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付Wisma Majujaya 3千万 高峰控股遭申请清盘


(吉隆坡14日讯)高峰控股(BPURI,5932,主板建筑组)未能根据法院今年做出的简易判决,向Wisma Majujaya私人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令吉,遭后者向高等法院提出清盘申请。
根据《The Edge》看到由Wisma Majujaya董事拿督陈福健(译音)签署的清盘申请,Wisma Majujaya将依据《2016年公司法》条例对高峰控股展开清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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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Wisma Majujaya也寻求被委为高峰控股的“清盘商”,并透过高峰控股的资产来支付诉讼费用。
Wisma Majujaya在清盘申请中声称,高峰控股已向上诉庭针对简易判决提起上诉,并提出在上诉结果出炉前,暂停支付款项的申请。
不过,Wisma Majujaya指出,暂缓执行申请尚未获得法院处理,高峰控股也未接获暂缓执行和/或强制执行简易判决的命令,因此其已在今年3月11日透过律师Messrs Lim Chee Wee Partnership向高峰控股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在通知发出后的21天内支付款项。
可是,在催款通知发出超过21天后,高峰控股仍“未能、拒绝和/或忽略支付该笔款项,或以令起诉人(Majujaya)满意的方式对该款项提供担保或达成和解”。
上述清盘申请的聆讯已定于7月14日举行。
Wisma Majujaya是在今年2月4日获得沙亚南高庭的简易判决,命令高峰控股需在结果出炉后的14天内,向其支付2817万令吉和8%利息。
高峰控股:指示律师上诉
不过,高峰控股随后向大马股票交易所报备称,已指示律师提出上诉,并暂停执行简易判决。
Wisma Majujaya与高峰控股是在2017年11月签署联营协议,以共同在柔佛新山发展名为Puri Residence的产业发展计划。Wisma Majujaya声称已为发展计划注入1000万令吉,而高峰控股据称同意在迟付款的情况下,向其支付最多2600万令吉回酬和8%利息。
不过,Wisma Majujaya后称高峰控股并未根据联营协议,向其支付2817万令吉回酬,而将后者告上法院,但高峰控股称与Wisma Majujaya不存在“有效且可执行的”联营协议或联营发展关系。
“原告预支的1000万令吉属于无照放贷交易。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披露联营协议的细节,并发布任何相关公告并不适宜。”
高峰控股指出,联营协议并未对相关联营发展计划中各方扮演的角色和责任、股权或累进/分期付款作出规定。
“在高峰控股偿还700万令吉后,原告索赔的2817万令吉,包括显著的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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