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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淑娴

看着那个被遗落在餐桌上的铝制饭盒,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毫不犹豫拿起它,冲出餐厅,把失物交还给失主。我不慌不忙地把饭盒放到柜台,接着收拾眼前的杯盘狼藉。 在餐厅工作久了,曾收到不少客人遗落的东西。手机、钱包、钥匙、水壶、菜篮子、书包、笔记本、婴儿的奶嘴、老人的假牙等等。之前的我,总是习惯第一时间追出去,把东西交给他们。第一次追出去,是为了一串钥匙。那天,一位年轻的男生吃完饭匆匆离去,把钥匙忘在桌上,待我发现时,他已经走到店外的停车场,我边叫唤边追出去,殊不知当我把钥匙交给他时,他不但没有道谢,甚至都没抬眼望我,转身就走。 还有一次,一位穿着整齐制服的女士,把装满资料的文件夹遗留在椅子。我追到对街,终于在斑马线前叫住她,她转过身来,接过文件夹,眼神冰冷,好像我只不过是在替她完成一个分内之事。红绿灯一转,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我尴尬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口。我只好安慰自己:或许他们太忙,或许他们心情不好,不该计较。可次数多了,心里的那点热情,逐渐被冷漠消磨掉。 真正压倒我的,是前不久的一件事。那天傍晚,餐厅生意正旺,一位戴着金边眼镜的男士结账后匆匆离开,桌上落下一架平板电脑。那平板看上去价值不菲,套着皮革保护套,边角磨得发亮,显然经常使用。幸好客人没走多远,我便拿着平板,在他身后试探着开口:“先生,你的平板忘了拿。” 当善意被辜负后 他回头,脸上没有惊讶,没有感激,甚至没有一丝多余的神情,只是冷冷地伸手接过,然后转身离开。那一刻,我心里的温度忽然冷了下来。明明平板这样重要的东西被找回,按理该松一口气或道声谢才是,可他的态度,却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热心不过是自作多情。 我开始反思,是不是这个世界变了?我们总是被教导要助人为乐,要伸出援手,但没有人告诉我们,当我们的善意被践踏时,应该如何自处。我并非要抱怨,只是在进行自我审视。或许,真正的乐于助人,应该是无欲无求的,不期待任何回报,不计较任何得失。可惜,越来越多人,把别人的善意当成理所当然。我们毕竟是人,是情感的动物,我们的付出,总是渴望得到一些回应。当我们付出得不到回应,甚至被冷漠以待时,那种挫败感,会慢慢侵蚀我们的内心。 从那以后,我换了另一种态度。如果发现客人遗落了东西,我只是默默收好,放在柜台,等他们自己回来认领,再交还给他们。有些人当天就会回来,神色焦急,满头大汗,当他们找到失而复得的东西时,眼神里闪着真切的光芒,那一声“谢谢”,让我觉得这才是人与人之间该有的礼貌。但也有些人,丢了东西却迟迟不来,甚至放了好几个月都没人来认领。那时候,我忽然明白,原来有些人连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都不在意,又怎么会在意一个陌生人给予的帮助呢?
1月前
看完《洛基》第二季,我久久无法平静。那是一部关于多重宇宙、宿命论与自由意志对抗的超级英雄连续剧。洛基从一开始的自私、狡猾、自以为是的恶作剧之神,慢慢地成长为一个懂得牺牲、承担和守护的英雄。他不断穿梭于不同的宇宙与时间线,只为修复被破坏的因果与命运,为了拯救他在乎的人,也为了成就一个他自己都未曾预想的未来。 但最让我动容的,并不是那些酷炫的特效或是复杂的时间理论,而是一场小小的对话:一个在分支宇宙里落魄不堪的科幻小说作家,在主宇宙里是一名“时间管理局”的维修人员。他在主宇宙里写出的手册,在时变局里被翻阅、讨论和传颂,而在这个世界里,他的科幻小说被书店退回,书本堆满他的科研室,无人问津。后来,洛基偶然来到这个宇宙,把《时变局手册》递给他,他接过书,嘴角扬起,边翻阅边说:“所以我会写出一本畅销书!”他脸上洋溢着惊讶与喜悦,那是一种“我原来做得到”的自我认同。 调整频率 专注目标 看到这一幕,我的喉头紧了紧,一阵鼻酸之后,眼泪止不住地流。我想起了自己,这些年来坚持写作,却不断碰壁的经历。从中学时期,我便醉心于文字的世界,不停地读小说写小说,参加创作比赛,投稿到报刊杂志,寄文稿到出版社;我努力让每一个在脑海中闪现的故事,落笔在纸上成形。每当写完一篇文章,会有无法言喻的满足感,一种在现实之外构筑宇宙的能力。然而,比赛一次又一次地陪跑,投稿总是收获冷漠的退稿信,每一封拒稿信,都是对自我价值的打击。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适合写作?是不是自我感动而已?是不是活在自以为是的幻想中? 后来,我忙着创业,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放弃了。偶尔打开手机的“纯纯写作”应用程式,盯着那些顺手记录的吉光片羽,半个小时过去,始终无法拼凑出一篇完整的文章,直到我接触了“显化”。显化不是魔法,而是透过想像与自我肯定等方法,让渴望的事物出现在现实世界中—— 我们所渴望的宇宙已经存在,只是我们还没有调整到与之匹配的频率,就像广播电台,想听某个频道的歌,就要把旋钮调到相应的频率。梦想之所以尚未实现,并不是它不存在,而是我们还没抵达。 这与《洛基》里的多重宇宙设定不谋而合,每一种可能其实都已经存在于某个维度,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三维世界,只是其中一个节点。我们可以透过信念、行动、专注,一步一步走向我们渴望的状态。我开始尝试调频,定时阅读,规律写作,每两天写1000字,不管有没有灵感;练习正念冥想,学着与内心的杂音共处,并告诉自己,我已经在成为作家的路上。即使现实中依然无人知晓我的文字,但我相信,在某一个宇宙,我的小说被一批忠实读者反复咀嚼,在另一个时间线上,我的作品也许已被改编成电影剧本。 这并非自欺欺人,正如《洛基》那句令人动容的对白:“重点不在时间地点或是原因,重点在于是谁,我能改写故事。”我不知道未来会不会真的成为畅销作家,但我知道我的文字在这条时间线里,是我真实活过的痕迹。平行宇宙可能真实存在,也可能只是理论,但我们每个人,都拥有选择不同现实版本的权力。显化教我的是,不管现在多落魄多失败,只要你愿意调整频率、专注目标并持续走下去,那个你向往的自己,就在不远处等你。 哪怕一路跌跌撞撞,哪怕暂时无人喝彩,我也会继续走下去,直到与那个写出好作品的自己相遇。我要在自己的宇宙中,做一个守护者,守护那一点微光,那一个梦。
2月前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估计是看不惯顾客吃不完的白饭,随即干脆将它洒在对面空旷的室外停车场,没想到吸引不到野狗,反而引来白鸽吧?还是因为看到斜对面嘛嘛档印度大哥在喂白鸽,所以她才有样学样? 从我懂事前开始,红姐已经在父亲的餐厅里工作,她离异未育,和我的嬷嬷一起住在林木街的木屋区里。傍晚5点,她手中拿着雨伞,腰间系着一个黑色小腰包,步履蹒跚走路来上班。那时临近黄昏,餐厅还没有顾客上门,适逢下班时间,严端路的十字路口塞满了汽车,从餐厅望出去,一动一静,形成了明显的分水岭。 那画面一开始只是偶然,人有剩饭,鸟有饥肠辘辘。红姐在收拾碗筷时,将白饭、鱼骨、排骨等残渣,倒在餐厅对面的露天停车场,让野猫野狗们饱餐一顿。但是,那天野鸽不知从何处飞来,纷纷落脚,争先恐后地啄食米饭。时间久了,红姐她不再满足于残饭剩菜,干脆自掏腰包,到斜对面的饲料店——南昌隆买雀粟,一包5令吉,说是能够让野鸽吃得比较爽。说时还浮现一脸的满足,像个照顾院子里鸡鸭的乡村妇人。我原本不以为意,只觉得那是她的日常,只要她能完成餐厅的工作,我就不干涉她做其他事情。 直到有一天,红姐给我5令吉,要我替她去南昌隆买雀粟,正好我闲得无聊,便替她去走一趟。老板阿南问我要哪一种,我才知道原来雀粟也有分粗细。便宜的雀粟是细碎的,虽大包但如沙尘;大颗粒的雀粟金黄饱满,摸起来有颗粒感,分量却少得可怜。同样的5令吉,买哪一种,全凭心情。 每到傍晚,野鸽就会陆陆续续来报到,它们大多灰白相间,头顶泛青光,虽然大致长得一样,但仔细观察之后发现有几只略显独特:有一只斜着走路,像瘸子;一只羽毛凌乱,像是被欺负过一样;还有一只块头特别大,眼神像混过江湖的老大哥。它们成群停在对面电线杆上,等着红姐的出现。一人一群鸟,彼此无言,却形成了某种默契。 原来鸽子界也有分等级 慢慢的,我也被吸引了。手里拎着一包雀粟,学红姐那样,一把把撒在地上。夜鸽果然涌来,一只只跳跃着靠近食物,但总有几只怯懦地站在一边,等别人吃饱才慢吞吞走来;有几只霸道的,会突然飞扑过去,把其他鸽子撞开,还不时啄咬对方的翅膀。被欺负的鸽子会惊慌地躲闪,羽毛飘一地,有时还会上演你追我逃的戏码。原以为鸟类比人单纯,但细看之下,也有等级、有性格、有喜怒哀乐。有些鸽子专挑大粒的吃,小的丢着不理;有的则什么都啄,怕吃不饱似的。有些鸽子单枪匹马,吃一口就四处张望,神经兮兮;有些则成双成对,步伐整齐,像情侣。 人看鸟,鸟看人。有时候我在撒粟前,会望向电线杆,看看今天来了几只。它们也会回望,头微微歪着,似乎在想:今天怎么不是红姐来? 渐渐地,喂鸟成了我们之间的小乐趣。每到傍晚,就能听到外面传来咕噜咕噜的叫声,日子就这样过去,一天又一天,野鸽越来越多,麻雀和八哥也来凑热闹。鸟与人之间,也是一种缘分,它们不曾被圈养,不需人管束,却因为偶然一次喂养,就天天回来守候。人生多杂乱,太多事情无法掌控,能抓住的幸福,往往就藏在这看似琐碎的小事里:洒米、鸟鸣、再看太阳慢慢落下,疗愈了工作的烦闷和艰辛。
3月前
直到那天,我才惊觉,原来我和别人看着同一个世界,却拥有对颜色不同的认知。事情的起因,说来可笑,也很日常,不过是一包国民零食Super Ring。这款零食,是我童年时期最爱的零食,每逢小舅一撕开家庭装Super Ring的包装袋,我总会捉上几把放在小碗,慢慢品尝。芝士圈把手指染成橘色,吃完之后还会意犹未尽地舔手指。 某天,小舅问起是谁偷偷吃了他那包蓝色的零食,我感到疑惑,他买的各式零食薯片里,都没有蓝色的包装。细问之下,才知道他说的是Super Ring,我愣了一下,说:“蓝色?Super Ring是紫色的呀!”他皱了皱眉,我们各自掏出手机,调出包装图对比,我指着屏幕:“你看,这就是紫色!”小舅是广告牌设计师,对于色彩的敏锐度比一般人高,所以有那么一瞬间,我也有怀疑过自己的眼睛。我们就这样争执了一整晚,从Pantone色卡讲到老花眼,谁也不愿让步。 立场不同何来对错 这让我想起“蒂芬妮蓝”的争议。我总觉得它偏绿,朋友却坚持是蓝,还拿出它的英文名“Tiffany Blue”作为佐证。我笑着反驳:“这个颜色原本叫湖水绿,是后来被这家名牌公司注册之后,才叫做蒂芬妮蓝。” 这让我想起那件曾轰动一时的连衣裙,网民轰炸式讨论,它到底是蓝黑色还是白金色?我第一次看到该图片时,斩钉截铁地说是蓝黑色,疑惑为什么会有人看成白金色,难道这是什么心理测验还是脑筋急转弯。但是,我弟弟看到的却是白金色,不管如何调整角度,或者调校手机明暗度,都无法看到蓝黑色。几天后,报纸刊登了这则新闻,我突然在一瞬间,看到了白金色,之后又变成了蓝黑。我开始怀疑,我们到底能不能相信我们的眼睛? 后来我才发现,或许我们看见的颜色是一样的,只是在“大脑的字典”里,对应的词条不同罢了。例如我眼中的“红色”,只要不是橙子的橘黄,我都默认它属于红色家族。可有朋友看见邮筒那种鲜艳红才觉得是“正红”,其他像玫瑰红、胭脂红、甚至赭红,他都归入“橘色”或“棕色”。他说:“红色要热烈、要纯正,不能有一丝杂质。”而我眼中的蓝色,必须是宝蓝那种深邃浓郁,若有一丝绿意,我便自动归为绿色。但朋友说:“除非是叶子那种浓绿,否则统统算蓝。”于是我们面对“蒂芬妮蓝”时,一个看见湖水绿,一个看见温柔蓝,谁也不算错,只是立场不同。 某些颜色之所以特别、令人印象深刻,往往和我们人生的片段交叠。Super Ring之所以是“紫色”,是因为童年时阳光下那包零食在我记忆中投下了紫色滤镜。就像某些人心中的“橘色”,也许来自他常吃的柑橘柿子;有人眼中的“蓝色”,也许是某次旅行看见的天空。我们并非色盲,只是被记忆赋予了不同的认知标签。当你说“这是红”,我说“这是橘”,我们并没有彼此否定,只是在不同的地图上,标注了同一个坐标点。说到底,我们看的是同一个世界,却使用不同的语言去形容它罢了。 Super Ring到底是蓝是紫?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曾让我们舔着手指傻笑,曾让一个小孩在放学后,在车后座品尝父母给予的爱,那种颜色,不在视觉里,在味觉里,在心里。
4月前
那是一个一首歌可以听很久的年代。那年我12岁,大舅在日本打工,偶尔会寄一些玩偶和唱片回来。当我把8厘米的CD放进唱机时,那宛如歌剧般高亢却哀伤的男声就萦绕在我耳边,慰藉了我课业繁忙的压力,从此留在了我的心里。 那首歌,我听了好几个月,听到可以跟唱。每当听到旋律响起时,心里会不由自主泛起淡淡的忧愁。那时候还不懂日文,只能从旋律与主唱的哭腔中,臆测歌词里的生离死别。从那以后,我开始迷恋节奏强劲,旋律优美的日本歌曲,可当年在芙蓉的唱片行不多,货架上的唱片大多数是以华语或英文为主。扑空了几次,我曾感到失落,但每逢放假还是往大众书店或永旺购物中心里跑,希望能在那边觅得一张日版唱片。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不但找到CD,还找到演唱会实录DVD,那一刻,我好似拥有了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 后来,有了网络,听歌和看视频变得容易,实体唱片逐渐被淘汰,为数不多的唱片行也悉数倒闭。但我依然很喜欢收集唱片,那时的我发现了日本一个二手唱片平台,于是第一次学会了跨境网购。苦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邮差送来包裹,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虽然是二手唱片,但保存完好。 为住过心里的旋律买单 后来,每到一个国家旅行,我都会光顾当地的唱片行。那些位于地库、楼上的小店铺,墙上贴着偶像的海报。有些歌手我并不认识,但我还是会一张张地翻,像翻阅一本本被人遗落的日记,只为找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有一次,我在池袋的BOOKOFF看到一张复出演唱会DVD,封面上的他们已经不再年轻,声音却一如既往地纯净。 我如获至宝,毫不考虑买下了它。这时,同行的朋友发出了灵魂拷问:你买那么多唱片,家里还有播放器吗?我一时语塞,我曾经拥有walkman、discman、hifi,还有一架可以收听电台和播放卡带与CD的收音机,但都已经损坏,无法再使用了。 或许这就是执念,有人花钱买衣服买包包,而我买的是某段曾经在我心里住过的旋律。每当看到这些CD,我就像重新回到12岁的那天,坐在床头,戴上耳机,捧着歌词本,只为听见来自遥远国度的声音。它们提醒我,我曾那么真心地喜欢过某样东西,毫不犹豫,义无反顾。 在这个被快节奏淹没的时代,我们都太容易遗忘。这个月追的歌,下个月马上被新歌取代;今年喜欢的偶像,明年就销声匿迹;更不用说那重复洗脑的旋律毫无新意,牵强又不知所云的歌词。我现在依然愿意为这些小小的圆盘,付出时间和金钱,哪怕只是为了记住,那些我曾经听一首歌,就能过完一整个假期的岁月。
5月前
现在回想,我有多久没有完整地做完一件事了?以前的我,能在一天之内写完5页A4纸的文章,专注力如同一条平稳流淌的河流,一旦进入创作状态,就能持续不断地输出。但现在,我打开手机的写作软件,刚打了几个字,手机震动了一下——可能是朋友的信息、工作的通知,或者只是某个软件的无关推送。我告诉自己只是看一眼,结果一抬头,半小时过去了。看着文档上的几个字,除了有深深的罪恶感之余,还需要努力回想刚刚想写的内容,很难才能够回到写文的状态。 当注意力被切得支离破碎,我才开始意识到,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在这个时代,信息获取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我们可以随时随地打开手机,阅读新闻、刷短视频、回复信息,看似高效,实则焦虑。曾几何时,读书是一件静心的事,能沉浸在一页页文字间,感受故事的流转、思想的碰撞。然而,如今我拿起一本书,才读几页,手指就不自觉地去碰手机,仿佛错过什么消息就会与世界脱节。 更别提创业之后,手机更是变成了工作的一部分。顾客的问题随时可能出现,询问尺码、货期、材质、面料,甚至只是简单地问一句“有现货吗?”。我无法离开手机,每一次消息提示音,都像是一根无形的绳索,把我的注意力从手上的创作中拉走。时间被切成碎片,专注力也被一点点消耗。即便一天工作8小时,但真正高效完成的事情却少得可怜。 规定一个小时不看手机 那么,注意力就真的无法找回了吗?其实并非如此。我们只是习惯了碎片化的生活,习惯了随时待命,习惯了随手打开手机寻找短暂的满足感,而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事情。要找回专注力,或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设定无干扰时间,规定每天至少一个小时,不看手机、不接触社交媒体,专注于手上的工作或书籍,利用番茄工作法(25分钟专注+5分钟休息),让自己循序渐进地找回集中力。第二,关闭非必要通知,许多推送信息并不重要,但每次亮屏都会让人忍不住去查看。可以尝试关闭社交软件的通知,或设置特定时间查看消息,减少无谓的干扰。 接下来,就是创造专注环境。在安静的地方工作,避免手机放在触手可及的位置。如果一定要用手机工作,可以设定专门的“工作模式”,让自己减少滑手机的时间。不是每一条消息都需要立刻回复,不是每一件事情都要马上处理。学会接受“稍后再回复”的概念,给自己保留一段完整的专注时间。 我们的时间和注意力,早已被手机、社交软件、即时通讯无形地剥夺。曾经,我们可以静下心来写作、阅读、思考,而现在,我们被迫成为“随时待命”的信息接收者。但其实,注意力并没有真正被偷走,而是我们主动交出了它的掌控权。如果愿意,我们仍然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时间,让专注力回到真正重要的事情上。 今天,我尝试关掉手机一小时,让自己回归沉静,看看是否还能找回曾经的专注与创造力。
6月前
最近,决定搬去外地生活,于是着手整理。打开橱柜时,一盒未开封的Buncho 36色蜡笔突然出现在眼前。盒子上积了一层薄薄的灰,轻轻擦拭后,黑色的外盒依旧如新。我愣了几秒,随即笑了——这盒蜡笔,竟然还在。它像一段被遗忘的记忆,突然从时光的缝隙中跳了出来。 小时候,我是个喜欢涂颜色的孩子。虽然画功不好,线条歪歪扭扭,上色却得心应手。幼儿园时,我用的是12色蜡笔,颜色简单,却也足够让我在画纸上挥洒童年的天真。后来上了小学,母亲给我买了一盒24色蜡笔。那时的我,觉得24色已经是“豪华配置”,毕竟课堂上的画画作业,用这些颜色绰绰有余。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同桌的36色蜡笔。那盒蜡笔,像一座彩虹城堡,静静地躺在他的课桌上。尤其是金色和银色,涂在画纸上会闪闪发光,仿佛能把平凡的画纸变成一片星空。我盯着那盒蜡笔,心里满是羡慕。回到家,我鼓起勇气对母亲说:“我也想要36色的蜡笔。”母亲笑了笑,说:“可以啊,但你要考到班级前10名才行。” 于是,我开始拼命复习。那段时间,我像着了魔一样,每天放学后都趴在书桌前,一遍又一遍地做习题、背书。考试那天,我紧张得手心冒汗,生怕自己考得不好。成绩公布时,我屏住呼吸,翻开成绩册,看到我在班上排名第八时,内心感到十分雀跃。终于,我得到了那盒梦寐以求的36色蜡笔。它像一件珍宝,被我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打开黑色盖子后,36支蜡笔整齐地排列着,颜色按照深浅顺序排列,赏心悦目,每一支都散发着淡淡的蜡香。尤其是金色和银色让我着迷,我甚至舍不得用它们,生怕用完了就没了。 后来,这盒蜡笔就这样被尘封了30年,从未被真正使用过。因为太珍贵了,我舍不得用它,我怕同学借走,怕他们不小心弄断蜡笔,于是不敢带去学校。放在家里显眼的位置,我又怕来串门的亲戚孩子顺手拿走,于是把它藏在橱柜的最深处。每次想拿出来用,心里总有个声音在说:“再等等吧,等我的画功进步之后,或者有特别重要的考试再拿出来。”于是画画时,我依然用着那盒24色蜡笔。直到有一天,学校取消了画画课,把时间拨给语文和数学。我的蜡笔,连同那些未完成的画作,一起被遗忘在了角落。 等不到“特别重要的时刻” 如今,我拿着这盒未开封的蜡笔,心里满是惆怅。它依旧崭新,颜色依旧鲜艳,可我已经毕业,工作和生活被各种琐事填满,再也没有时间和耐心拿起蜡笔,在画纸上涂涂抹抹。那些曾经让我心动的颜色,如今只能静静地躺在盒子里。我忽然意识到,这盒蜡笔,像极了我们生命中的许多东西。我们总是舍不得用,总觉得要等到“特别重要的时刻”才配得上它们。可事实上,那些“特别重要的时刻”往往不会来,或者来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再需要它们了。 年轻时,我们舍不得花钱去旅行,总觉得要等存够了钱、等有了时间再去。可等到钱存够了,时间也有了,身体却已经不再允许我们长途跋涉。我们总是以为,时间会等我们。可时间从不等人。它像一条无声的河流,悄无声息地带走了我们的童年、青春和许多未完成的梦想。那些我们舍不得用的东西,最终都成了遗憾的象征。我看着手中的蜡笔,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每样物品,都有它的“保质期”。无论是蜡笔、衣服,还是梦想,都需要在最适合的时候使用。否则,它们就会像这盒蜡笔一样,虽然崭新如初,却已经失去了意义。 我想看到这缤纷的36色蜡笔被涂抹在画纸上,于是我决定把这盒蜡笔送给邻居家的小女孩。她今年刚上小学,喜欢画画,也喜欢涂颜色。我把蜡笔递给她时,她开心得跳了起来,连忙道谢,眼睛里闪着光,像极了当年的我。我们无法永远拥有某样东西,但我们可以把它传递给下一个需要的人。而那些被我们错过的时光,也会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活在别人的岁月里。
8月前
搬进餐馆前,父亲是在三角地摆摊售卖大炒,每天下午3点,大伙顶着烈日,陆陆续续把桌椅炒炉搬出去。自我懂事开始,我就已经跟随父亲母亲到三角地帮忙。 那时候年纪还小,说是帮忙,其实也只是帮忙洗碗阿嫂把洗好的碗放回碗架上。父母怕我们靠近火炉会烫伤,加上怕送错食物,所以不让我们捧餐。待我升上小学,工作量逐步增加。 一天,父亲拿来一支钢笔,在单簿后面随手画了几个圆圈和正方形,要我们猜猜他在画什么。我和弟弟一脸懵懂,猜了老半天都不到,父亲说这个是摊位平面图,正方形是炮炉和摊位,长方形是备菜桌,大大小小的圆形是供客人用餐的桌椅。父亲在大圆圈内写上数字,告诉我们要熟记每张桌子的号码,以后捧餐给客人就不会送错地方。小圆圈则是椅子的数量,大桌10张,中桌5张,小桌4张,开摊时,就按照这张图摆放桌椅。这是在我的记忆里,由父亲亲手绘制,最原始的“地图”。 长大之后考到了驾照,胆粗粗上路,常常辨别不清方向。虽然那时候的手机还无法上网,但车载导航已经蔚为流行,只是父亲堪称是家族里的行动导航,不管哪个犄角旮旯,他都能准确到达目的地,于是就没有安装车载导航的必要。父亲只有小六学历,识字不多,在空暇时间会边看报纸,边在页眉页脚处一笔一划练字。虽然父亲看不懂马来文的路牌,但这并不妨碍他准确到达目的地。某天,父亲要我帮忙接送伙计,还是像我小时候那样,他拿钢笔在单簿后面画了一个地图给我,叫我留意第几个路口,有什么建筑物,第几个红绿灯,就要拐弯。或许是我资质愚钝,那张手绘地图我有看没有懂,走了很多冤枉路才找到伙计的住所。 最近,父亲受邀出席位于马六甲的宴会,主办人发来酒楼的定位,父亲说他不会用这些高科技的设备,孩子又没同行,无法为父亲指路。于是父亲拿出纸笔,让对方描绘酒楼四周有什么建筑物,比如百货公司、医院、学校等等,经过一轮涂涂写写,父亲说他知道在哪里了。等到宴会当天,父亲顺利在宴会开始前抵达。 如今我只身前往首都工作,手机的导航必不可少,父亲的手绘地图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2年前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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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3年前
3年前
3年前
最近,我开始补回《火影忍者》的番(动画)。目前看到436集,不计剧场版和番外篇什么的,还有284集。真的越看越没有耐心。 火影一直有个毛病,就是很喜欢回顾,真的越看越觉得这作者是不是想不出故事该如何发展了,只好一直拖延进度。撇开5分钟的前情提要不说,剧情推进到一半,往往就会加入主角的回忆录,明明上一集才播过,为什么还要重播呢? 不仅如此,七班里面有4个主要人物:鸣人、小樱、佐助、卡卡西,同一幕场景竟然回忆个4次!来来去去都在重复他们小时候多么要好,长大后刀戈相向。 还有,以前我觉得春野樱爱得卑微又固执,现在觉得她又舔又婊,三番四次辜负鸣人,还假意和鸣人告白,目的就是要独自去解决那个毁灭村子的佐助,结果在关键时刻又下不了手,还要麻烦鸣人来拯救。 至于佐助嘛,我一开始就不觉得他帅,对他没有什么好感,现在更加厌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有如此的致命吸引力,让那么多女生为他疯狂为他死?难道真的是应验了那句老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我觉得佐助的一生都被人操控,被鼬注入仇恨,被大蛇丸利用,被斑教唆,虽然他被灭族真的很可怜。 鸣人的成长和变强的过程是看点,但他的信念太过理想了,天真的以为三言两语就能感化敌人,虽然大部分时候他都能成功,却让我越来越出戏。 或许是因为知道了结局吧?所以现在故事如何发展都没有惊喜了。没办法啊,脸书首页太多人剧透了。再加上主角们的孩子都已开始了新篇章新故事,突然觉得我有点落伍了。以前觉得半个小时的动画时数太少,转眼间就看完,要等一个星期才能够看到下一集,现在觉得25分钟的动画太长(省去了广告),皆因抖音视频最长不过60秒,我被这些随身科技弄得越来越没有耐性。 今天,久违的去了一趟零食商店,看到架子上摆着佐助和自来也的泡面。价钱自然是不便宜的,所以只能二择一,不喜欢佐助的我,自然连拿起来看是什么口味都不想拿,至于自来也的是香辣味,有鉴于之前买了太多进口泡面都踩雷,不是太油就是太麻太辣,所以我把它放回架子,不买!心里想着如果有鸣人或我爱罗的泡面就好了。 结账时,付了钱正转身要走,忽然看到柜台后面有一包鸣人的泡面正在召唤我。我二话不说,问店员要那包泡面,将它买了下来,店员说那个已经是最后一包了,我能买到是我的幸运。口味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 我步出商店,阳光猛烈,口罩闷得我透不过气。这疫情无法在一时半刻内消停,还不如找个深夜,为自己煮碗一乐拉面,就着热血又中二的对白,继续做完年少时的那一场梦吧!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