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父子申请遭拒 暂缓破产上诉 1117裁决


(吉隆坡22日讯)高庭将于11月17日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次子拿督莫哈末纳兹夫丁,就高庭早前拒绝他们暂缓破产程序申请一事所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
内陆税收局是基于纳吉及纳兹夫丁分别未清偿所拖欠高达16亿9000万令吉和3760万令吉的税款,而入禀高庭启动这项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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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苏亨德兰今日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展延到11月17日下判。
联邦法院是于2023年10月16日裁定纳吉与纳兹夫丁必须缴清所拖欠的税款,并驳回他们试图推翻高庭判决的上诉。
挑战“简易判决”申请
两人这次在高庭所提出的上诉旨在挑战高庭先前允许内陆税收局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简易判决意旨法庭可根据书面陈述,而在无需传召证人作供的情况下直接作出裁决。
在这之前,两个不同的高庭皆批准内陆税收局的申请,允许当局所提出的简易判决,向纳吉和纳兹夫丁追讨2011年至2017年间的欠税。
随后,上诉庭在2021年9月,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联邦法院则于2022年5月10日同意发出准令,在法院提出最后的上诉,惟两人最后仍以失败告终。
指不损害政府作为债权人利益
在今日的庭审中,纳吉父子的代表律师法汉表示,暂缓破产程序并不会损害政府作为债权人的利益。
他指出,纳吉父子已向所得税特别委员(SCIT)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查有争议的税务评估,若破产程序继续进行并最终颁布破产令,他们所提出的上诉将沦为毫无意义。
他强调,若不暂缓破产程序,将使仍在所得税特别委员审理中的上诉丧失实际效力,即便最终裁决对他们有利,也不再具任何法律效果。
税收局指破产程序属合法行动
不过,代表内陆税收局的高级联邦律师诺希山则反驳说,当局对纳吉父子展开的破产程序属合法行动,因两人未清偿法庭所确立的债务。
他指出,作为债权人的内陆税收局在联邦法院于2023年10月16日驳回纳吉父子的上诉后,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追讨欠款。
“在追回税款的过程中,债权人只是执行未获偿还的金钱判决,并不存在内陆税收局及总监有延误的问题。”
鉴此,他认为,高庭并无任何特殊情况或合理理由批准暂缓破产程序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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