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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08am 28/09/2025

马华

撤回

城市翻新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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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翻新法案

携8团体促撤城市翻新法案 马华:存6大结构性缺陷

 携8团体促撤城市翻新法案 马华:存6大结构性缺陷
张盛闻(坐者中)与其他8大公民与专业团体发出联署声明,要求撤回城市翻新法案,并指出法案存在6大结构性缺陷。(廖芷悠摄)

(吉隆坡28日讯)与其他8大公民与专业团体发出联署声明,要求,认为现行法律足以应对城市化问题,只要收紧漏洞即可。

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是在昨日举行的2025城市事务政策峰会后,与其他8组织代表一同发表联署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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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峰会由马来西亚策略分析与政策研究所(INSAP)主办,旨在深入探讨城市翻新法案,汇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联署单位除了马华以外,还包括马来西亚策略分析与政策研究所、吉隆坡可持续发展居民行动协会(KLRA+SD)、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马来西亚城市规划协会(PEREKABANDAR)、马来显要组织(G25)、大马土地专业协会(PERTAMA)、大马皇家特许测量师公会(RISM)和马来西亚产业与设施管理人协会(MIPFM)。

联合声明中指出,城市翻新法案存在6大结构性缺陷,包括:

1. 侵蚀产权:降低业主同意门槛,违反联邦宪法第13条文,导致少数业主权益被无视;

2. 权力过度集中:部长与联邦执行委员会权力过大,削弱州政府在土地事务上的管辖;

3. 开发商主导:法案严重偏向开发商,允许其主导更新计划与估值;

4. 一拆了之:倾向全面拆除与重建,而非再生、活化与适应性再利用,忽视永续选择,导致不必要的搬迁;

5. 缺乏保护弱势群体:租户、长者、残障人士及低收入群体恐遭搬迁,却未获合理安置与回迁保障;

6. 法律重负冗余:现有的土地征用法令、城乡规划法令已足够,城市翻新法案反而重复,却未能解决资金与治理缺口。

“我们因此呼吁房屋及地方政府发展部、相关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联邦与州政府,撤回城市翻新法案,暂停开发商主导的游说活动,并展开真正的多方协商。”

他们建议,未来改革应聚焦:

1. 业主主导模式:由业主与管理机构掌舵,开发商只能通过透明招标进入;

2. 独立监督:重建决定必须接受国会与独立仲裁机关把关;

3. 公平补偿:超越“一对一”换屋、包括迁移、租金、股权共享等机制;

4. 强制性社会保障:强制进行社会与交通影响评估;

5. 赋权地方政府:保障宪法下的地方政府权力,避免联邦政府权力过度集中。

声明说,改革应聚焦于强化现有法律框架,修补土地征用法令、分层管理法令及相关规划法律的漏洞,同时嵌入业主及租户的保障。

“马来西亚城市的未来不能由狭隘的商业议程主导,发展应当服务人民、维护社区纽带、保障弱势家庭,并打造包容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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