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推新政策文件 加强电子货币


(吉隆坡31日讯)国家银行今日发布新的电子货币(E-money)政策文件,强化数个主要的要求,即不符合资格的电子货币发行商(EMI)需向国行提出申请,以免除被归类为监督条件更严格的合格EMI地位。同时,若非银行EMI的业务证实无法永续且营运不可靠,需做好退出电子货币业务的准备。
即日起生效
国行指出,最新的政策文件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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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行的文告,过去10年,有赖于二维码(QR)支付和手机应用程式(apps)普及化、金融服务数字化和消费者行为转变,电子货币已显著进化和增长,而且电子货币的形式已从传统储值卡,发展到以网络为基础的解决方案,例如在线账户或电子钱包。
“由于电子货币在金融领域的地位日益显著,需要加强监管框架来确保该类型货币能随着功能的进步和支持技术发展,继续成为安全可靠的支付工具。”
有鉴于此,国行推介新政策文件来确保EMI所发行的电子货币安全可靠,同时维护客户和商家对商品和服务使用电子货币的信心。
合格EMI须符4条件
根据文告,符合资格的EMI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从2017年起:
(1)连续6个月,拥有至少50万名活跃用户(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子支付或转账或充值);
(2)一年的市占率等于电子货币总交易量至少5%;
(3)一年的市占率等于电子货币交易总值至少5%;或
(4)所持有的电子货币债务占总流通的电子货币至少5%。
国行说,任何没有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EMI,需向国行提呈书面申请,以不再归类为“合格EMI”。另外,合格EMI必须自行鉴定本身的状态。即参考国行网站的电子货币成交量值以及流通的电子货币债务来进行评估。
同时,若非银行EMI的业务证实无法永续且营运不可靠,需做好在3年期限内退出电子货币业务的退场计划,其中包括触发退场的合理内部因素、如何能最小化退场计划对客户、商家和支付生态系统的影响等等。
强化数主要领域要求
除上述条款外,国行也在新电子货币政策文件中强化数个主要领域的要求,比如根据EMI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进行重新分类,调整最低资本金要求,以加强EMI的业务韧力。
此外,国行也将根据电子货币发行商的类别来加强保障客户资金的审慎、治理和其他操作风险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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