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猷荃 | 少年杀人后,部长要负责,还是我们都该反省?


所有父母都有必要从此案获得教训,反躬自省。面对当下的教养艰巨,更需用心处理新时代青少年成长议题,因为忽略的后果,可以是对无辜第三者的终极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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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镇国中四校日前发生骇人凶杀案,人们议论纷纷,难以避免。讨论方向,主要是追究,造成悲剧的原因为何。
人们主要纠责的对象,包括教育部(长)、校方、家长、网络等等。
教育部,或者教育部长,作为公立学府最高领导机构/政治领导人,对校园内的悲剧难免需负一定责任。
泛政治化的讨论当中,所有问题都是政治问题。公务系统如有重大事件,部长就得承担主要责任。
作为原应对权力不信赖的民主社会,任何悲剧发生后,都对负责部门严厉检视,基本态度是正确的。
但,跟随大胆假设的应是小心求证。基于监督原则,可以先假设“错在部长”可以,但审视细节时,应该一分分析,一分判断。
少年在校园杀人,部长能做些什么来事先预防?如果真有,而部长却拒绝,或疏忽而不执行,要求部长负责下台的呼声才显得合理。
诚然,此次要求教育部长法丽娜辞职的声浪,并不是基于少年杀人此单一案例。
查拉命案因网络炒作各类谣言,指控政府为权贵掩盖罪行,已经让人们对校园安全丧失信心;马六甲中学轮奸案,又出现部长“失言”问题,引发公众闼阀。
校园凶杀案的时间点,又如此接近轮奸案。群众不满情绪在短时间叠加,对部长形成巨大的压力。
客观的说,查拉案以及校园轮奸案的性质,教育部确实应该负起重大责任。
校园霸凌乃多国面对的问题,且问题由来已久。教育部的应对该更有急迫性。
校园轮奸案,则更多是保守社会性别意识偏差所致。人权律师茜蒂卡欣就曾揭露,宗教学校教师性侵学生的案件,似乎极为普遍。
在学校灌输落实性别平等意识、性教育,虽面对保守势力的阻扰,但教育部立场应该更为坚定。
校园凶杀案血腥程度骇人,惊悚度远超霸凌,甚至轮奸案。但如果案件涉及个人精神问题,就比品行问题引发的事件,更为防不胜防。
人们可以提出,教育部应该针对学生心理健康,进行更系统化的筛查与治疗。但心理疾病不像除蛔虫、治蛀牙那般直接明了。教育部以及卫生部未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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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提供充足的精神医药资源给全国中学。
无论如何,惨案已发生,校园心理治疗自然提上教育体系的议事日程。这肯定比纳“巴勒斯坦斗争”入课程纲要重要得多。
教育部要吸取教训,不只要培训教职员识别与处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更要给予教师合理的待遇与支持。否则将会增加教职员的职务与压力,威胁其心理健康。
案件发生后最重要的,当然是受害家庭以及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这点教育部是极为侧重的。
目前案情资料仍有不明朗之处。网上资料显示,少年曾接受心理谘商。警方的通报则指出,少年没有纪律问题,以及需要校内辅导的记录。
如果确实有进行心理谘商,那就说明校方已经处理少年的心理状况。如果往后有类似个案,心理谘商专业就需更为警觉。
美国有一个案例(Tarasoff v.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可以参考。一名加州柏克莱大学的学生,因求爱被拒,刺死女学生。
这名凶手求爱被拒后患上忧郁症。凶手曾在谘商过程向心理谘商师透露,计划杀害女学生。死者家属起诉谘商师没有及时警告死者。
法庭面对的问题是,谘商师有保护病人隐私的专业责任。从一般民事侵权的角度,谘商师对没有事先存在专业关系的第三者(本案死者),也并不负有责任(duty of care)。
美国最高法院最后在本案确立新原则,如果第三者有被害的可能,专业人士同时具有“警告的责任”(duty to warn),也就是后来的塔拉索原则(Tarasoff Principle)。
美国法律原则未必适用于我国。此外,本案少年是否真的有向任何人吐露干案计划,也是一个疑问。
不过,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无论是心理谘商师,或是其他亲朋师友,如面对任何人士可能犯案,暴力伤害第三者,依个案进行恰当的后续,极为重要。
少年杀人案,有传出少年手写自白。干案对象,似乎不止是目前的死者,其可能想复制美国校园枪杀案,制造大规模死伤。所幸,这个构想最终没有落实。
有人开始质疑校方,是否采取措施保护所有学生。这当中,最关键的是少年的心理问题是否能够被发觉。如果被发觉,校方最恰当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这将会是校方以及教育部在检讨过程中,必须着重厘清的,也为将来避免悲剧重演,提供重要教训。
也有人质疑校方,没有妥善避免学生携带危险武器来校。事后看来,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并没收凶器,确实可以防止案件发生。
然而,考虑到公立学校学生人数,要求人手不足的校方,对携带违禁品的管控做到滴水不漏,也不太实际。
要求全国学校安装闭路电视系统的建议,看似合理,也可能得以吓阻霸凌案例,但对于类似本次的凶杀案案并没有多大作用。行凶过程在闭路电视不可能拍摄的厕所,过程也可以在几分钟内就结束。
案件一发生,许多人马上提出本案与影集《混沌少年时》极其相似。而该剧制作人当初确实是因英国青少年频传持刀伤人事件而拍摄此剧。
但,该剧并非根据单一现实案例。剧内杀死女同学的少年,是受网络仇女社群影响。此外,剧中受害女性,似乎有嘲笑,甚至言语霸凌少年。这固然有助提升剧情张力,不过也与我国当下案例有重大差别。
家长的角色肯定逃不了检视。把案件责任全面归咎家长“养而不教”,是很自然的反应。
少年父亲向媒体表达,孩子犯下滔天罪行,他的道歉无丝毫作用,提出“无法还受害家庭一个女儿”。
但,若要在这至暗时刻点亮一丝善意之光,少年家属不妨提供更多孩子的成长与教养细节,以及网络接触的内容轨迹,提供专业人士或媒体分析与研究。
这可能会自揭疮疤,也可能牺牲隐私,并让家人陷于群众指点。然而,这确实可以为其他学子的安全做出贡献。
唯有足够的资料,才能准确判断少年罪行的真正成因。没有准确的诊断,就不能有准确的治疗与防治。
现今社会环境复杂,网络力量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极难管控。此背景下,父母其实也面临重大困境。
这当然不是要为少年父母开脱责任。实际上,所有父母都有必要从此案获得教训,反躬自省。面对当下的教养艰巨,更需用心处理新时代青少年成长议题,因为忽略的后果,可以是对无辜第三者的终极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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