一同研究我国选举制度改革方向的成员。胡昌熙说,“如果看回大约2000年代的研究会发现,巫统内女性党员参与程度挺高的,但在领导层和成为候选人概率上却低。”
议员是代议士,是将人民声音带入政府决策的管道之一。可是黄进发说,“我国的女性议员占比只有约13%,在全球排名处于倒数的20%国家之一。”胡昌熙解释,“这可能因为两种情况,单一选区限制推选女性的平台,以及头马先赢推崇个人拥趸。”
“一个政党在一个选区只能派出一位竞选者,男、女二选一中,社会氛围觉得男性更强,所以男性更可能在这个选项中获胜。”类似沙堆效应,单个选区选男性上阵不是问题,但宏观统计就会发现结果以男性议员居多。胡昌熙补充,“当党内领导层缺乏女性,在选择培养的新生代领导层时也较少考虑女性,造成恶性循环。”
面对头马先赢制造成的困局,我们能怎么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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