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佚/看完一场全国歌曲创作比赛──“学海杯”观后感



第一届“学海杯”结束,有3件事想分享:一是参赛者大满贯、二是得奖作品与市场需求的差距,三是中学与大专组的作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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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大满贯实属罕见,引发争议乃合情合理的反应。郑旻旻凭借〈Sol Me Disse〉、〈拒演〉和〈晃〉横扫8个奖项。虽然她与队友揽尽风光,一战成名,舆论压力便随之而来,比如质疑评审、赛制、比赛的公平等等。依我浅见,比赛是残酷的,既然是创作比赛,就该让作品说话。我不排除每人都得奖的可能,但不免有“分猪肉”的嫌疑。作品风格各异,评审口味都不同,难得达成一致决定,可见作品非常出众,不只是有扎实的技术,完整度也远超预期。再说,这些奖项也颇难预测,放在一起也不易评选,真的看口味和运气。若避免相同事件再度发生,可考虑在下一届更改赛制,比如限制参赛作品数量。若同时有3首作品入围,评审仅能择一件或两件作品角逐奖项。
创作比赛是职涯的起点,还是梦想的终点?过去马来西亚音乐比赛,比如“海螺新韵奖”、“金锋奖”、“非常好歌”等等,有多少选手还待在音乐产业呢?倘若还待在这个产业,多少人背离当初理想而越走越偏呢?音乐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主要是流动性与不确定性太高,加上AI技术侵入,受众群分散,听众品味多元化等,这些被评审发现的“璞玉”,虽然有机会被签下成为版权公司的旗下作者,也有可能被一些平台推荐,让新人获得受众的关注和实质的舞台演出。然而,若被签下当创作歌手,像〈流浪诗人〉、〈Sol Me Disse〉这类型的优异作品,可否获得大部分本地听众的青睐?受众群是多少?要是签约当词曲作者,从音乐比赛到音乐产业,游戏规则变了,玩法也变了,新人可有机会继续写自己喜欢,自己想尝试的曲风呢?我不是说通俗音乐不好,相较于中港台听众,本地听众的包容力多高?最终可能要到中港台发展。
若你当时在现场,我想你也会同意:中学组和大专组的原创音乐真的很精彩,都是可以抬头挺胸的作品。一些人会觉得大专组的作品稍微比中学组来得逊色,我不同意。中学组正在摸索阶段,而大专组可能已经找到适合自己的曲风,所以相比之下,中学组的作品听起来更大胆。感激学海杯提供一个自由多元的土地给年轻人,下届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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