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问诊︱管理公司擅自调高 管理费涨50%合理?



发展商移交新屋给公寓业主才两年半,最近公寓管理公司寄出调高管理收费的通知,离谱的是调高幅度竟然接近50%,原本大约295令吉的管理费在调高后接近430令吉。
公寓并非坐落在吉隆坡市中心或是中央商务区,而是在雪兰莪州郊区,属于中密度类型,管理公司理由是维修的开销增加,每个月电费支出数目庞大。
在这之前,公寓业主并没有收到管理与维修账目报告,管理公司也没有和业主开会讨论,汇报需要调高收费的理由。
请问:“公寓管理公司可以擅自调高管理与维修费吗?业主可以如何应对? ”
不满业主敬上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指出,公寓管理公司不能随意调高管理与维修费,根据法律规定,调高管理与维修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与通过,而不是管理公司可以单独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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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不满业主购买的公寓屋龄才两年多,需要维修的范围和次数肯定不会像老旧公寓般频密,说到电费支出数目高昂,管理公司需要出示支出账目加以证明,口头上说没有说服力。
需业主表决通过
他强调,公寓管理公司或管理委员会没有权力单独调高管理费,即使他们认为有必要,也需要提交到业主大会上讨论、表决是否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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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次调高幅度接近50%,确实离谱,简单说不合理,很难要业主全盘接受。在雪隆地区多数公寓,即使需要调高管理与维修费,通常只是5%,最多也是10%。
一般来说,管理费的调整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后,决议才算通过,调高收费的程序才可以进行,不是由管理公司寄出收费单,通知业主将从下个月开始提高收费,原本需要缴交的数目是这样,调高后是那样来处理,这并没有按法律程序进行。
在业主大会上,假如需要调高管理与维修费,管理公司或管理委员会需要向业主说明调高收费的原因,所需的数额及预算的详细情况,确保透明化及合理性。
如果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调高管理费, 那么调高收费的决定是无效的,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陈锺灵补充,申诉管道包括向大厦管理专员(COB)提出反对意见或表达不满,或者也可以向一些法律机构投诉。
总之,公寓管理费的调高涉及所有业主的权益,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只是由管理公司随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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