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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是罗森塔尔收录于高中课文中的〈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把我带到奥斯维辛的。那年冬天,整个欧洲雪下得特别大。早些时候,2月经历了来自东方的野兽寒流(“Beast from the East”这个别称最先出现于英国的媒体报道中),之后气候似乎一整年都困在低于均温的天气里,普利茅斯隔了二十多年下了大雪,直到来年的春天才稍有好转。 走在波兰的路上,时时刻刻需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困意是恶魔,打盹是危险的信号,这种天气下,一不小心睡去身体就会加速失温,如此被冻在路上的人并不罕见。空荡荡的街道反而令人心安。与我擦肩而过的人,总是长着一张被风霜经年摧残的脸,柏林人也这样,我不禁想起玛格丽特.杜拉斯晚年的肖像。他们的脸总是比赤道长大的人老得更快。中世纪有多少人就是这样活活被冻死的呢?被扒掉年轻的外皮。18岁的脸上长着30岁的面皮。凌冽的寒风隔着羽绒服也要把我刺透。一只脚深深地踩入雪地,可能就陷在里面了,寸步难行。每走一步,脚趾头就离知觉越来越远。人在这样的天气里长时间生存,再过一百个世纪,会不会就此进化掉痛觉了呢?像布达佩斯多瑙河畔旁一双双石化的鞋子。 我试图用身体去记住那样一个冬天。冻得难受、无法顺利弯曲的手指;不再能够分辨疼痛的脚拇指;以及冷空气进入肺部时,想要快点将它们吐出去的冲动,却发现如此只会加速冷空气再次侵占支气管的频率。天总是灰的,夜降临得很快,白昼也不见太阳。从火车站走出来,天空开始飘起了小雨,有的在落下的瞬间已经化作雪,难以辨别。走进奥斯维辛的时候就是那样的天气。雨一直在飘,落在发丝上。没人撑伞,也没人需要伞。 跟着导览进入的第一个空间,是无法通过现代室内设计概念所理解的房间。那里除了一排排、由混凝土制成的“货架”以外,什么也没有。第一眼看过去是一个巨型的收纳柜。人们未曾想像,过去有那么一群人,就睡在这上面。人像货物被陈列般,一件一件地塞进去。即便是如此的冬天。而距离这地点以外,10分钟步行以内,精心装置过的玻璃窗里陈列的,是如同干柴堆积成山的黑发丝。那是比森林大火为万物涂上的炭色还要更令人绝望的、将一切吞噬的黑。如此严丝合缝 ,如此拥挤。每凑近一步,视线便会往上移,越来越接近仰望。这些黑会逐渐长得比每一个路过参观的人都要高,最终压过人群。这里的鞋子比多瑙河畔旁的还要小,还要多,还要密集。我都要以为这里是一座工厂,或是批发市集。收集来的,各个地方剥下的东西,凑在此地等待把它们捡走的人经过。如此无声息,无人过问。 A是第一个上前递上花束的人。身旁的人都站得零碎。他们的脸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又苍老了一些,有的长出了新的皮,有的褪去了一层。我不知道我是哪一种。聚集在这里的人们不需要语言,也不交谈。我们都在作某种等待。等待数万个殉葬此地的灵魂,给我们传递消息。可能是一声呜咽。可能是一束光。我从未如此虔诚的,渴望信仰。身旁有个波兰女人低头呢喃。句子从她的口中吐出,像是祷告。我听出来其中的一段,是辛波丝卡的诗——〈在一颗小星星底下〉。 离开前,我们再次经过地下走廊的尽头,唯一公开予人参观,且拥有窗户的囚室。那是后来才凿开的。从那里流淌进来的光,是我那整个冬天以来见过最明媚的。 “我为自己不能无所不在向万物致歉。 我为自己无法成为每个男人和女人向所有的人致歉。 我知道在有生之年我无法找到任何理由替自己辩解, 因为我自己即是我自己的阻碍。 噢,言语,别怪我借用了沉重的字眼, 又劳心费神地使它们看似轻松。” 那以后的好几个冬天,欧洲再也没下过那么大的雪。 相关文章: 林净心/波丽露 【小辑.在波兰遇见辛波丝卡 03】尼雅/我偏爱波兰 【我的那本书】梁馨元/浑噩的风景
2小时前
近日文思泉涌,莫约两日可完成一篇文章投稿。本想暂时歇笔,休息一阵子,却又忍不住开启文档,修改两三年前写的诗。 那首诗其实写得不好——新诗非我所长,但终觉七言绝句太短,难以承载心绪。还记得,当时我试着铺展,却不知从何打磨。后来,俗务缠身,我又成了那个,生活被忙碌填满的工作狂。那首诗,也就此搁置,成了手机中的草稿。如今重新开启文档,我盯着回忆泛黄,仍旧手足无措。 唉,不会写新诗,只能归咎于自己水平一般,诗感不足;书又读得少,文学理解与鉴赏能力尚待提升。 犹记得多年前,家乡有兼卖书的咖啡馆业主,在其脸书专页热情推荐我国诗人假牙的诗集。该业主是文人,我便依言购得。岂料细读之下,许多诗难以理解,反而愈发感到自己才疏学浅,心生自卑。那本诗集,我最喜欢的诗篇是〈分享〉,诗改将贝多芬化为梵谷的赠耳对象。 因为梵谷与贝多芬的生平及故事,我略知一二。 我也有本台湾诗人夏宇的诗集。虽然如此,我却如同失聪的贝多芬,常常听不见夏宇的声音。而英文诗,我尤其喜欢波兰诗人米沃什的〈礼物〉,却不晓得自己从中领会的那份释怀,能否用来赏析中文新诗。 这么多年来,我总谨记着,年少时无意间读到的一句话:“诗是跳舞,散文是走路。”然而,毫无舞蹈根基的我,始终不解,诗何以与跳舞相提并论。难道是像芭蕾或国标那般,优雅而繁复吗?难道让人觉得好看就足够?评判美的标准又在哪里? 后来,因缘际会,我终于对写诗有了初步认识,却依然感到迷茫——我的新诗,看起来都像是简单拆解分行的句子。这些句子,合并当散文也成立。但我深信,新诗诞生,是文学发展与形式演变的结果,绝非如此简单。 究竟该如何写新诗?我时常思索,成了执念。这,倒并非为了当大文豪,或被人称作才女;而是相信,如果自己会写诗,自然也就更能读懂诗了吧!毕竟,原名带“诗”字的我,从小便觉得自己与诗有缘。 人生在世,无不渴望他人理解。既然如此,唯有真正了解自己,方能获得由衷的欢喜。 我尝试改写我印象深刻的那句话:如果是“诗是唱歌,散文是说话”,会怎样?似乎可行,毕竟散文就是把故事娓娓道来的文体。既然如此,那些流行歌曲去掉旋律,是不是就成新诗了呢?随即便觉得这突发奇想非常荒谬。 乍看之下,精妙的新诗似乎也能谱曲吟咏。然而,宋词的“词”,本就是用来唱的,所以才有词牌;纵然歌词写得多美多诗意,纵使唱作人才华洋溢,谱曲巧夺天工,对仗工整,华美如七言五言,其本质也还是“词”。 那嘻哈文化的饶舌说唱呢?虽然无固定旋律,却讲究节奏与押韵。只有能力特别出众的说唱者,即便不强求押韵,韵律依然和谐——其自由远不及新诗,更接近讲究节律与韵味的古诗。 好吧,姑且将古诗视为说唱,那新诗该是什么? 为了写新诗,我绞尽脑汁。这些日子冥思苦想,虽未一夜白头,发色却也浅了几许。不是说话,不是说唱,不是歌词,总不能说新诗是相声吧!我知道不是,绝对不可能。究竟有何艺术表演,全凭嘴巴营造氛围感染情绪,无固定形式却需内心自带节奏? 灵光乍现 新诗秘密 终于,灵光乍现。或许,新诗是合唱的分支阿卡贝拉(A cappella)。合唱有各种风格特点及表现形式,主在歌唱,层次靠男女声分部混响,音乐多是渲染情绪的背景,并非绝对的存在。而阿卡贝拉,即便需要营造氛围,也由纯人声模拟乐器,创造效果。 据我所知,阿卡贝拉一词源自意大利语,原意为“在教堂里”。最初指的是教堂圣歌,后经文艺复兴发展,逐渐演变为专指纯人声音乐。如今,也是流行音乐受欢迎的表现形式,且多以改编现成歌曲为主,带来耳目一新的听觉享受。 例如,台湾组合“寻人启事”喜拼接同一主题的歌唱,并将之改编成组曲。西洋组合Pentatonix则将原曲加以诠释,展现多样风情,包括经典的古典音乐及圣诞歌曲。他们的改编与过渡,始终依靠嘴巴这唯一的乐器演绎,自由地营造出丰富多变的氛围及效果;组曲衔接自然,丝毫听不出拼接痕迹。 这简直与新诗如出一辙。 难道不是吗?新诗自由,所有氛围营造,尽在文字之中。如同用嘴巴,发出简单的音节模拟乐器,诗意的展现即是在描写与叙述的空间里,透过质朴的文字释放无限的想像力。然而,过于超脱抽象,难以引领读者入境,便无法触及人心,引起共鸣。 如此一想,我似乎捕捉到,新诗诞生的微光。新诗是湖面铺光,随风波影流转,心绪如云舒卷;散文是窗间洒日,伴时光影沉淀,心境如春自暖。 我也来写写看。跃跃欲试之际,我将目光与心思,重新投向两三年前那首未竟的诗作。那些文字的内容是我今生永远珍藏的回忆,主题是“仪式感”——虽已作陈年往事,如今回想,内心仍有温柔满溢而出。 若说那些文字如散文般平实,那我如今的任务便是重新编写,调整它们的节奏与韵律,为其增添美感。我先从句子的长短着手,随后逐字推敲、反复斟酌。灵感打结,我便播放喜欢的阿卡贝拉音乐,一边聆听人声“嘟嘟嘟”的合音,一边细细琢磨,如何仅凭文字自足旋律,并把控节奏的呼吸。 如此4天反复润饰,诗稿终于完成。然而,我如此呕心沥血,头顶白发愈发明显,却无法确定自己的努力,是否真的达到了新诗应有的高度。最好的检验,莫过于投稿,这也是我近年终于开始投稿的原因之一。 我决定,要投,就投我国最权威的文学比赛。落选无妨,因为当自己跟不上文学家的要求,正是进步的时候。这也是自我要求,自我成长。 不过,在那之前,我要先好好睡一觉。终于,我可以安心休息了。
3天前
卓振辉/新村,新村——如皮屑般细细碎碎的东西(上) 前文提要:在城市,外劳越来越多实属正常(至于为何实属正常追究起来只会横生枝节,不追究也罢),但城市毕竟体量大,外劳的增多不会在短期内引起视觉上的强大冲击。 新村不同。尤其新邦波赖这种小村,外劳(比例上)的增多短时间内会引起警觉。和天空乌云压顶,皮肤感觉到快要下雨的讯息同样道理。 小时候街上偶尔能看见外劳身影,能感觉到他们的格格不入。如今街上时时刻刻都能望见,外劳已成为新村风景中不可或缺之重要元素。无处不在,仿佛正顶着大太阳随时恭候你出门确认他们存在似的。并且,新村入夜后他们往往三三两两地从街头徒步至街尾,毫无畏惧。历史沉淀在新村之夜的泥沼般厚重并未拖住他们的脚步。他们沉默如金。他们步履坚实。 并且不知为何,看来心态上比村民更自在、悠游。 ◎ 家中除了我到外地工作,其他人都还在新村生活,我时不时回乡探望。当然,非出国谋生,双脚仍稳稳妥妥地踩在西马土地上,只是驾着国产车穿州过城地回乡,如此而已。每次回到新村自然而然地感到一股慵懒惬意,像是从外太空结束远航回到地球棉花糖般蓬蓬的云层里。睡眠质量提升、人没那么焦躁、说话来劲耍宝(重操母语客家话时舌头可溜了)、什么事也提不起劲做。简直像不同环境的切换召唤一套不同的生理机制似的,身为身体主人对此无法控制,为此一筹莫展。 热衷于在新村骑着脚车漫无目的地逛,任由风吧啦吧啦地打在脸上,却对在城市重复同样的动作深感疑虑;热衷于在新村公园杂草丛生漫无人烟的滑梯上坐着发呆,却对在城市公园杂草丛生漫无人烟的滑梯上重复同样的动作力不从心。 关键不在回乡这回事,而是当地环境。回乡这举动无法保证人获得精神放松(同事中就有一旦说起回乡,便愁眉苦脸一言难尽的,仿佛嘴巴不小心咬到某种巨苦的中药),唯有特定地点特定环境能发挥如此功能。对我而言,新邦波赖恰恰发挥如此功能。如前所述,新邦波赖发展迟滞、步调缓慢。恰恰因发展迟滞、步调缓慢,新村人始终包裹在一种延续了快80年的生活方式之中。打个比方,或能这么理解:新村人在时光海面枯燥乏味地划船游荡、相互之间枯燥乏味地寒暄、海平面上枯燥乏味地日升月落……总之一切枯燥乏味地进行的同时,新村人不约而同无意识地往海中遗落东西。 是什么东西呢?描写起来颇为费劲,但那是类似巨大的鲸鱼往海底一边沉落一边被鱼群分解、分解再分解、形成如皮屑般细细碎碎的东西。 那细细碎碎的东西,众所周知,即所谓故事。新村人许多故事最终在时光之海的海床沉淀,安静沉睡,无人打扰。 而此刻,我正手握一根历经风蚀不成样子的棍棒,徒劳无功地拍打海床,企图激起那些细细碎碎的皮屑。 但海太大,连涟漪也激荡不起。我挥棒再挥棒,时光之海纹丝不动。海一旦顽固起来还真顽固。 这时我发现有人朝我游过来。是爸。爸以极不熟练的划水姿势游到身旁,将手盖在我手上,我们共同握住棍棒,以因水的粘滞而变慢的动作挥起棍棒,毫无杀伤力地再度拍往海床。海床终于传来了一声低呜。像挥手赶走惹人厌的昆虫时喉咙发出的咕哝。我抬头望,发现四面八方都有朝我游来的身影——都是新村人。老人、年轻人、不老不年轻的都有。熟悉的、不熟的、半生半熟的也都有。总之大家纷纷划水,身上没有任何潜水装置(一如我和爸),却游刃有余一派轻松地朝我游来…… 我闭上眼,像动漫情节般凝聚众人之力,唯独没有撕心裂肺的呐喊,以及夸张酷炫的彩色背景。不过不碍事。我手腕一紧,深深地呼进一口气。 继而再度挥棒。 相关文章: 卓振辉/新村,新村——如皮屑般细细碎碎的东西(上) 卓振辉/小镇 ‧ 都市 ‧ 泡泡 卓振辉/叻摆叻(上)
3天前
《卷蜘蛛网的牙签》出版后,大家似乎将我和新村绑定起来了。诗人郑羽伦有段时间卯起劲做YouTuber,介绍《卷》时称其读出了书中浓浓的乡土气息。坦白说大出我意料之外。彼时没好意思说出口(毕竟人家愿意不计酬劳在油管介绍你的书),但内心想法是:《卷》固然有背景设置在新村的小说,但也有设置在怡保旧街场、茨厂街、新山等地的故事。况且我写的,说到底也只是属于自己的故事。 换言之,不得不坦诚自己没有要写“新村故事”的意识。要是有人向我邀稿说希望写写“新村故事”,恐怕我会三思而后拒,拒绝的拒。以当时的我而言——如今亦然——最不希望的就是被贴上任何标签。就跟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拒绝被贴上极简主义的标签,或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拒绝其小说被贴上单纯侦探小说的标签,或骆以军拒绝其小说被贴上私小说的标签一样道理。又或者……肯定还有许多其他例子,此处不一一列举。眼下想不起来,主要是。 不过,任凭作者如何咬紧牙关拒绝标签,读者的感受毕竟最为直观。于是思来想去,花了相当长时间独自消化这神启般的资讯。最终接受事实,如公堂上法官庄严肃穆地拍板定案,敲下结论:新村活在我身体里,新村也自然而然活在我笔下。就是这么回事。 一旦承认,反而像从胸口抖落一块千斤重的石头似的,石头掉落一面湖里,被温柔且黏糊糊的湖水包围。 当然,不是说从此认定自己为新村作者、非写新村故事不可。从前不是、现在不是、未来也不会是。而是说——我尽量精准——某种无以名状的新村气息(或曰精神)总会竭尽所能透过我的笔触洒落字里行间。像入冬地区的一面湖(又是湖?),湖面结冰了,冰层之下的石头游来晃去想方设法找到冰层的裂缝并且一跃而出。简而言之即如此。至于石头为何游来晃去而非沉入湖底一沉到底,这暂且不管。 换言之,一个成年人在新村待一天、一星期或一个月,对其世界观不会产生如地壳摇晃似的动摇。要是待个一、两年,也只会在其意识之玻璃球染上一层略微异色的薄层。在新村成长,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段时光我迷上大陆剧《去有风的地方》。女主到云南一处偏僻度假村休养3个月,各种迷人的机缘巧合之下对人生的意义重新思考,并且与当地一位有志青年堕入爱河(就电视剧而言,不堕入爱河是不行的),最终在当地开张酒店,为振兴当地旅游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设定着实迷人,但剧毕竟是剧。大多人对偏乡之地抱持无聊单调、甚至适合退休养生之类的想法。一望无际的稻田不见得对每个人都是心旷神怡的景色。身处城市而决定回乡发展的,自然不乏其人,但比例上恐怕属于少数。My FM电台曾做过类似话题的听众来电环节,印象中有回乡之后风生水起的回答,但大多听众提供类似答案:在城市落脚多年,生活方方面面已然成型,况且谁能保证回乡之后能确保眼下的高薪? 不过说到底,剧是剧,现实是现实。云南是云南,新村是新村。无法平行搬运。 况且,我扯远了。 和身为新村过客的身分不同,要是你从小在新村长大,呼吸新村空气、脚踏新村土地、和新村人交流是是非非沟通人情世故、感受过新村早晨宁静致远的清澈(不仅是有高楼大厦和没有高楼大厦的天空之差别,而是更深层次、几乎精神性的差别)、领教过新村夜里可怖的寂静(对胆子稍小者而言,入夜后从新村街头徒步至街尾是巨大挑战,主要是心理方面的挑战),十多二十年下来,新村魂气早已悄悄充盈你整个人。从头到尾,由里至外。大至人生观世界观,小至神经细胞上的电信号及神经末梢的化学分泌物,新村统统把控。一回头你发现,所谓自己无非是某垂垂老矣的新村之神在闪晃着灯光火影、神秘兮兮的冶炼室用新村泥巴加上新村的金木水火土揉捏而成,并且往嘴巴里吹进一口新村气而活过来(多少有些异样)的生物。至于新村之子是否按照新村之神的模样构造—— 只好另求高人指点一二。 而我土生土长的新村乃新邦波赖(Simpang Pulai),怡保一处小地方。你或许听说过,或许没有。 虽常自称新邦波赖人,我向来不知如何同外地人介绍新邦波赖。一来是个小地方,二来无甚特色,三来我是名副其实的路痴,对地名、路名及地方名之类的永远搞不清楚。 一度怀疑是当代年轻人的通病,毕竟成长于所谓GPS时代,但细究起来GPS时代到来之前我已活脱脱活成这副模样。因此,和GPS之有或没有无关,我天生担当不起只要动口就能让人脑海里生成一副路线图,并且准确带领对方到达目的地的那种角色。坦白说,考到执照初期,家里对我驾车出门是心怀忧虑的。看脸色就懂。一脸此君会不会又迷路、白白浪费车油、无法准时回家吃饭的神色。 更有段时光我特别固执,拒绝和现代科技扯上太多关系。年轻人有种种固执实属正常,但彼时拒绝当代科技的年轻人相当少见,如今恐怕更少,近于稀缺物种。不用GPS,而是坚持脚踏实地地认路,结果迷路迷得乱七八糟,只好认命。当时有种朴素世界观被彻底瓦解的悲哀。如今看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更盛一些。 当然,即便摸透了GPS的操作方式,对于介绍新邦波赖方面也没什么帮助。只好旁敲侧击。如今说起新邦波赖,我会说新村入口位于金马伦山脚路口左近,入口处旁边有座国民型小学,唤培英华小。而人们脑海中将浮现画面,并且将画面与画面拼接起来,接着眼睛睁圆大腿一拍嘴巴啊啊啊地说,是的是的,他大概知道彼处何处了。这,各位,就是家乡附近有个地标性旅游景点的好处。 自不待言,世上的人林林总总、社会林林总总,新村也同样林林总总。全马四百多个新村,有的发展持续兴旺、也有的长期停滞不前。新邦波赖属于后者,幸或不幸,难说。位于金马伦山脚路口左近,并未为新邦波赖带来实质影响。当中恐怕有更深层的地缘因素,私以为。新邦波赖往北是Gopeng(由新村扩展而成的城镇)、往南是怡保市区,恰好卡在一个中间的、尴尬的位置。有点像以色列,一边是欧洲诸国,一边是俄罗斯,两头不到岸,两边都成为不了。30年前到新邦波赖和30年后到新邦波赖,不会有物是人非之感。基础设施自然有所改善,但气质上始终如一。 换言之,和所谓“故乡历经时代洗练”类型的写作者不同,我(或同类写作者)面对的是30年如一日、不动如山、如往深海抛锚般沉甸甸的生活场景。这对我(或同类写作者)而言,恐怕是写作者养成的决定性因素。幸或不幸,难说。 ◎ 可想而知,年轻人纷纷出走。近年来,临近地段被某发展商(说来是深耕多年、远近驰名的发展商)相中,大量投资开辟成新型住宅区。 所谓新型,即除了住房(以对传统新村人而言价格不菲的房价起跳),也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等设施。说不定未来会建超级市场或大型游乐场。经济能力稍好的华人逐步逐步地迁移过去,新邦波赖也逐步逐步地成为老人村。跟一人人体代谢逐渐凋亡,而另一人刚诞生到世上生机勃勃活力充沛没两样。当然,也有新血注入新村——外劳们。在城市,外劳越来越多实属正常(至于为何实属正常追究起来只会横生枝节,不追究也罢),但城市毕竟体量大,外劳的增多不会在短期内引起视觉上的强大冲击。(12月2日续) 相关文章: 卓振辉/新村,新村——如皮屑般细细碎碎的东西(下) 卓振辉/小镇 ‧ 都市 ‧ 泡泡
1星期前
礼拜日的清晨,我如常走进客厅的小角落,却发现家里饲养的那条银水鱼死在晨光的中央。 首先是一双眼,一双向外凸起、圆润且边缘浑浊的巩膜环镶嵌在漆黑的瞳仁外,很像浸在水里过久而泡胀发烂的白纸,凝结成丑陋肮脏的污渍,再一团团晕染开。 看久了,好像自己就躺在它的身边,浑浊而又黏稠。这才发觉苦夏的热意确实有些过重了,而这间小屋里消解暑气的唯一媒介,只有这台悬挂在我头顶上、依赖大声嗡鸣运转的老式吊扇。但它也许是真正的第一见证者,看着这个曾还算说得过去的缸中世界,变得如今这般死气沉沉。缸里仅有的生命现在就躺在那丛海马一样的珊瑚礁旁,鳃盖呈现着最后一次翕张的状态,水面也异常平静,连作装饰的金鱼草都停止有一搭没一搭的摇曳。它以一种诡异的姿态沉寂在了池底。 我打开鱼缸最下层的塑料阀门,夹杂青苔的水流干涸在卫生间的洗手池,池底留下一层粘腻的残渣。味道确实很不好闻,潮湿的、乏闷的,一股独属于海洋生物的腥气儿。 明明在我与银水鱼相遇那天,我感受到的,是一阵盐水的清爽,凉爽的冷气砸在苹果肌上夹杂着咸咸的温柔。我当时在新山的花鸟市场,那里的冷气没有商场里来得用力过猛,吹得人直哆嗦。最外面是成排的,舒展枝叶的鲜花,还有笼里叽叽喳喳的鸟儿,即使被限在一方天地,依然显露出城里难寻的生命气息。一直到水族区才突然大变了样,头顶的排吊灯不要钱似的24小时照射,青红色荡出暗芒的涟漪,交相辉映下并不纯粹,糅杂出吊诡的靛蓝。晒在人身上,活像歌舞厅里的迪斯科球。我知灯的作用,不过是利用蓝色掩盖鱼的真实色泽,使其看起来更加鲜亮,往往与在实际灯光下呈现出的色泽大相径庭。 把宠物从这里带走是件很容易的事,但饲养一只宠物好不容易。要以岁月为筹码,倾注大量的心血与虔诚,而这一切的根基唯有爱,唯有一份甘愿为另一生命俯首的赤诚。我渴望与某个小生命缔结羁绊,可又不愿以繁复琐碎的照料为代价。 于是我决定饲养一只鱼,一只很容易养活的银水鱼。 这种鱼喜欢阳光,厌恶浑浊的水质,却胜在性情温和,不喜群居。只要温度适宜,不会过寒,便可以活得很好,赤道国家二三十多度的天正好合适。于是这个世界上有了这样一条银水鱼,从江海中被带到花鸟市场,又被我从花鸟市场带回了小屋里。有时我会拿着剪刀,一刀一刀分割开蒸熟后殷红透粉的虾肉,丢入水中。银水鱼马上抖动着银白色鱼尾,飘逸鱼鳍游过我眼前,留下抹转瞬即逝的虹。然后用它不够包容的嘴巴,把星点儿大的虾肉吞噬进腹腔,即便鱼店里最廉价的鱼饲料也能让它欢舞。 我真的开始养育一条渺小的生命了,我想。当时我盯着它鱼嘴翕动咀嚼饵料的样子,我才后知后觉地透彻理解,我复杂斑驳的掌纹里开始潜藏着一个脆弱的生命。 而我发现我的银水鱼丧失生命体征时,正是它被我掌控生死忧乐的第243天。鱼的生命太微不足道,可与猫狗常见的家庭宠物来讲,它活得会更绵长。科普书上说体长超过3米的鱼类预计最长可活400年整。鱼脱离水的前半分钟,搁浅带来的缺氧与渐进的窒息感致使强烈的求生欲,鱼尾就会上下扑腾,翻动着自己渺小的身躯。再默数一分钟,生命体征便会慢慢消失,翻露出一片嫩白的鱼肚。这是我无意间在自媒体平台刷到过的,稍许残忍又直白的生命消逝的过程。此刻的我有种庆幸,至少,我的银水鱼不是这么死的,我没亲眼目睹它一口一口往外吐出几泡水,就像婴儿因食物的回流而痛苦得吐出早已咽下的奶水。我想我大抵不会为它难过太久,短暂的情绪上涌会随着多巴胺下降很快散去。可那天我感觉到闷热难挨,仰起头想要更加卖力地呼吸。就连母亲打包回街角处那家从小吃到大的档口里的菜,我也只吃了小半碗菜豆煎蛋和米饭。 我的脑海不断浮现出银水鱼的眼睛,不是我发现它死去的时候,而是在我把水排干后,晶莹的水平线缓缓下沉,露出一泊银色的流光好似淋了凄朦朦的雨。我用手指轻轻夹起它僵硬的身体,那一刻,我的眼睛和它的眼睛离得那么近,让我能清晰地看到每一处细节。早在选鱼时,母亲就说养观赏鱼要挑眼睛亮的,这种鱼最新鲜,刚被打捞上来。这确实是我从未设想过的角度,所以在去花鸟市场之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以确保我能选中一只健康完整的鱼。观察鱼的外观,是否沾染青苔色的水霉,以及发光的鳞片有没有牢固地粘黏在鱼的身上。 最后我无疑挑选了一条眼睛最亮的鱼。 即使在第243天,在我的银水鱼失去生命体征后,它的眼睛也依旧明亮。于是我又拉近了一点距离,开始盯着银水鱼死去的虹膜。真的亮,是海崖边的夕阳向下坠落时,未被调和过的澄明。兴许我不怎么见过大江大海的鱼,或者说我见它时,都在一个狭小水缸中。它只是鼓起规则状的瞳孔,了无生气。所以我喜欢猜,我的银水鱼都看过什么,眼睛才这样亮。或许它在水浪蹁跹的入海口见过真正的海马,或许在浅水滩里见过盛开在珊瑚岸边的鲜花,又或者水天一线处,见过冉冉升起的朝阳。我无法肯定这个答案,也没有人能肯定这个答案,因为过去它能自由地游向任意一处。即使我和它隔着一道玻璃相见,它也无法开口向我讲述,不是因为言语,而是因为忘却。 就像那句俗套的话:“鱼的记忆只有7秒。”7秒,光可以从水面映射到水底,气泡可以从腮边鼓胀到撑破。鱼可以从水缸的一头划向另一头,做许多个毫无意义的浔游,却不足以让我的银水鱼记住我。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但我想生命的改变也许能突破记忆的限制,于是那天我将它捧在手心。 “你记不住我的名字,甚至不清楚我昨天是否来过,投喂了你多少次,把我的脑袋凑到鱼缸的玻璃壁前和你对视了几秒。你知道吗?昨天的阳光很明媚,是个让人忍不住驻足的艳阳天,阳光照映下的水温正合适,像被长辈拿出去曝晒的空调被,有一种暖乎乎的太阳味。” 台湾歌手陈绮贞在一首歌〈鱼〉写道:曾经狂奔,舞蹈,贪婪地说话。尚年幼的我第一次理解“豢养”一词,无论外界给予怎样的痛苦与限制,同时赠与你遗忘的权利,7秒过后便是一场全新的挣扎。 近来,我总是做光怪陆离的梦。一个澄明柔软的水蓝色星球,万事万物由轻飘飘的泡沫构筑。天空之上有一片汪洋,鱼在水里肆意畅游,从此不再供人欣赏。它可以记住,可以欣赏,它可以游向任何地方。一般上人无法还原自己的梦境,醒来后清晰的感觉悄悄消逝流淌,可我竟意识到自己在梦什么,从几点开始梦,这种梦在理论上称为清醒梦(Lucid dream),其实我不常有这样幸福的想像力,旖旎的幻觉,我总是脑后方粘上枕头就闭眼到天明,我对世界的触角正在慢慢往回缩,不再轻易为一朵云的形状心动,不再是漏交一次功课就恐慌天要塌了的年纪。一只饮水鱼的底色是紫、粉,亦或是天蓝色,而我无暇顾及,一切都在慢慢的失温,像一出毫无赏点的黑白默剧,是否,人越长大,越会忽视存在的价值?而我只想有精力过完今天,并有富余的气力过好第三、第四天。 银水鱼出现在我梦中,正是它离开的第七年。所以有可能吗?我的梦会是我不知晓的,所谓鱼的世界吗?我在意识沉默后获得片刻的喘息,就像步履匆匆的旅人回到家里去。 又或许,那是我身体里,它们唯一的自由地。7年,亦或许更久,这片自由地终究会只剩下几个词语。 “海马,鲜花,银水鱼,朝霞,我。” 相关文章: 徐海韵/打架鱼 张温怡/我还是孩子的时候 张丝蕙/星星泡饭
2星期前
当代作曲家菲利普.葛拉斯(Philip Glass)曾为经典纪录片《机械生活》(Koyaanisqatsi)配乐,日后也成了他的经典之一,Koyaanisqatsi是美洲印第安霍皮族用语,意谓“失衡”,自然界与人间因为机械介入,好处是多快好省,流弊就是原有平衡破坏,从此地坼天崩,需要人为去修补裂缝,但犹如诗人歌手李欧纳.柯翰(Leonard Cohen)说“万物皆有裂缝,那是光照进来的契机”,失衡时刻,正是寻觅光源的转机,能否化危为安,也仅仅在一念之间而已。 现实人生里,问题永远没完没了,如同电玩游戏打地鼠一般,你这一头打下去,另一头又再冒出来,而且随着你解决的能力越强,冒出来的问题更多,关键在于问对问题,当工作与生活失衡时,别问“该怎么办?”,而应该直指核心,问“我的哪一部分正在因这事而困扰?”,如果问“怎么办”,已经落入了“外在有问题必须处理”的信念中,而信念只是信念,可以在一念之间转换。 光源在哪里?是从上一个问题里,开始转入内在。就像在暴风圈里,永远存在着不动的暴风眼,一旦看见纷扰部分,就要接着问:“是谁看见这一切?谁在察觉到这些内在的纷纷扰扰?”这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答案。因为看见纷扰的事实,意味着你不是它。看见事物的过程,需要主客关系,主体是“见证者”,因为它看见发生的事物,而客体则是正在看到的事物,此处特指这些内在纷扰,维持着“客观觉察内在有问题”,远比迷失在外在状况,更有选择权。能回归到光源,这一见证者意识,就是改变原有参考架构的开始。 众所周知,在焦虑、迷惘、愤怒或恐惧时,常常是不能妥善处理、面对问题,必须处理的第一项问题,其实是自己的反应。除非先承认那些纷扰影响自己,否则无从解决外在任何问题。解决纷扰内在,永远都是先寻觅光源,而不是被眼前的乱纷纷的影子蒙蔽,此处特指各类情绪、问题或事件。 我们常被原有解决问题的参考架构绑架了,只想急冲冲找出让这一切纷扰发生的凶手,如果归咎于外在人事物,会让自己觉得好过一些。但偏偏在纷扰的影子舞动时,更应该做的事,反而是立即坐回自己的机舱驾座,当下察觉影子背后的光源,这就是意识切换,要从外部解决,切换到内部处理的过程。并不容易,但也没那么困难,重点在能否意识到你是见证者,而不是随着问题的影子狂转。 平衡存在于一体中,不偏不倚谓之中,这中道不是人为的去操弄或完成,而是在纷扰中指认出来,然而指认出来只是第一步而已,毕竟指认出来的动作,已经隐含着你和一体是分离的,仍然不在完全的一体至衡里。但是仅仅踏出这一步,对大部分人都是困难的,因为陷入纷扰流沙里,越是挣扎,越是只能往下掉。 有句老话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能不去扰动流沙,才能找到出逃的途径。能在瞬间辨认出光源,才是解决纷扰的终极道路。沿着熟练的辨认,进而深化,最后成为骨肉血髓,成了浑然不觉的本能反应,才是叩问一体至衡的门径。所谓“有路可通往真理,但真理并不在路的尽头”,家舍即途中,途中即家舍,往往才是路上风光,而不是汲汲营营的奔波前去,最后在纷扰的流沙里灭顶。 相关文章: 密严/无定向风的呢喃 密严/听见石头开花的声音 密嚴/撞向時間牆壁
2星期前
抵达拉萨时,他已在停车场守候多时,一见面,他就朝着我裂口笑着,呲着一口健康的牙齿,在高原上超强的紫外线下发亮。 大叔就坐在这,说着,他让我上了副驾驶座。大叔年纪大,坐好。他的举止言行,一开始就让我感觉心暖。 留着山羊胡子、口音浓重、不知内地原籍哪里的导游一再提醒:别老跟师傅谈天,他要集中精神驾车!相处6天,我始终不知道他姓什名谁,这位导游。 边巴硕壮、魁梧,阳光、帅气,是妥妥的干巴汉子。当起旅行社司机,是疫情之后。2022年之前,藏区没有一宗病例,但一经全面开放,外来的人涌了进来,疫情严峻,同年10月到次年3月,西藏实行封城封区的措施。他之前驾着大货车,青海、四川、西藏、云南去了个遍。疫情期间闲在家后才惊觉,十多年来劳顿在外,忽略了家庭,就毅然改了生活的跑道。儿子13岁、上了中学。就在年初,又添了个女儿,太太辞去工作,在家里照顾一家老小。他的弟弟与妹妹,都是中学教员,只有他不爱学习,自小辍学。从文成公主剧场出来得抄一段黑呼呼的近路往车子走时,边巴细心地牵着我的手:大叔多大年纪了?啊,是吗?那我该叫您一声爷爷!说着,他就立刻改了口。他今年虚岁33,父母1973年生。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我们藏族人对长辈都十分尊敬、孝顺,但一旦他们走了,在世的也就割断了与他们的所有关系,他们生前的东西,甚至照片也不留了,也不该再有任何牵挂。 每天早餐时间,边巴都会出现在酒店的餐厅里,看到我就走前来。有一次,还带着我不小心落在车上的手机。他吃得极少,一碗面,一碗酥油茶。那带咸味的藏族热饮,我无数次尝过,百般抗拒,但一接过边巴双手特地为我端来的茶时,还是一口气喝个精光。现磨咖啡,搁了鲜奶,我也给他递上一杯。他尝了一口,皱了皱眉头,也很快就喝完。糌粑还留着给捏在手掌中的指印,他说是黑青稞粉和着牦牛奶。他掌心托着两枚递了来,我都吃了。在亚青寺,常备的一款小食,制作粗糙,一大片一大片地给烘烤后,要吃多少就掰多少,酥酥脆脆的,满满奶油香。 旅店周边的大小超市与那一区最大的菜市,我都找遍了,就是没把青稞粉找着,都说得去藏族区。八廓古城区,藏族人与古老的藏式房屋无处不见,只见麦当劳、星巴克、必胜客等国际品牌充斥其间,也见牦牛奶牦牛肉,就是没青稞粉! 当我们参观了基扎寺,边巴把我拉开,来到一个尽是当地人卖日常用品与食品的区域,这里没有所谓的城市规划,是一般游客不会涉足的地方。低低的屋檐,各种灰砖灰瓦的单层古老小店,看似杂乱、热闹,穿梭街道的都是穿戴藏族服饰的人们,氛围异常松弛。迎面走来一位老爷子,一手提着鸟笼,一边唱着歌,把鸟笼往街边的树山上一挂,就钻入一家茶店,背影消失在五颜六色的帘子内;年轻妈妈的推车里,躺着小男娃,红扑扑的脸蛋,睁着乌溜溜的眼睛朝着我看了许久。店里走出一个汉族小姑娘,随即把小娃抱起,亲了又亲,接着就不问许可地把娃抱开,年轻妈妈说了句什么,笑着走开了。 角头小店面的磨坊,罩在布帐里的古老石磨在转动,整个空间弥漫着一股炒煮的五谷香。边巴开始参谋,粗的?细的?店里的藏族老奶奶随即递上4包一斤重的生青稞片,一包两斤重的白青稞粗粉,还有一布袋5斤装的黑青稞粉!边巴一串藏语向她输出,只见她笑容满面。边巴说,店里的老奶奶问他,外国人也来买青稞粉吗? 另一家小店,前台朝外摆着黄澄澄的一大坨牦牛奶油,论斤两散购,仅用塑胶袋一裹,边巴建议把奶油连同塑胶袋一起塞进有盖的罐子里,方便携带。我们找遍了,还真的没找着这么一个适合的容器。奶渣是牦牛奶取出奶脂后晒干的副产品,也因为散卖,看来不卫生,也没买成。 回到已预约、装潢简单、洋溢着藏族文化特色的茶餐室里,4个藏族汉子,靠大门边的一张长方形桌子面对面坐着,一边高谈阔论,一边用筷子吃着盛在搪瓷碗里的面条,也喝喝另一只手拿着的一塑胶瓶子,液体呈黄色,看似浑浊的青稞酒。看我抱着6公斤的干粮归队,导游一见,不敢置信地说:青稞粉?边巴只一味微笑,不语。边巴与我一开始就以青稞粉、奶渣、奶油打开话题,再从大昭寺所见的双修佛像、米勒日巴,巴松措湖中岛上供奉的莲花生大师与其咒语、古寺庙前从苯教时期就遗留一对露出性器官的男女木雕像,我们没完没了地相互交流,常让导游无处置喙。这一次,导游问我不再考虑他推荐的藏红花吗?他从挎包里掏出装满小红丝的瓶子,说这东西若从不明来处买了,肯定受骗。国内外旅客老远来了,大都买了回去,难得!藏医看不看?是官方认可的机构,医术高超,也能诊断潜在病情,精准得很!就填个表格预约呗。 扎基寺是中国唯一供奉财神奶扎基拉姆的所在。一开始,大家纯粹为祈福而来。经商的人来了,发现自己的生意因而兴隆,香火也更为鼎盛。边巴感叹赚钱难。在西藏,物资大都靠内地供应,物价国内最高。他日入人民币300,即便西藏旅游业一直兴盛,冬季也有收入,日子还是过得紧巴巴的。他买了盛在保温瓶里的酥油,给一盏盏供奉着的酥油灯续上。财神奶好酒,供奉的白酒自然少不了,还有哈达。求求财神奶显显灵。 启程登顶4988米的高处俯瞰与蓝天共一色的羊卓雍错中途,横跨雅鲁藏布江的大桥时,桥的另一端是车子曲线往高处攀登的起点,岩壁是难计其数的梯形画。未经我开口,边巴就指了桥边聚集的一群人,看似正进行着某种宗教仪式,他说:水葬!借助在世亲属所画的天梯,往生者告别了皮囊,灵魂即回归极乐。 在青藏高原前往亚青寺曾途经天葬场,秃鹫在空中盘旋,无疑是在勘察地面动静,见了令人心里发毛。水葬似乎显得比天葬干脆利落,当尸骨割块后混和糌粑,在诵经声中投入河流、喂了神鱼,葬台上经清洗大抵不留臭味,也不会在地面遗留任何残余。藏族不吃鱼,雅鲁藏布江以及其中的各支流所养肥的,也就让下游的印度人与孟加拉人分享去。发源自喜马拉雅山北麓冰川、汇入西藏各支流的同一条河,最终往南流去,到了印度,孟加拉境内也有了别的名字,再注入恒河,流入孟加拉湾、印度洋。 看着许多经幡、哈达等物新旧交叠遗留现场,即便当时机会难得,可以亲睹各种工具如刀、斧、锤子如何一一派上用场,水葬礼的全部过程,我恐怕还没有胆量面对。 与绝大部分的藏民一样,边巴没有姓氏,那是当年只有贵族才有的特权,姓氏也沿用到今天。边巴有个祖辈亲属,今年89岁了,经历过生不如死那些漫长悠久的年月。新中国废除农奴制度后,藏族的穷困人家才不再被剥削、压榨。谈到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导游耳尖听见了,原说那是他们被禁不谈的话题,自己却先忍不住补充:他要求太多,最终协议没达成,回不来了。他还真的想与从前极少数的贵族一样,坐享其成吗?西藏自治逾60年,有利于民的各种基建遍布各区域。一旦雅鲁藏布江水坝全面完工,将有更多的开发接踵而至。他当年出走,不就是企图借助外国势力夺回他所谓的My country吗?他信誓旦旦要转世到自由世界去!世界千疮百孔,何来的完美?何来的自由? 雅鲁藏布江不见潮汐,水是单向往前奔流的,从不回头。 我们现在人人平等,我虽然年轻,亲眼见证的难道还少吗?人民也富裕了,也都不要回到解放以前的西藏了。边巴说。 往返拉萨与各处景区,往返林芝拉萨的国道上,沿途盛开的油菜花,在阳光照耀下,遍地金黄。雅鲁藏布江的支流巴洋河,无休无止奔流着,因为处于冬眠状态的时间长,河里的鱼长得特别慢,我们藏族一家人若吃上一顿鱼,要杀多少生命?不比杀一头牦牛,已经足够吃上三几个月。冬天再冷,巴洋河水流湍急,只有靠两岸的部分会结冰。大峡谷、巴洋河流域都是原生态保护区。沿着河流,离地面搭建的桥两向舒着,这需要多大的财力人力完成?一路上所见的藏族村庄,一栋栋屋子各具特色。小时候,父母出外打工,边巴与弟弟妹妹跟着爷爷奶奶,留守在农村,住的就是这种屋子。路上常见自由放牧的牦牛、羊,还有给驯化了的野猪、藏香猪,肉质堪称全国第一,人民币百多块钱一斤,不是每个人都消费得起。在林芝吃的那顿午饭,爷爷尝过了,是不是好好吃?哪来的一只猴子,体积大,堵在路中央,盘桓片刻,见车子驾近,机灵地闪开:藏猕猴!前方开满的蓝色花,薰衣草,香气袭人! 车子穿过一个个隧道,每到一个高海拔的地带,边巴总一再给我递来车里常备的氧气罐。我都没用上。一盒几个小瓶装的葡萄糖水饮料,我原物奉还。爷爷身体好啊! 因为路况不一,车速受限,车上安置的有关系统会一再提醒。每当这种情况出现,边巴都会迅速地瞄我一眼,每一次都让我看个正着,四目交集的刹那间,他忙不迭地闪开,让我忍俊不禁。 每一次开车启动引擎后,他都会侧过身子说:爷爷系上安全带,坐好了。Let’s go! 当边巴把我们送到拉萨机场,帮忙卸下所有行李,便从怀里掏出一个塑胶瓶,塞在我手里:牦牛奶渣,石磨的。爷爷说是脱脂奶粉,快快收下!记得一定要再来。 我把太阳镜给了他。 好呀,我给老丈人,他挖冬虫草,正缺这个。 车子不能停靠太久,导游又催得紧,他挥了挥手,走了。 回到古晋,我给边巴发了短信报平安,他也随即回应:奶渣好吃,我再给爷爷寄过去。还有青稞片、青稞粉! 林芝县的波密是边巴的家乡,那是青藏高原盛产质量最好青稞的地方。 后会有期,我说,只要时间、健康允许。 相关文章: 梁放/那一年的霍乱 梁放/砂拉卓的Lim先
3星期前
香港诗人廖伟棠曾说:我们不一定要写诗,但我们可以成为心中有诗、发现诗意的人。的确,文学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高尚不可攀的,尤其是现代诗,人们在这些有点像歌词有点像唐诗宋词的诗行里,看到的只有胡乱的分行和零碎的意思。对学者而言,文学作品是一道道等待评分的美食佳肴,他们会仔细观察厨师的手艺、配料的多元、味道的层次等,但对一般人而言,文学作品或许只是闲来打发时间的小品。 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马大中文系、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以及马来西亚中学教师联谊会联办了“华文教科书上的马华文学”系列活动。当时,这是一个新尝试,通过学者和马华作家带领大家解读和赏析中学课本里的马华文学作品,让大家了解文学作品的手法、涵义和内容。这就像是一个品酒师,通过他的经验和专业,告诉你如何去分辨、仔细品尝各类红酒的不同,别老是一杯干了,浪费了佳酿。 文学不只在书里 阅读可以有许多层次,有些作品适合快速阅读,容易消化,譬如报章上的专栏或言论;有些可以慢慢仔细读,像金庸的长篇武侠小说;有些文章需要去反复思考和推敲,才能窥见其中奥妙,它里面包含着批判、讽刺或阐述一些界限模糊的事件,而这一类的文章大多数是文学作品。通过小说情节和人物,我们可以窥见某个旧时代的生活、社会的形态以及不同阶层人物所展现的各种面貌。通过散文,我们看到不同时代的记忆和观点。通过新诗,我们能够解读出诗人留下的密码,了解到某些被约束、局限或不自由生活的状况。 和文学有关的作品种类繁多,除了文学作品,歌词、书法、艺术创作、电影、音乐等,都是可以汲取文学养分的“读物”。香港词神林夕被视为文字的炼金师,也是通过阅读古典和现代文学汲取文学养分的,虽然最后选择了流行文化(歌词),像是脱离了纯文学,但他写了很多好歌词,也算是创立了一个高维度的文字创作典范。台湾的现代舞团云门舞集创办人林怀民以诗入舞,创新和改变了以传统文化为主导的现代舞风格,让文学和舞蹈结合成视觉与听觉的冲击,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不同领域混入文学元素,让观众或读者感受文学的各种面貌,让21世纪的文学不再单纯停留在纸本上。 文学的奥秘在于领悟,作者利用想像力把他想要表达的意思隐藏在文字中,而读者则通过阅读的契机,从各种角度去解读和理解其中的奥秘,窥看千百年前的历史、社会、文化、人性等问题,这就是阅读的乐趣。阅读不限于课业,不限于报章,也不限于网络多媒体的各种形式演绎,阅读可以是生活的观察、思想的体会、心灵的领悟等等,阅读不局限于自己以外的对象,与自己对话,也算一部分,汲取过去的经验,慢慢成长。 2025年12月,作协再度和多个单位联手主办马华文学鉴赏班,5年的沉淀不会让一篇好的文本变淡,就像曾翎龙的散文〈丼〉,无论读多少遍,那尾已经被他形象化隐藏在“丼”字里的生鱼依然鲜活如昔。文学不难,需要的是解读的方法。喜欢文学不一定得成为作家,借用廖伟棠老师的话,只要成为一个心中有文学、懂得文学的人,生命或许会活得更有价值、更自在一些。
3星期前
01 阉割 一天发现母亲在用新鲜芦荟的汁液涂双手。想起小时候爷爷也常採芦荟回来,鼓励我与堂姐使用“天然护肤品”。搔痒冒痘的经历使我明白,未经处理的植物内或许含有刺激物质,相较于市面上稳定的产品更得谨慎使用。不过想来结局应是不快,我索性把话咽回肚里。 过了几天,她忽然主动询问我周六是否有空。“你直接说有什么事就好。”“你爸爸叫你带我去诊所,我皮肤敏感好几天了。”首当其冲的父亲名号已奠定了命令的性质,我自始至终没抬起过的头继续低着、沉默地看手机。她又接着诉苦,决堤的苦水像是将我强行冲回娘胎里、注满子宫、包裹我所能接触到的每一寸缝隙。 父母亲的声音太大容易把孩子震成聋哑人。聋哑人的语言障碍可能不是天生的,先聋后哑的情况通常源于听力障碍阻碍了语言发展。意识到自己聋了,是再也听不见抱怨,只感知到窒息将我们隔绝那刻。 “你要去的那家诊所周六休息。”母亲听完,神情突然软下。“不如你帮我上网查查,有没有其他偏方?”“不如我带你到药剂行看看吧。”接下来几天,声声叹息催长至摔到我面前的碗。我习以为常地沉默,听见母亲谄媚地对父亲说:“这种好药,药剂行可没有!” 好像忽然恢复了听力。听见她拉长的尾调,似乎在为丈夫这几日的责骂谱写和声。 02 标本物语 从小,母亲就不曾帮忙打扮过我,原因是她自己也不擅长打扮。她一直留着短发,微微的自然卷像八、九〇年代的摩登波浪。对此形象,她个人尤其不满意、常抱怨自己的品位。由我自己全权负责的形象体现了每个阶段的特色。厚厚的刘海一直遮挡视线,整个青春期都鼓不起勇气将它束起。直至光阴将其自然熟成家常便饭。 小时候最爱看的动画片是樱桃小丸子,至今也依旧保留。主角小丸子作为一个不具有超能力、不会飞、没有守护精灵的普通角色,会发生糗事、任性哭闹、忘记做功课,颓废一整个暑假。与一众普通人别无二致的现实,仿佛电视播放的就是自己的人生。 从剧情中可以得见形成经济发展史的个体缩影——昭和年代的本真生活样貌与眼前二手店里陈列的退流行衣物交叠在一起。一些旧色调、碎花瓣是母亲喜欢的。儿时翻她从娘家带来的行李箱,暖色调的土棕皮革同它装着的碎花洋布是如今市场上的稀客。母亲只说过一次,要找个合适的时间去订做衣服。过了那么久,那层皮革等得都盖上了厚灰尘。那些花样,好像在时尚审美的风向标前迷了路。俯瞰昭和时期的全貌,在经济上行的朝气里哭泣的人也数以万计。记得小丸子曾因为吃不到一顿寿司掉眼泪。时至今日,眼泪显然褪去流行的趋势;一并参照快时尚的换季折扣区的定价,价格砍半。定价的规律五花八门,我更好奇这其中的运行路径,比如旧衣物换了名称升涨成了古着;女人冠上夫姓就转变为太太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让我们的生活如此跳脱、割裂? 走在快时尚品牌店与二手店之间的天桥,仿佛进入串联过去的时光机。人声鼎沸过渡到无人问津仅需短短几步路就走完了几代过去。我个人认为快时尚的“快”是催促人的语助词。论价格来讲,不断替换流行的花样就将近百元一件单品、附带因替换速度而被忽略的材质,显然是相对奢侈的时尚快餐;并非人人都消受得起。脚步慢的人在声声催促之下乱了阵脚、迷失方向;在一致快速向上的氛围里,做被动挣扎的异类。耳机里讲着播客,内容是时尚产业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数据。意识到光鲜亮丽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认知,现实的介入将氛围驱走、高清画质聚焦的环保意识刺眼得残忍。只是我并不认为褪色的衣物拾起了完全的正义。母亲偶尔会做出很倒胃口的饭菜,显然是为了跟上潮流的母亲形象——像一个朴素的、能干的女人。她的洋布依旧是崭新的珍藏品,穿在身上的是相同几件旧衣。 我常抱着叛逆心理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穿着反流行的新衣裳,又有所顾忌地选择相对安全的单品。精打细算地经营着不重样的打扮;像低迷的经济与催促摆脱它的声音同频较劲,同时陷入物欲通货膨胀的困局。风格定义作为时尚领域的范畴之一,在自我构建的过程当中充当了一部分地基建材。纵观由此构建起的个人发展史卷入大环境推动的滚滚车轮当中、有血有肉的生活风干成了标本,附带难以承受之轻。 直到耳边响起新一季的主题曲,才发现自己看了太久的电视。鼻梁上捎带的重量,仿佛是在提醒我——框中播放的一切都只是剧情变更;摘下以后,现实就是模糊的、普通人的故事罢了。 相关文章: 郑睿婷/离家二则 郑睿婷/别扭 【新秀个人特辑 03】郑睿婷/上山
3星期前
过去写作时,记得老师曾说过:文人手不离笔墨,武士手不离刀剑。熄火多年、想要东山再起的作者,若真以“磨剑十年,一鸣惊人”自许,多半只是枉然。 老师还说,写字总要天天动笔,不必拘于日记一格。如今科技方便,随手往网上一丢,也算记录。有些话,便任由天下皆知;若不欲外人旁观,锁给十几个亲友,也就够了。反正你真要写下去,总得找个出口,哪怕只是关起门来自言自语。 这方面,我还算有些师承,三不五时,就爱胡乱敲些东西,像是给生活打一针“维持剂”,免得把生气都熄掉——当然,老师可没我这般胡闹。但说到恒温,却又不能成天都搬出历史考证,或长篇抒情。友人笑我:写历史文献,日子长了要折寿;写抒情文学,心思多了要伤神。我听完想了想,这若都写,岂不是要既伤身又伤心?世上哪有这般赔本的生意。 于是,便想到了随笔。这门体裁,世人说是“随意随事的散文”。鲁迅的杂文,多半也可算作随笔,像是《热风》或《华盖集》,都是我案头常见的书籍。然而,当年的我总觉得,这东西不过是笔墨游戏,随手拈来,不值一哂。可一动笔,方知不易。 在我看来,写随笔要过几道关卡:既要行云流水,又能小中见大,更须逻辑紧密,还得不失趣味。当然,这也不过是一己之见与期许,自己多半也做不到。 所谓行云流水,重在文字浅显易懂,却不能流于庸俗。能平白道来,仍见筋骨,这才是真正的行云流水。若引经据典过多,反倒成了屏障,生出“隔”。隔,就是晦涩。写给读者看,却叫人看不懂,那不如写在废纸上。 再说小中见大。随笔篇幅有限,不能四面出击;可有限不等于无。既写不了千头万绪,那就集中火力,让一个小角落折射出大世界。鸡毛蒜皮,能点出人情冷暖;一粥一饭,也能照见世态炎凉。若真想铺开十万八千字,把所有线索都揽尽,那还是改行去写专著。 至于逻辑,便如文章的筋骨,不外露,却支撑着全身。若无起承转合的逻辑,只怕读者三行后便要失足。许多所谓“随笔”,动笔时以为是云游四方,其实走得歪了,不是撞墙,便是打转。作者不察,一味“随意”,最终连自己都找不着出路。若安排得当,步步相扣,即使闲聊,读者也能在不觉间,循着一条看不见的路,一直走到文末。 最后不得不提有趣。有趣这东西,像开水里的几片柠檬,不是为了止渴,只是添一点清新。放了,自有滋味;不放,也照喝不误。若说无趣,文章便废了,这话未免太狠,也太急。真照此理去写,随笔便成了柠檬水,读者不笑,作者先慌了。然而,这只是我的审美偏好。对我而言,若能添些趣味,就比白开水多了几分活泼。 和自己过招的文字 当然,随笔写得太勤,也容易沦为流水账。日日一篇,篇篇无神采,久而久之,行云不复流转,只剩一摊死水。此病唯有凭日后删削,反复熬炼,使冗语澄成骨汤,方能见其真味。 写到这里,我才懂:随笔之难,难在“随”而不散,“笔”而能透。随得太随,变成了废话;笔得太笔,又成了八股。两者之间,如走钢索,稍一疏忽便跌下去。 于我而言,写随笔,不过是和自己过招。输赢不打紧,重在笔下还有生气,心里还有温度。若真能如此,那么我每日胡乱的几句,虽不过残笔剩墨,也还能撑起个样子,不至于彻底荒废。不过这些话,也只是自家念叨,听过就算,毋庸太认真。 然而,精品自是可遇不可求,我若真有本事日日出精品,那早该躺进文学史了。如今的我,其实也只能在日常里切磨,写得不好,算是枉费笔墨;写得好,不过聊作自解。无论如何,总比虚掷光阴来得好。这样想来,虽不足以自矜,却也还能对得起当年老师的一句叮咛。
4星期前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洪爱珠笔下的老派少女,明明才二十来岁,却对同龄人所谓的“古董”情有独钟。好比挂在颈部的玉坠观音,人家都说我还年轻为什么戴那么老气的饰品,而我确实曾经因为他人的闲言闲语屡次将其塞进衣服,仿佛它见不得光。 小时候与菩萨有缘,《三世书》说我上辈子是闽南女神庙的抄经素女,日日超度亡魂,不图功德。这辈子,我与观音的因缘起于佛寺结缘物品——《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唱诵光碟。那时的我只有六、七岁,日日盼着小阿姨下班后播经,我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听经,越听越喜欢,便把心经背起来。大人都说经文很难背,可我不觉得是一件难事,因为每个汉译文字都像脑海缺失的拼图,轻轻一按,脑海里的故事就完整了。 我家拜佛、拜神也拜祖先。哥哥姐姐都是观音菩萨的契子契女,我原不见得与观世音菩萨有多深厚的缘分。妈妈常说哥哥姐姐小时候多事,她和爸爸跑遍了中西医都无法根治他们的病况。无奈之下,他们转而借助信仰的力量,想为孩子做点什么。我和哥哥姐姐年龄相差较远,儿时健康状况也比他们好。不似他俩,我落地以来就像福建话说的“彭彭大”,是全家公认“好饲养”的囡仔。也许因为我太好照顾了,所以爸爸妈妈无需费心为我寻觅神明界的干爹干妈,我就这样长大了。 升小六时,小我5岁的表妹身体过于虚弱,照顾她的妈妈经常为她的健康操心。经舅舅与舅母同意,妈妈决定带表妹到广福宫给观音上契。托表妹的福,我终于在那年的第一个观音诞“顺便”当了观音的干女儿。当时年纪小,我已经记不清上契仪式的细节,只知道师父全程手摇刺耳的铜铃,我记得自己在心里和观世音菩萨说:“观音娘娘,我来当祢的干女儿了,要保佑我UPSR拿5个A。” 是的,12岁的我不缺什么。心无大志的我,只希望以最低门槛考上邻近华中的精英班,纯粹因为不想进入乔治市的中学念下午班,日日通勤与一班精英生比拼成绩。后来,舅母在我考UPSR之前送我玉坠观音,妈妈给我买了一条银项链,好让我戴了进考场。成绩放榜当天,我如愿考到五个A,顺利入读华中精英班。 从那以后,我非常相信观音,仿佛祂就是我的第二个妈妈。学校害怕的时候,贴身的玉坠观音给了我直面畏惧的勇气。中学时期,我的课外活动非常忙碌,我不仅是佛学会主席,还是学长团秘书。由于两边都有我需要兼顾的事情,所以我经常不知道怎么分身,把自己搞得很狼狈。狼狈,却很踏实。 学长需在课间休息时间执勤,老师特别批准我们比一般同学提早5分钟离开课室。然而,看似延长的休息时间扣除10分钟的执勤后,我们的休息节还比一般同学少了5分钟。急促的时刻,我总是害怕自己来不及执勤,往往吞了面包就跑去站岗或巡逻,中学5年堆积而来的画面,至今依然出现于我的梦境,我似乎无法摆脱赶时间的阴霾。若逢初一十五,我那原本只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更是被压缩,因为我要到学校的佛堂供佛,给观音献花献果。 佛堂安奉的观音是观自在菩萨,祂永远露出潇洒自如的姿态,其神态与时间有限又身不由己的我形成非常鲜明的对比。有时,我偷闲坐在拜垫看观自在菩萨,便想起儿时背诵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索性闭上眼快速地在心里默念一遍,就当做自己在初一十五当天也做了一件好事,心情自然畅快许多。 华中的校规是出了名的繁琐。除了发禁、袜子和校裙的长度,我们的学生手册还有长长一串的校规,这个不行、那个不可以。身为学长,我都一一遵守这些规定,唯独犯了不能佩戴饰品这一项。我一直觉得学校有点矛盾,虽然名为佛教中学,却不允许我们佩戴宗教饰品,这对观音不离身的我形成相当大的困扰。我带着明知故犯的心态,坚持不肯拆下玉坠观音,把祂藏在高领校服之内。体育课的时候偶不留神,我的观音不小心和外面的世界打了个招呼,使我尴尬无比。 或许烦恼的不仅是我,校方后来通融让需要佩戴宗教饰品的学生向纪律主任申请,我办理手续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副总学长也交了和我一样的表格。获得纪律主任的批准后,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佩戴玉坠观音上学,直到16岁的时候为爸爸戴孝,殡葬单位负责人要求家眷拆下所有饰品,我才默默地将祂拿下。为爸爸守孝的深夜,我特别不安。爸爸不在,妈妈慌了,哥哥姐姐还没回家,我又少了观音的守护,丧礼对我而言特别难熬。 我记得自己为父亲戴孝前将玉坠观音摆在大伯公神像前,可是当我从殡仪馆回来,却一直找不到祂。原以为自己太累,搞错细节,但是翻遍全家,仍然找不到玉坠观音的去处。家人安慰我,观音带爸爸修行去了,我却不明白为什么连祂也要丢下我。爸爸头七后,妈妈把他剩下的现金分给我和哥哥姐姐,我摸着一小叠的钱,很想用它换爸爸的性命。 我很想爸爸。突然,妈妈提议用爸爸的钱买颗玉坠观音,如此一来,我便能把爸爸戴在身上,谁也没离开谁。妈妈的话打动了失落的我。翌日,妈妈带我去买玉坠观音,一方面代替不翼而飞的观音,一方面延续爸爸遗留的爱。从爸爸离世至今,我身上的玉坠观音不知不觉也戴了快10年。至今,即便我知道祂与我的穿搭违和,但我依然没有拿下。我喜欢把祂藏在衣服内,贴近心脏的位置。 相关文章: 金睿瑜/忌椎骨 金睿瑜/灵车上的父女 金睿瑜/父女专线
1月前
在收到雪虹寄来的《林门郑氏》后,我将它放在桌角上,过了一段日子后才读,像是要冷却一下它的烫。我知道任何跟妈妈有关的字眼都会让我决堤。 我已经预感我会嗅到的相似气味,在去年和雪虹见面意识到她也姓林,这个福建最大的姓氏之一时,就已经嗅到的,热带闷热潮湿,阳光如暴雨一样击打进女性的骨头,使之酸痛肿胀,又只能在夜里静息辗转的痛。像风湿一样,蓄积在膝盖手肘各处关节里,只要一落雨,就开始疼,永远,永远地疼下去。 在开始读《林门郑氏》的那天,我也在读李翊云的《Things in Nature Merely Grow》,这本散文集写于她的第二个儿子过世后。在同名的那篇文章里她写到在孩子走后,她开始照料花园,但是她拒绝赋予花和植物任何比喻或象征性的意义,像人们通常会期待的,通过隐喻的魔力安慰自身。她希望它们仅是它们自己,承认衰败和死亡本身,是一件又一件事实。“Neither my garden nor my writing will solve what is insoluble in my life.”(不论是花园,还是我的写作,都不能解决我生命中那些无法解决的事。) 在读《林门郑氏》的时候,当我不断想到,这不是小说,这是真实的,雪虹失去了她的妈妈,这是真实的,总会一次次被这个冷冷的事实刺到。 死亡,是一件发冷的事实。 因为此前读过雪虹的散文集《别处的月光》,我大概能想见北方,尤其是北京的岁月如何冲刷了大家想像中马华文学粘稠的气质,让她的文字有了冷调和沙砾的质感。但在这冷下面,又涌动着滚汤的岩浆。 当我想像她是如何回忆自己第一次回到出生的医院,也是母亲开始面对死亡的医院,我相信她一定用了很大的力气,让清晰的文字从模糊的泪眼里落下,刻下,留下。 人其实可以很容易将自己纵情于情感的宣泄里,那也很重要,self-confession(自白)可以帮助痛苦中的人度过很多艰难的时刻。但更难的是,慢下来,去看这个痛苦的果实的四周,紧紧包着果核的果肉(甚至是腐烂的),以及它外层的皮。要让自己慢下来,允许自己在其中不得其法,无法动弹。甚至要像把玩一个核桃一样,去感受痛苦冷下来后的纹理。 所以在《林门郑氏》里,她要去看母亲的身体净身仪式的地方,去看墙上挂着“礼字”的木牌,去看那张白布后面的冰箱,其中第二层上面写着“林门郑氏”;去看母亲的记账本,“06.01.2002,学杂费,RM2512;06.01.2002,生活费,RM400;21.02.2002,生活费,RM400。”看见这些事实、细节,就像看着花园里的那些植物,不是也很难能为自己萃取出任何意义,那些可以更好地活下去,更知道怎么去爱的方法论。而是为了重新回到对方生命的“现场”,看见她。这些事实本身,已有千钧之力。 她通过一张张照片走回青年时期班上最高的那个女孩身边;那个在婚后把头发剪得更短的女性身边;那个骄傲地去参加长女的毕业典礼的母亲身边,还有最心碎的一张照片——那个在经历化疗后已经变得不真实的母亲的脸的照片。(近看妈妈的脸,其实是一件恐怖到心碎的事。)好像这个叫做郑锦的女人的一生已经模糊了,混杂了太多不得已和被命运推得走的时刻,在她离开后,被女儿用一张张照片,重新扎回到照片墙上,重新locate(定位)她的位置。 我突然理解几天前,为什么我会为安妮‧埃尔诺的《A Man’s Place》(一个男人的位置)哭。 那天下午我在家对面的西餐厅自习,想把最后几页《A Man’s Place》读完。坦白说,这是读过的8本埃尔诺里我共情最少的一本,也许是因为没有体尝过那种皱巴巴手掌给出的父爱,我抱着只是“finish it”的心情读完。 但不知道为什么读到最后几页的时候,我还是为这个男人的一生落泪。 我看见她的父亲缩成了一块小小的人影,就像《林门郑氏》封面上的那个剪影,到最后,人就是这样一张薄薄的剪影。不论此前这个人的身上载负了怎样让人恨,让人爱的一切,最后,就是这样一张白色的,轮廓模糊,可以被看成任何人,任何他,任何她的剪影。 我看见安妮‧埃尔诺坚持了一本书的“距离”,让这个来自工人阶级,最大的骄傲是女儿走进了他曾经被嘲笑的世界的男人,回到他的“位置”。但还是在最后无法抑制地哭出来,“while I was writing this book, I was also marking papers and sending out model essays because that’s what I’m paid to do. These intellectual games aroused the same feelings in me as luxury, a feeling of unreality, and wanting to cry.”(在我写这本书的期间,我也在批改论文,寄出范文,因为这是我的工作。这些智力游戏让我有一种奢侈的感受,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种让我想哭的冲动。) 因为她必须在距离她最远的世界里写离她最近的人生。 我们这些逃走的女儿和永远在另一处的“郑锦”的距离,已经在彼处又好像仍在此地的距离,通过文字制造了某种理解和救赎的安慰,但又同时深深意识到其间永恒的失落的距离,还有在书写他们的“位置”时,感受到的我们的“位置”的距离。 是这些,让我心碎。一个人的衰败和另一个人的无能为力,无法靠近也无法远去,让我心碎。 我走到咖啡厅外面,因为不断有路人和客人走过,我想着赶紧哭完就进去,可是不知为何我越哭越凶,擦掉眼泪又溢出,像一阵阵袭来的呕吐从身体涌出,无法抑制。我想啊,你的爱,你的恨,都不能抵住这个人终究要消散的事实。 等到这个身体终于哭完了,连绵了几日的大雨也终于停了,我抬头看见鱼尾葵因雨水而饱满的绿,和它被烧焦的鱼尾。树皮在浸湿了雨水后,被撕裂的部分也更加明晰。 回到咖啡厅,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句子是,“I don’t know how to hate with love, and how to love with hate.”因为脆弱和不知如何是好,我又写了一首诗。 第二天一大早,妈妈发微信说想我,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担心我到“那一天”会更难受,让我给他们打个电话。每过一段时间妈妈都要把这些担忧说一遍,每次,也都是以我带着哭腔振振有词的发言,和她看似更理解了我一点的安慰的结束。 挂掉电话后,我回到书桌打开电脑,写完了昨天下午在咖啡店写的那首诗,这样想妈妈的电话打得也很及时。我把诗发给她,收到一个大哭和拥抱的表情,“看了很难过,心疼女儿又难过,不知道说什么了。”妈妈不劝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回复了一个拥抱的表情。 写诗,不能带来救赎,也不会给我带来答案。写到最后我只是把那个问了自己千百遍的问题再问了一遍,更深地叹了一口气。它只是一种陪伴,陪着我再感受一次这些情感,陪我在大树下再大哭一遍。 李翊云在《Things in Nature Merely Grow》里写到她拒绝“grief”这个词,因为在现代文化里它暗示着这是会有终点的一个过程,或早或晚,你会证明自己能够很好地活下去,而身边人也会更少因你的悲痛而尴尬。所以,她说,“I don’t want an end point to my sorrow.”(我不想我的悲伤有终点。) 《林门郑氏》可能于雪虹也是如此吧,即便到“那一天”,恨不会消散,爱也仍在继续。 当我习惯性地往后翻看还剩多少页时,会猛然收回手并感到羞愧,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止是纸,而是我认识的一个人的母亲,活生生的死。她63年的人生(在葬礼上甚至为了吉利被写成“享寿六十八”),都在这260页里,每一页都很重要,对雪虹和她母亲都是。最后一页,最后一天,是对活着的人而言的。 死亡这个事实不会随着这本书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因为它变成了印刷体,变成了一个实体的小书,为写作者带来了一些荣光和安慰后就结束。文字——在用力地陪我们重走一遍这些痛苦后,再告诉你,后面的路你还是要自己继续走。 有一些事,是可以通过书写缓解的,但失去妈妈这件事不是。 林门郑氏,雪虹的妈妈。我想到我的奶奶也姓郑,在多年前妈妈选择离婚,当我坚定地支持并试图开导奶奶时,她站在楼梯上对着楼下的我说,“你不是林家的人,你走。”但她明明也不是,她是郑家的人。理论上,我才是。 我想过去掉林姓,以此反抗父姓制,但我太喜欢林这个姓氏,它本来只是关乎绿意和生命的。这个美丽又沉重的姓,像榕树的树根细蛇一样盘住树干,往周围的土地抓伸,你会感到窒息,也会感叹它恐怖的生命力,你会想要剪断这些粗壮的须根,或者反过来绞杀它,但很快会发现它们早已紧紧缠绕在一起,连同你最深的爱,和最深的恨。 我久违地忆起年少时读木心的一句话,那时候只觉得美,“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相关文章: 【特辑:书房与镇山宝】林雪虹/无厝有草仔花 母女俩在逃离与守候之间 【马华独立国】叶福炎 / 她的名字是郑锦
1月前
向来不关心艺文界纷争。平凡读者如我,往来皆白丁,不识艺文界熠熠明星,由于缺乏私人情谊,不论谁与谁的笔战,我通常只是看热闹的路人甲,可看可不看。然而假使笔战过程精采有趣,瞧瞧倒是无妨。表达理应是文化人的专业,通常吵架会使出毕生功力,以求胜出,酸人骂人不带脏字是基本要求,再如何尖酸刻薄都不过分。我很主观的偏见,假使文化人骂人缺乏创意、不好笑,恐怕其作品再好也有限。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非常鄙夷英国女作家珍‧奥斯汀,曾说图书馆若收藏珍‧奥斯汀的作品,就算不上是第一流的图书馆。我喜欢珍‧奥斯汀,觉得马克‧吐温的说法很好笑。珍‧奥斯汀作品的主题几乎都是爱情、婚姻,被男作家嫌弃格局小并不奇怪,然而格局小也可以是好作品。 关于之前本地某件文化人纷争,我不明细节,也不想知道。只觉得很闲吧,芝麻大的小事前后纠缠好久,明明金额又不大,居然还闹上新闻。或者本地国泰民安,没有更严重的议题值得报导。 偶然发现某个局外人,在社交媒体议论此事,笔风一转盛赞笔战之一的某文,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刻薄到有创意之类。原本想说这句出自张爱玲的《花凋》,但与对方并非脸友,也就算了。后来见到其他脸友留言提醒,可见张爱玲读者众多,记得《花凋》的不在少数。 我不禁感叹,张爱玲这位祖师奶奶着实强大。即使被人掐头去尾引用一句,依然让新世代的读者惊艳,不需额外诠释,稍稍细心即能感受张爱玲的深刻精辟。可见张爱玲历久不衰,并非仰仗名气,而是作品亮出来确实出色,魅力超越时空。 《花凋》由标题便知主题为一位少女之死。从父母为川嫦之墓加工修葺起始,川嫦墓碑前的行述固然不假,“可是……全然不是那回事”。行述的片面描述是一回事,而川嫦这位少女实际的生活和感受,尤其罹患肺病,以至死亡,又是另一回事。提及川嫦之父郑先生,“是个遗少,因为不承认民国,自从民国纪元起他就没长过岁数。虽然也知道醇酒妇人和鸦片,心还是孩子的心。他是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让我联想到泡在福马林的婴儿标本,苍凉恐怖。然而《花凋》对川嫦亦不仁慈,“实际上川嫦并不聪明,毫无出众之点。她是没点灯的灯塔”。 《花凋》发表后,张爱玲舅舅大怒,与她断绝往来。张爱玲原本与舅舅关系不错,亦与舅舅家的表姊妹交好,其中之一是台湾资深艺人张小燕的妈妈。据说张爱玲唯一一次的台湾行,曾与表妹和张小燕见过一面。《花凋》这篇作品,无论张爱玲以谁为灵感发想,但既然舅舅主动对号入座,那么大家自然认为“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便是舅舅本尊,黄姓男子。时光荏苒,黄姓男子尸骨已寒,然而《花凋》读者不绝,于是这件八卦随之流传人间。所以啊,对作家生气别太早太爆烈,否则谁吃亏还很难说。 张爱玲作品不以情节见长,多为家常琐事。精彩在于张爱玲的叙事方式,以雕章镂句,铺排人心的曲曲折折,而辛辣传神的比喻,让人难忘。科技日新月异,时代变迁快速,张爱玲的生活方式,与现代人相去甚远。然而即使是资讯爆炸的时代,张爱玲作品依然触动现代人心灵,“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是其一,我爱引用的“人笨凡事难”《红玫瑰与白玫瑰》则是另一个,而张迷各有自己喜欢的金句。当然,想必仍有读者不喜欢张爱玲。与张爱玲没缘分也就算了,好书太多,读者另觅自己喜欢的书就好。马克‧吐温厌弃珍‧奥斯汀,现代读者不妨理直气壮的不喜欢张爱玲,无需纠结。 相关文章: 禤素莱/人生三恨 黎紫书/作家已死 张永修/从前有一条很长很长的路
1月前
李连益/回到最初(上) 前文提要:在那一次的暴走后,你整整沉默了一两天,甚至将自己圈禁起来,而后来他们也果然不敢再过分地逼迫你。但你说那只是因为他们怕邻居碎嘴,碍于面子而作的决策。 嗯。所以你明白了为什么我们要将“回到当初”念成“呼诶达奥卒诶痴呜”了么?你神色黯然,却像是知道了其中的一些什么。看着你,我想起小学毕业的那一天,我们一群浓妆艳抹的男孩女孩,白衬衫上的右口袋别着一朵假花,排排站在台上。我记得有个男孩儿,因为赶着回家拿取某个重要的证件,而错失了人生唯一一次的小学毕业典礼的登台机会。当时候,在台上的我们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只是,站在第一排的我,清楚地看见了那个男孩儿平日活泼的脸上,重重地罩上了一层死灰之色。看不见的悲伤。隐于日常之下的绝望。错过了,便不可重来的语窒。音乐响起,台上的我们声势壮阔地唱起了骊歌,并且安分地将每一句歌词唱得极其完满。字正腔圆的那种。缘不能念作缘,要念成鱼+安,才能令人听得字字分明。大概从那时候开始吧,我总想将每一个黏腻浓稠的双音节拆分开来,尽管以成人的音声复诵这些单音有些艰难,毕竟我们再不是无所畏惧的稚龄时代。明月几时有,千里共婵娟的娟要念成居+安吧?你开始联想起相关的字眼。 “回到最初”。所谓的“回到”果然是个假靶。你又说。我们只能追溯最初的音声,继而再初,然后……然后呢?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我想起了另一段经句。少年时期的我,似乎从“入流亡所”开始便能感受到心底一丝微细的漾动。其实,我并不如你想像般了解这段文字的“第一究竟义”,宗门巨匠那些直指人心,本真如如,不容质疑的真谛。只是,当看着这些迥异于日常语汇的名相,我才觉得稍稍能脱离那日渐壮大,几乎已将心中仅存的那些蹦跳的单音消磨殆尽的庞大反复的语言困境。开始的时候,是依照自己的直觉来认识经句,像在每一个午后,无有思想地念着一段段优美的韵律。据说,当年天竺贝叶所载的长颂经句更能表现出,音节的铿锵,我想像那时候那些尚未化为中文的悉昙字母,在人体内的七脉轮中反复流转,最后再随着中脉,冲出明点,化散于虚空之中。阿、乌、吽。天地人三部音的华丽纷呈。只有在那午后仅有的时光,从半天的疲惫中走出,将自己锁在房内,才能独自领受内在巨大的独语。只有这样,我才觉得得以守住一些害怕失去的,与即将逝去的那些。因此,当读至“入流亡所”一段的时候,便觉得这其中隐含一种生死流转的意味。虽然其原意为说明从闻思修的次第进修步骤。这种不断重复的内在独语的时光,占去了我少年时期的很大一页篇幅。可能得以看作彼时整个时期的速写。因为,为了对抗那排山倒海而来的语言大杂烩,我所用尽的时间绝不比你想像的少。譬如,当周遭响起一大片流行音乐的音声,那足以将人淹毙的靡靡音海;那游戏机体反复播放的很“燃”的那些巨响;那些偶像剧像排得紧紧的分子粒子的连珠炮台词。你怎能不靠一些远古地、单一地、更为符合作为一个人的听觉承受量的音声,来维持那随时溃散的意志与念想。一直到今日。 “回到最初:呼诶达奥卒诶痴呜” 一直到今日。也许是应对了机缘,我尝试了一种直觉提炼法,一种将脑中首先浮现的一句话写在纸上,以作为一个人一天最大的命题。“回到最初”。我写下了这句话。与其说这是我今天的,不如说这是我此生将一直行将不倦的最大的命题。你跟着我将这些连绵的字句拆分成一个个单音,也许还能分得更细,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细碎的音频。一种蚂蚁的私语或细胞为了表现某种情绪的共振。你说,我们是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你感受到了作为一整个不断变化时代洪流中的蜉蝣,我们不能抵御广大音声流的急遽变幻。只是,我对于这些庞大复杂音声终将在一日,分离归为一颗颗单音,或更进阶地化为一种音声“流”,真正意义上的,“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一种更能提升灵魂愉悦度的音声,仍投以巨大的盼望。 到那时候,我想,谁也再不会感到陌生。毕竟,那是我们最熟悉的曾经。 相关文章: 李连益/回到最初(上) 李連益/关于阿胖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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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初” 提笔写下的第一句话。是话,活的字,可堆砌于腔体与齿间的方块。来,跟着我念诵——呼诶达奥卒诶痴呜。是的,没有怀疑地,将自己的躯体轻置于看不见的动线,缓慢地,像放下一块你深深爱着却不得不将之消融的棉花糖;让这四个字逐渐上升,想像它是一袭轻柔的纱,施施复上容颜,你的鼻樑撑起为支点,它徐徐降下衣摆,与你的出入息正维持着一段恰好的距离。 好,再念一遍: “呼诶达奥卒诶痴呜” 你突然感到陌生。初见这句话时,你不觉有异,只觉得这种“回到+XX”的词组,有些像文艺片的样板台词——回到某处、何处、当处?那时,你觉得安在“回到”后边的那些词语,只是些可望而不可即的赘言,腹中无物的箴言饼,一掐便碎,只留下了一长串“嘠滋嘠滋”磨人的杂响。你很饿。你从那饼心洞开的缺口处望去,空落落,你便觉得胃给养了一池强酸。于是,你想到了《半生缘》里曼祯对世钧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就觉得轻松了一些。根本就回不去的嘛,为何还要空想。 放缓,像这样将每一组中每一颗紧密相依,黏糊糊的方块拾掇出来,归元成为一种单音。你觉得这有些像混沌未开,气象闭窒的世界中,初有的音声,天地人三部音以外,那时已悄悄滋生的小小人的碎语。不是么?叽里咕噜之疵诗日弹舌卷舌擦音滑音边音鼻音喉音闪音颤音海豚音魔音,恒沙数尽,归元合一,却只滚成一颗颗单音跳跳糖。“回不去了”你咕哝着说。而今可用的音声已负荷不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声企图:想说的总比能说的多。兴许将来,我们将不满于脏器所能发出的有限的音声,而强行植入各类共振器械,量身打造一种,属于自己的——“个性化”的音声。这是个追求个性的时代啊。你长嘘一口气。 说起个性。其实,是否存在一种个性尚未发端的时空呢?你我皆疑惑。那应该是个一切归零的世界,零度的时空,零度的身体,零度的魂识。关于这一切,我所能想像的大概就是那段居于母体膣腔内的时光,倒悬肉身,根未触尘,长着一根连着命系母体的脐带,于大水中浮沉。那时候,如入胎未迷,怀着的应是一种喜忧参半的心情,喜的是得此人身,如经中说的,人身难得如盲龟值遇浮木;忧的也是得此人身,爱河千呎浪,苦海万重波。都是水。于焉你想到了你随意写下的一段短句: “所有生命皆源自于水,别忘了我们曾经生活于海中,后来褪去了鳍,伸手握住那令人不安的流动,开始大口大口地求取,练鳃成颊。从那时起,你就该知道,无论如何进化,我们心底仍住着一座海洋。” 无论如何进化,无论再怎样无法回到“最初”,我们心底仍住着一座海洋。你特别地再加了一些句子,像是要刻意地挑弄一片灯芯。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明——一种刻意求深的解说。没错,生命的本初,就是在一片大海水中浮沉,我说的是羊水。只是我非贤圣,入胎自然也是恍惚幽冥,归到一种纯粹的零度中。在其中,不知自己活着,却本能地接收着脐带输送而来的养分,生命因此一点一滴地成长。奇怪地,就在这种极难被干扰,最无意识的时空,我却对于音声生起了反应。母亲说。那时怀着我的她,正在观看连续剧以排遣极度无聊的坐胎时光。当主题曲的前奏响起,那一段坐落分明的鼓点,我的拳头竟也随着节奏在胀大的肚皮中鼓起。关于这段记述,我自然无法验证母亲记忆的真实性,也许这只是记忆与幻想的倒错?但如果这是真的,那是否说明音声,得以渗入零度时空的折痕中,掀起死水中的一波漾纹。 娑婆世界众生耳根最利。我突然想起了这段经句。音声比起气味与需仰赖光照方可现形的物体,更能穿越距离的障碍,由此,我们生来似乎就对音声的波动特别敏感。你说你也如是。你想起刚出生的你,当时窝在婴儿床中酣睡,半梦半醒间,恍惚听见一把熟悉的音声在门外响起,突觉心房触动,就不明不白地哭了起来。后来,那人慌忙地将你抱起,不住地挤眉弄眼安抚你的失控,那是你父亲。你这才发觉,音声原来可以涵括如此多的信息,像是记忆、面孔还有那更为隐晦的情感。你也还记得,你双唇碰撞,发出一种类似于爆破,声大于气的两个单音。在远处的他,像是安装了一种语音启动机制的高智能器械,你的音声瞬息击中按钮,他高兴地飞奔而来,将你拥住,你感受到了一种短暂的窒息。但比起现在,你果然还是喜欢彼时尚未被语言染污的纯粹的音声。你嚼动着一颗颗色彩缤纷的跳跳糖说。 我何尝不也是如此呢?被侵染日久的耳根,开始溃疡而不知,各种音声像淤泥般,堵塞在窄仄的耳道上,滑腻而充满毒气。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的耳朵会退化成为一道沉默封闭的墙。柏林围墙么?你笑着挑眉。此刻,你又想起那一句:“无论如何进化”。你才觉得当时应是中了那段文字言灵的蛊惑,“进化”原来只是为了对应“水族——人”的过程而写。其实,人类的进程只会不断退化,此原来具足圆满的肉身功能逐一地麻痺、无感直至丧失。我们都无法回到最初了。我们回不去了。你戏谑地模仿了曼祯式的语调,拉着我说。真的回不去了。 回不去最初,自然是回不去了。那居留于母体的无日无夜时光。可后来我想起比起婴孩稍大一些的稚龄阶段,我便觉得那段更有印象的岁月,是否还有往复的可能。那时的我们,开始学会了很多种语言,社会的、家庭的、学校的、小团体的……总觉得语言的样式永远抓不透,同样的意思,当到了不同语境,却又要转换姿态,诉说另一种被滤过地,透着光般过于澄净实质上却虚伪的语言。可是,一旦在不被其他语境侵扰的,那种纯粹的属于孩童的乌托邦的地方,我们便像蜕下了一层一层的皮,露出鲜嫩无菌的白肉,在阳光底下奔跑。于是,在这种莫名的令彼时仍是孩童的我们的心稍作歇息的情境中,开始嚷着那些我们压抑已久的单音。在远处的成人都以为我们着了魔般地说着他们所“不懂”的呓语。那时候,我们开口“啊”,咧嘴“一”,闭口“呜”,音声似乎可以穿透一些透明的材质物。像玻璃。当我们放声呐喊的时候,就不住地颤动。在落日的光照中,我们在后山的游艺场,释放一日的积蓄,以预支明日、后日、往后将会愈来愈少的用额般,尽情所以地放肆呐喊,那些原生带来的纯粹的音声。没有人能侵入啊,这种坚固不坏的堡垒。你说。 这些用额已尽的日子,似乎是离我们较近一些的“再初”时光。你不由得又想起你幼年时光的贫乏,你记得那时的你同时学了好几种语言。每一个晚餐后的时段,你的父亲、母亲、哥哥还有姐姐,都会轮流测验你的学习进度,他们各操持一种语言,逼着你与他们对话。碰上那些你不会发的音节,他们就一再地要求你练习,直至你学会。那时候,你觉得你稚嫩的口舌无法操弄那些音节反复诘屈聱牙的语言,你一直想要逃出家门,虽然你在外并无可寄宿之处。直到有一天,你的哥哥正在示范一列你无论怎么学也学不会的语言,你再也忍不住了,终于释放你那压抑已久的头声——“啊”!巨大的拔尖像是震响了某个轻质的餐具,你的家人似乎都吓了一跳,周围的温度逐渐变得冰冷,你一度以为桌上的冷盘都快要给复上了一层冰霜。就在这时候,你突然觉得右脸颊飞上一阵火辣辣的热烫,你母亲给你抡上的一记耳光。现在想起那时候,我才觉得音声是有无陷的可能啊。你突然失笑。你说那时的你像被触碰到按钮的狂暴机械人,你想到了你父亲。你突然在偌大的饭厅间绕走,接着发狂似地叫喊,嚎哭,更推倒了试图压制住你的父亲。你不晓得当时何以能发出一种近似核爆的巨大轰鸣,在那一次的暴走后,你整整沉默了一两天,甚至将自己圈禁起来,而后来他们也果然不敢再过分地逼迫你。但你说那只是因为他们怕邻居碎嘴,碍于面子而作的决策。(10月28日续) 相关文章: 李連益/关于阿胖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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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食指轻击滑鼠,就这么在网络书店下订了一个月后才会漂洋过海送抵的书。书本很重,运费很贵,因而我总是选择耗时6个星期以上的海运,反正阅读这件事我并不着急,急的往往是对一个作者一部新作的期待,而我有时候还蛮享受这股随时间酝酿起来的期待。 渐渐才意识到,我在这座高原小镇落脚成了固定的其中一枚风景,像是街角那张挂在电线杆上的广告布条,钉在原地风吹雨淋,行经而过的人视若无睹,却扎扎实实存在于此。 我的邮寄地址换成了高原的住处,物流公司来此唤起我的名字,一开始总有些难以言喻的心虚,仿佛偷渡者被抓到把柄似的;记得最初我还填写伴侣的名字,借用在地人的身分掩藏我徘徊在这座城镇的明显痕迹——当一个藏镜人,或是老派武侠小说里隐姓埋名的修行者,断开和原乡江湖的大部分关联,若没有网络,还真的就此销声匿迹。 我想起町田苑香的小说《52赫兹的鲸鱼们》,女主角从原居的城市孤身一人搬到临海的偏乡小村,不与任何人来往地过上安静无声的日子。是疗愈的过程,抑或是逃避现实的胆怯?我没有什么好逃脱的往昔,顶多只有被命运的浪潮推着走的纤薄,而正好是如此孑然一身,才能让我任性地随时转身。 和旅人短暂邂逅一座城市不同,定锚的生活必定会沾染更多意想不到的细琐。比如,我已经能够指认呈纵线分布在这片开发过度的高原上的几座小镇,越过那座桥堤就是瓜拉德拉(Kuala Terla),看到关帝庙大大的红色牌楼就是甘榜拉惹(Kampung Raja),岔开主干道,平躺在那座盆地的是巴登威利(Bertam Valley),当地人又叫猪码港…… 我开始不自觉留意起本地新闻,搜刮小镇的八卦小道消息:对街新开了一家面馆,听说是夜市草莓摊贩的儿子经营的;邻镇的新村木屋改建成文青咖啡馆,业主是平原上来的年轻创业者;药局阿姨的儿子正在和后巷餐厅的女儿拍拖。而让我意识到自己“住在这里”的最具体证据,是我对住所方圆几公里内的食肆摊位如数家珍。人说在一地生活的气息,最先就是着眼于吃。 我想起黄于洋的《之间:此地与他方的回声》中描述的:“偶然到日常,原来没有灰色地带。我与城之间的连结,仅仅是我为它赋予的意义。它总是蛮不在乎。” 于是我的房间愈堆愈多杂七杂八的物件,从最初最初一个周末的短居,慢慢延展成一两个星期,再到数月之久,最后竟也落户成高原的一分子。从几件衣物到快塞爆一整个衣柜的岁月,或是从只带一本小说的背包,到在这里拥有自己的书桌,书桌角落书籍堆叠成山,是从必要到想要的过程,亦是我从浮游到安身的见证。 身边友人不解我何时从南方平原上渡北部高地,我也总是一时语塞,因为就连我自己都始料未及,那些个心无旁骛奔赴的旅程,一遍一遍,竟就叠复成了今日的恒常。毫无规划的随波逐流,于今回想,还真是所谓的超展开。 但是谁知呢,或许后续的章节又会有变卦,我和高原的故事仍在持续书写,直到我又蠢蠢欲动了,或是我们终于做出了某些决定,不过在那之前,所有的剧情都不在他方。 “当移动变成日常,停留反而需要极大的勇气。” 相关文章: 颜书韵/恐惧以36号字型霸占头版 颜书韵/把日子过成一篇散文的余裕 颜书韵/胃酸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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